盛世大宋_科举百年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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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举百年祭 (第2/3页)

代科举制度的特点:唐代的考试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常科,另一种是制科,“常科”就是每年举行的考试,韩愈参加的“进士科”便是其中的一科,其他还包括明经、秀才、明法等。“制科”是皇帝临时设立的科目,也叫“特科”,这是朝廷特选人才的一种考试,一般考中进士的人,如果要获得官职,就还要经过“特科”的考试,比如韩愈参加的“博学宏辞科”的考试科。

    但由于科举制度在唐代仅仅只是确立,在具体的考试规则上它还有很多“随心所欲”的地方,因此在当时由皇帝临时设立的“制科”颇受重视,参加制科被皇帝看中的人才很多,而一些才华突出,却恰恰不对皇帝口味的才子也可能郁郁而不得志。韩愈在“制科”考试中的失利,以及另一位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在“制科”中的得意正说明了唐代“制科”选士的一些不规范性。

    宋代完备科举制度

    宋代的科举制度在大体上沿袭了唐代的基本体制,但仍然在某些规则的细节上做了一些调整。最为重要的是,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在宋代得到了重视和强调,李世愉则把宋代称为科举制度的完备期。唐代以来,科举制度基本上是一年一科,遇上特殊情况,也有几年一科。

    宋初的科举时间更是混乱,到宋英宗时期,科举考试被定为“礼部三岁一贡举”,每逢辰、未、戌、丑年举行,之后的元、明、清历代也沿用此规则。

    除了考试时间之外,被我们俗称的“三级考试”制度也是在宋代得到基本确立的。唐代的科举考试一般为州县试和礼部试,州县试为一级,称为解试;礼部试为一级,称为省试。宋太祖开宝六年,进士放榜后,有人控告考官取士不公,宋太祖便在殿廷亲自主持了复试,这便是殿试的真正开端。至此,宋代形成了解试、礼部试、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

    最初,通过礼部考试的考生,在殿试复试之后,有可能将被淘汰。到宋仁宗嘉佑二年以后,礼部考试选取者殿试也全部录取,不再淘汰,只是皇帝根据殿试结果分甲第,排名次。

    “锁院”“糊名”为公正

    湖南岳麓书院李兵教授表示,宋代科举制度除了一些制度创新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贡献是改进了科举制度的公正性。李兵表示,宋代在历史上,是非常重用文官的一个朝代,因此科举取士的地位比唐代更为突出,为了保证更多有才能的贤士能脱颖而出,宋代的科举制度一直很强调考试的公正性。除了皇上亲自举行殿试之外,还禁止大臣举荐。

    在宋太宗淳化元年,为了表示公平取士,知贡举苏易简入贡院后,便不与外界沟通,此后成为定制,被称为“锁院”。到宋真宗初年,规定所有的试卷,要经过封印院糊名之后,再送往知举官处阅卷。“糊名”制度的诞生使得考试完全凭借考生的答卷情况来选拔人才,进一步强化了考试的公证性,唐代科举中的士人考前投状,名人举荐等妨碍考试公证性的因素都得以杜绝。“公正性”的提高可以看成是科举制度发展完备的一个重要特征。

    进士科的考试内容在中唐之后,形成以诗赋为主,策论次之。到了宋代之后,则出现了考试内容之争。一方面,以司马光、王安石为代表的官员主张考经义,另一方面,以欧阳修、苏轼为代表的官员则主张考文学。而这些人的政治地位不断发生变化,这样在整个宋代就出现了科举考试内容的经义和文学之争,这也成为宋代科举考试的一个重要特征。

    明代科举达到鼎盛

    元代经历过几次科举的废止,但这个少数民族掌握的政权,在最终还是选择了科举制度。进入明代之后,科举制度真正发展到了其鼎盛时期。

    朱元璋发现,元代不重视科举,导致许多有才华的文士成为元末反元的领袖人物,因此朱元璋也意识到他必须将有才华、有头脑的人都收归到自己的殿堂之上,才能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地位。于是,洪武三年,朱元璋在全国各省举行乡试,洪武四年二月,在南京举行会试,录取进士120名。这120名进士,连同会试录取的举人全部被立即授予官职。这是明代的首科,朱元璋希望通过科举考试,公正而全面地选拔到合适的人才,以改变元末政治腐败,官员素质低下的局面。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把科举制度作为永久制度确立下来,并颁布了具体的科举考试规则。

    八股文一统天下

    明代科举的另一个发展便是规定了应试答卷的形式———八股文———它从明代开始,成为明清两代文人入仕的“敲门砖”。“八股文”取士一方面使得科举考试的应试文标准化,另一方面也被后世所诟病,认为是科举制度最后走向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八股文取士形成之后,许多应试者终其一生都在学习“八股文”,这种现象在明代就已经常常被世人所讽刺,后来清代的《儒林外史》、《聊斋志异》等文学作品中都对八股文,以及八股文取士的众生百态进行了描绘。

    但李世愉认为八股文取士使得科举考试更为规范化,它便于阅卷cao作,能够使得取士的标准更为统一。“这种文章形式在国外也有人认为是一种很值得研究,很有价值的形式。如果说它存在什么弊病的话,也是因为八股文的考试内容有弊病,而不是这种文体形式。”李世愉认为,八股文的考查内容主要是四书经学,这些局限性的考试内容才是束缚考生发挥的重要原因。

    除了考试文体的标准化之外,明代的科举考试还采取了“考试必由学校”的方式,就是指所有参加乡试考试的考生都要是各种学校的学生,比如地方县学,府学等等。童生在进入学校之前,首先要经过县试,府试,院试三级“童生试”,院试及格,获得秀才资格,进入学堂之后,才有参加乡试的资格。李世愉认为,“考试必由学校”使学校教育和科举制度完全结合在了一起,学校的教育成为为科举做准备的一个阶段,丧失了其某些独立性。

    清代科举饱受诟病

    科举制度在清代建立之初便得以沿用,顺治二年,北方数省举行乡试,次年春在北京举行了会试。此后,明代的科举制度就完全在清代得以延续,基本的考试规则,考试时间,八股文取士的方法都几乎一模一样,只是一些具体的细节和规则在清朝更为严密。

    从清代开始,八股文和科举被很多人诟病,科举制度开始显现它的弊端,关于八股文的废止、科举废除的争论成为了整个清代科举制度实施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特征。黄宗羲、顾炎武在明末就批判了八股文的弊端,到了清代之后,二人更是抵制科举考试,对八股文取士大加鞭笞。到了清末,康有为和梁启超虽然参加过科举考试,但二人却又都举起了反对八股文的大旗,并都曾向皇上献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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