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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少见的马车 (第1/2页)
过了很久,洛克才缓缓地道:“你杀不了我,我却一定可以杀了你。” “我就是那个杀人的人。” 他好像充满了信心。 杨风的枪还在手中,枪口还是对着他的眉心,子弹随时可以射出枪膛。 他的手依然是很稳,黑洞洞的枪口,一动也不动。 他笑道:“这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没想到你原来这么幽默。” 洛克很认真地道:“这不是笑话,我也不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杨风还在笑:“我也喜欢开玩笑,可是我的子弹却听不懂玩笑。就算你的笑话再好笑,它也一样会要你的命。” 洛克道:”你真的确定?“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一瞬间他的人就跃起,像一头发狂的野兽一样,向杨风扑了过去。 杨风的枪也响起。 没有人看清是洛克先跃起,还是杨风手中的枪先响起。 两个人好像同时动作。 洛克的动作快的就像射出的子弹,可是子弹却已经先打在他的腿上,带走了一大块皮rou,飞溅的鲜血让他身后的人都闭上眼。 子弹没有打中要害。 洛克的拳头却已经重重地打在杨风胸口。 这一拳的力量远比子弹更可怕。 杨风听到自己肋骨碎裂的声音,然后整个人就飞出去撞在墙上,不停地咳嗽,嘴角不停地流血。 枪又到了洛克手上。 杨风身上不止一只枪,他想掏出另外一只,可是却有一只脚踩在手上。 是他的右手。 洛克的脚踩住了这只手。 然后脚底就传来一阵骨头碎烈的声音,右手的骨头在他的脚下踩的粉碎。 已经不可能再握枪。 汗珠从杨风额头滚落,他却没有吭一声,只是看着自己那只已经变形的右手,不说一句话。 洛克慢慢地后退,退到一张椅子上坐下,冷冷地看着他。 他还有左手。 杨风伸出左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色的手帕,擦干嘴角的血迹。 洛克忽然笑了,道:“你的左手还可以动,为什么不掏出枪,我知道你身上一定不止这一把枪。” 杨风居然也笑了,笑着道:“这是我的秘密,你怎么会知道。” 洛克道:“我在你擦筷子的时候发现,你的左手有伤,而且伤的很严重。” 杨风道:“可是我一直右手握枪,并没有用过左手。” 洛克道:“可是我还看出你是一个左撇子。一个左撇子却用右手握枪,说明你的左手已经握不住枪。” 杨风不说话。 洛克道:“你是一个流浪江湖的杀手,却突然做了杜啸山的走狗,这件事也让我很奇怪。” 杨风道:“哪里奇怪?” 洛克道:“一匹流浪草原的狼忽然变成一条看家护院的狗,难道这还不够奇怪?” 杨风苦笑着,道:“确实很奇怪。” 洛克道:“其实也一点不奇怪,如果这匹狼不能再去流浪,当然只能做一条狗。” 杨风道:“这匹狼为什么放弃流浪?” 洛克道:“因为他左手有伤,右手的速度却又不够快,只能像一条狗一样活着。” 杨风叹了一口气,道:“这个秘密就连杜啸山也没有发现,没想到竟然会让你看出来。你这头野兽不但可怕,而且还很精明。” 他叹息着继续道:“流浪的狼虽然危险,却活的有尊严,其实我一直想离开这里过那种生活,可是没有勇气。” “不能有尊严的活着,希望你能让我有尊严的去死。” 这是他唯一的请求。 洛克点头。 杨风伸出右手,从后腰上掏出另外一支枪,枪口顶在自己头上。 他的身上果然不止一把枪。 他看了洛克一眼,忽然笑了,笑的非常温柔,非常亲切。 似乎在向一个朋友告别。 枪声响起。 杨风死在自己枪下,死的很有尊严,脸上还带着笑容。 洛克脱下身上的衣服,盖在他的身上,伸出手合上他的双眼,然后转过身。 大厅中只剩下一个人。 如玉。 灯光下,如玉那凹凸玲珑的躯体,看上去更让人心跳。洛克走过去,道:“穿上衣服跟我走。” 门外停着一辆马车。 白色的骏马,黑色的车厢,车轮在月光下闪着光。 英俊的车夫穿着笔挺的礼服坐在车前,看到两个人出来,优雅地行了一个礼,道:“请两位上车。” 这是一辆豪华的欧式马车。 宽敞的车厢,柔软的锦垫,车厢里非常舒适。坐进车里,两个人谁也没有说一句话。 安静的车厢。 月光从窗外透进来,照在洛克身上,就像一尊大理石雕像,突出的脸部轮廓,紧闭的双唇,看不出一丝紧张。 一声鞭响,马车离开妓馆。 很快转过街口。 没有过多久,白五就带着人赶到妓馆门前。 还没有进门,他就嗅到到很浓的血腥。 杨风还躺在墙角下,身体里的血已经流干,在地上凝固成紫黑色。 粉红色的灯光,紫黑色的血迹,白五的踩着地上的血走进大厅。 大厅里的人早已跑光,只有几具尸体还躺在那里。 他的目光看到地上有一件很奇怪的东西 ——两只手枪就变得很奇怪,像两根柔软的面团一样绞在一起,看的出这是有人用手拧成这个样子。 ——什么人会有这么一双可怕的手。 一定是洛克。 白五叹息着。 他开始后悔在公园里做的事情。 安静的大厅。 大厅中有一张很大的桌子,桌子上铺着很大的桌布,虽然听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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