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_第5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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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节 (第2/3页)

:翟灏四书考异亦主三千人之说,梁玉绳史记志疑又从书序说,莫衷一是,盖亦难言之类,故应劭亦持两端之论也。

    〔四〕尚书洪范文。

    〔五〕毛诗大明作“凉彼武王,肆伐大商”,释文引韩诗“凉”作“亮”,与此合,仲远用鲁诗也。“肆”之与“袭”,亦毛、鲁之异。

    〔六〕周颂武文。

    〔七〕“文王率殷之叛国”,论语无文,而见于左传,襄公四年传云:“文王率殷之叛国以事殷。”应氏此书,同时引及二家之说者,率并为一文,而总出书名于前,疑“论语”上本有“左传”二字,而传钞者夺之也。后汉书西羌传:“及文王为西伯,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猃狁之难,遂攘戎、狄而戍之,莫不宾服,乃率西戎征殷之叛国以事殷纣。”李贤注亦据左传为说,亦可证也。

    〔八〕论语泰伯篇: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九〕案辨文王不受命改元称王始于此文,其后,孔颖达尚书泰誓正义、周易正义卷一论卦辞爻辞谁作,及张守节史记周本纪正义俱本之。

    〔一0〕详前注八。

    〔一一〕后汉书杜林传注引风俗通:“若能纳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讲诵而已,无能往来,此俗儒也。”荀子儒效篇:“然若终身之虏,而不敢有他志,是俗儒者也。”

    〔一二〕汉书张禹传:“新学小生,乱道误人。”新生,犹言新学小生也。

    〔一三〕何本、郎本、钟本“共”作“其”,未可据。

    〔一四〕原衍“也”字,御览引无,今据删。

    〔一五〕御览引“美论”作“美谥”。

    〔一六〕白衣,谓非贵显。史记儒林传:“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

    〔一七〕御览引“更制”作“制谥”。

    〔一八〕御览引“不如”作“不知”。

    〔一九〕书尧典文。

    〔二0〕书尧典文。

    〔二一〕书吕刑文,又尧典:“女平水土。”

    〔二二〕御览“炽盛”作“炽昌”。

    〔二三〕拾补曰:“能制割,当作能专利害,此三句本范睢语,见秦策。”

    〔二四〕御览引无“为”字。谷梁传庄公三年:“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韩诗外传五:“王者,往也,天下往之谓王。”说文:“

    王,天下所归往也。”白虎通号篇:“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也。”春秋繁露灭国篇:“王者,民之所往。”又深察名号篇:“王者,往也。”御览七六引易干凿度:“王者,天下所归往。”类聚一一引春秋考耀文:“王者,往也,神所输向,人所乐归。”类聚一一、御览七六引春秋文耀钩:“王者,往也,神所向往,人所乐归。”文选西京赋注、初学记九、御览七六引春秋元命包:“王者,往也,神之所输向,人所乐归也。”吕氏春秋下贤篇:“王也者,天下之往也。”意林、史记秦本纪正义、长短经通变篇、御览四0三引桓谭新论:“王者,往也,言其惠泽优游,天下归往也。”

    五伯〔一〕

    春秋说,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五伯也〔二〕。

    〔一〕胡本、钟本“五伯”作“五霸”,下同。

    〔二〕白虎通号篇:“或曰:五霸,谓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也。”赵岐孟子告子下注、高诱吕氏春秋当务篇注同,俱用春秋说也。案旧说五伯,凡有五种,除上列者外,其以为昆吾、大彭、豕韦、齐桓、晋文者,则白虎通号篇、诗谱疏引服虔左传注、高诱吕氏春秋先己篇注、杜预左传成公二年注是也;其以为齐桓、晋文、楚庄、吴阖庐、越勾践者,则荀子王霸篇,吕氏春秋当染篇是也;其以为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阖庐者,则白虎通号篇是也;其以为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者,则颜师古汉书诸侯王表注顾炎武日知录袭之是也:要之,皆未明晰伯、霸之分,致言有异同耳。伯于此具有二义,一为五等爵之伯,一为诸侯长之伯,古人以后者别于前者,读伯如霸,后遂与霸混耳。孟子离娄音义引丁公着曰:“霸者,长也,言为诸侯之长。”即其一证。礼记王制:“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左传哀公十三年:“晋人曰:于姬我为伯。子服景伯对使者曰: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伯合诸侯,则侯帅子男以见于伯。”注:“伯,诸侯长。”郑语:“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韦昭注:“侯伯,诸侯之伯。”左传成公二年注:“五伯: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考左传庄公二十七年:“王使召伯廖赐齐侯桓公命。”注:“赐命为侯伯。”又僖公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命晋侯文公为侯伯。”尚书有文侯之命。齐策上:“王斗曰:昔先君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天子授籍,立为太伯。”盖齐桓授籍,晋文策命,此以霸而为伯也,故春秋家有齐桓、晋文为二伯之说,此即齐桓、晋文之与夏昆吾、商大彭、豕韦所以称为五伯也。至于不言夏、商之伯,而以齐桓、晋文为春秋五霸称首者,此则孟子所谓“以力假仁者”之霸君耳。应氏此文,通言齐桓、晋文、秦穆、宋襄、楚庄,则合当正名为五霸,始不失其本柢耳。

    谨案:春秋左氏传〔一〕,夏后太康,娱于耽乐,不循民事〔二〕,诸侯僭差;于是昆吾氏乃为盟主,诛不从命,以尊王室。及殷之衰也,大彭氏、豕韦氏复续其绪〔三〕,所谓王道废而霸业兴者也。〔四〕齐桓九合一匡〔五〕,率成王室〔六〕,责彊楚之罪,复菁茅之贡〔七〕;晋文为践土之会〔八〕,修朝聘之礼〔九〕,纳襄克带〔一0〕,翼戴天子〔一一〕。孔子称“民到于今受其赐〔一二〕”。又曰:“齐桓正而不谲,晋文谲而不正。〔一三〕”至于三国,既无叹誉一言;而缪公受郑甘言,置戍而去〔一四〕,违黄发之计〔一五〕,而遇殽之败〔一六〕,杀贤臣百里奚〔一七〕,以子车氏为殉,诗黄鸟之所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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