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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狗,死了 (第2/2页)
看的书,比你多多了,你看过斗破吗,看过......” 沈明说出了一大串的书名,都是很火的网络小说。 “呵呵,对不起......我只看《呼啸山庄》、《巴黎圣母院》、《红楼梦》......”冯绍讪笑了两声说道。 “干嘛,看红楼梦就高级,看斗破就低级?喝咖啡就高级,吃大蒜就低级?听歌剧就高级,听相声就低级?最瞧不起你们这些有钱人装逼了,喝咖啡听歌剧,听得懂吗?一个个在那里装上流社会,干的都是下流的勾当。”沈明反驳道。 说实话,要不是碍于冯绍的面子,郑瑞都要拍手叫好了。 说真的,郑瑞等人都是出生贫寒的农民,来到大城市里混饭吃,饱受人情冷暖,世人白眼,尤其是那些有钱有势的家伙,那副欠揍的嘴脸,要是打人不犯法,早被哥几个,打得像猪头三的弟弟猪头四了。 郑瑞并不仇视有钱人,人家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不管是用什么办法,或白或灰,那是人家的本事,蛇有蛇路,鼠有鼠路,只要能发财,又不触犯法律,只要能挣钱,那就牛逼。 郑瑞恼怒的,是这些挣到了钱的家伙,变得不像‘人’了。 嚣张跋扈,目中无人,走路时脚下生风,昂着头,双脚离地一般,那个飘啊,就差飞升了。 却忘了自己未曾发迹,未曾发财之前,也是个穷人,也是个受人冷眼的可怜人。 郑瑞一直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人一旦有了钱之后,就会变得不像人,变得没有了人味儿,甚至没有了人性呢? 不过,冯绍的身上,却没有这些有钱人的陋习,所以郑瑞等人,才愿意和他一起厮混。 “别扯那没有的!” 郑瑞瞪了沈明一眼,这次,他站在冯绍这一边。 因为他了解冯绍,知道他不是那种看不起穷人的有钱纨绔,否则的话,根本不会和他们几个工地上搬砖的苦力,真心结交。 沈明谁都不服,就服郑瑞。所以,他努了努嘴,没有再耍嘴皮子,和冯绍拌嘴。 “一会儿回去收拾收拾,再住最后一晚,明天一早......撤吧!” 郑瑞有些不甘心地说道。 从始至终,他都是皱着眉,面容冷峻。 “总之,我是绝不会回去,再住一晚集体宿舍了,还是在这附近找一家宾馆住一晚吧。实在不行,我就开车回去,明天一早来接你们,反正也就四十多分钟的车程。” 冯绍看了一眼沈明、大奎等人,洒然笑了笑。 “我知道你们心里是怎么想的,肯定又觉得我这个有钱人家的花花公子,纨绔富二代,娇生惯养,根本吃不了苦,实在太矫情了……是吧?”冯绍道。 几人都不说话。 除了郑瑞,其余三人,心里或多或少,确实有过这个念头。 “随便你们怎么想。不过,那间集体宿舍,我确实不想住了,哪怕多呆一分钟,都让我恶心。我不是矫情,更不是不能吃苦,更不是看不起穷人,看不起工薪阶层的保安。这和贫富无关,与是否有钱也无关,但至少,生活环境,个人卫生总应该注意吧?那间宿舍,这大夏天的,都不需要点蚊香,一个苍蝇蚊子都没有! 是的!这个集体宿舍,已经臭到连蚊子苍蝇都飞不进来的地步了!半年不洗的臭袜子,全都塞在床底下,还有一年多没洗,已经长出霉菌的内裤,也在床底下,说不定是哪个做了春梦的家伙,留了几千万的生命在上面,也懒得洗,就往床底下一丢,那股子味道,卧槽……” 说到这里,冯绍恶心干呕了两下,这半个月,他都没睡好觉,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冯大少,你说的对!这和贫富无关,纯粹是个人不讲卫生。难道就因为自己不是有钱的土豪,就可以不注重个人卫生,可以两个星期不洗澡,三个星期都穿同一双袜子吗?这种陋习,确实要不得!”郑瑞这次又站在了冯绍这边。 沈明和大奎老脸一红,呐呐的说不出话来。 大冬天的,北方又冷,他们的确大半个月才洗一次澡,袜子更是从新的穿到有破洞出现,也不会洗上一次…… 要说身上没‘味儿’,那肯定是自欺欺人,不过,都是一帮干苦力活的大老粗,每个人都一样,大家伙都脏,都臭,也就不当回事了。 酒喝到了十点,郑瑞等人将冯绍送到了一家快捷酒店,冯绍要了个大床房,说了句‘明天一早,我去各个小区接你们’,便拿着房卡,上了电梯。 郑瑞回到皇家一号小区的集体宿舍,已经接近十一点了,他抽了抽鼻子,忍不住皱了一下眉。 ——冯绍说的对,臭!不是一般的臭,比吃了十斤花生又吃了五斤土豆的胖子,连着放出的十几个连环屁,还要臭。 算了,也就是最后一晚上了…… 郑瑞躺在自己的床上,苦笑着摇了摇头。 一个多小时后,快接近凌晨一点,郑瑞正迷迷糊糊睡去,他放在枕头底下,用来辐射自己的破手机,突然响了。 郑瑞猛地睁开眼,他知道,这大半夜打来的电话,绝不会是什么好事。 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不是老爹老妈,也不是meimei打来的,而是沈明的号码,这才心下稍安。 “瑞子……你说的对。”沈明的呼吸很急促,传到郑瑞这边,有点刺耳的破音:“……狗,狗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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