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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大奎的愤怒(求一下收藏) (第1/2页)
郑瑞是最后一个到‘福星小区’的。 他到的时候,就连住在酒店的冯绍,都已经到了。 福星小区,就是沈明当保安的小区,虽不及‘皇家一号’,但住在这里的业主,也都属于高薪阶层,很多大公司高薪聘请的管理人员,总经理之类的,都住这里。 已经是凌晨两点十五分,小区门口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却聚集了二十多人,有穿拖鞋的,也有穿睡衣的女人。 身穿保安服的沈明和几个保安同事,正在接受身穿警服的警察问话,旁边还停了一辆警车和一辆警用摩托。 看到这个画面,愁眉不展的郑瑞,心底突然想笑。 保安服和警服,从式样和颜色,都比较接近,记得沈明还是谁说过,保安和保镖,保安和警察,那都是一样一样的,都是为了保一方平安,只是工作权限和薪水高低的区别而已。 可现在,警察站直了身体,严肃的问话,一边问还一边端着个小本本记录,而沈明和几个同事,则弯着腰,接受询问,明显比人家低了一头...... 他真想现在就去问一下沈明,现在是不是还依然坚持自己的幼稚想法? 大奎、老施和冯绍,站在人群里,做起了看热闹的吃瓜群众,见到郑瑞,也不说话,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郑瑞走过去,从围成一圈的人群缝隙里,看到一名二十六七岁,身穿白色蕾丝花边睡衣,容貌颇为秀丽的女子,此刻已经不顾形象,一屁股坐在地上,怀里抱着一只早已断了气的金毛犬。 这只金毛,体型硕大,原本毛色应该极为光亮,可现在,却是惨不忍睹,皮毛都已经脱落,露出血淋淋的白rou,狗耳朵和狗鼻子早就没了,却不是被锐器切掉的,而是被硬生生拖拽,与地面快速摩擦后,被磨平的,地上一条一百多米长的直线血痕,应证了这一点。 原本狗鼻子的位置,此刻早已是血rou模糊。 “小金,你不要死,呜呜呜......” 美丽的女子,抱着金毛的尸体,嚎啕大哭,想必和这条金毛的感情极深,已经把它当做了自己的家人,自己的亲人! 半夜闻讯敢来的邻居们,面露戚戚然之色,有些则不停咒骂着变态凶手不得好死。 大奎却面色淡然,很不合时宜的在郑瑞的身边,轻声说了一句:“这娘们,不会和岛国小电影里那样,和这条大金毛,有什么特别的、超越种族的关系吧......” 说完,一双色眯眯的贼眼,还盯着坐在地上的姑娘,有些走光的两腿中间看去,一双眼睛,都快拔不出来了。 “大奎,你特么还有没有人性?一点同情心都没有,还说风凉话......喂喂,你眼睛朝哪里看啊,卧槽!你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冯绍怒声说道。 他知道大奎是个莽人,没太多的花花心思,可他真不明白,大奎怎么能冷血到这种地步? 冯绍特别爱狗,此刻见到惨死的金毛,眼眶都红了,泪水在眼窝里打转,要不是郑瑞等人在,他真有可能陪着女子一起,痛哭一场。 大奎显然没有丝毫的觉悟。 “不就一条狗嘛,畜生而已,我们村上,每年不知道要死多少的鸡鸭猫狗,腊月里,还要杀狗吃狗rou,要是死一条狗就哭一次,那我不是变成哭丧的丧婆了?”大奎撇了撇嘴说道。 “你......!!!” 冯绍气得嘴唇都白了。 郑瑞知道,这就是生活理念的不同,没有谁对谁错之分。 在农村,鸡鸭猫狗是最常见的,尤其是‘中华田园犬’这类草狗,更是到处可见,很多都是无主的狗狗,成群结队的野狗,翻找垃圾,谁家有剩饭就喂一点,吃百家饭长大,根本不稀奇。 死了一条狗,就像死掉一只蚂蚁一样,在农村,狗命不值钱,谁也不会因为死了一条狗而落泪,若真有那么一个人,肯定会被当做神经病。 至于和城里人那样,和一条狗同吃同睡,还天天给狗洗澡,整天喂火腿肠牛rou等高档食品,并称狗为宝宝,并自称为‘mama’或者‘爸爸’,若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肯定会被视为妖孽,要找个会巫术、能沟通阴阳、被农村人成为‘师娘’的老太婆,给此人破法驱邪了。 所以,大奎很不理解,这些城里人到底是咋的啦,怎么跟一条狗还这么亲近,尤其是那些漂亮娇贵的年轻女人,和一条狗,亲亲抱抱举高高,是不是脑子有病?说真的,他还真是嫉妒这些宠物,内心之中,无数次大吼:放开那条狗,让我来! 城里人无法理解农村人为什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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