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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倒贴  (第1/1页)
    叶李家八姊妹中,七女一儿,叶李排行第五,因为心气儿最高,嫁得最晚。    导致她嫁得晚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她是小脚。    叶李爱美,小时候听学堂的一个老夫子摇头晃脑的地说三寸金莲为人间绝美,就上了心。    回家就自己开始缠脚,生生把自己脚缠成了小脚,走路倒是摇曳生姿,与农村里的姑娘们都不一样了,可是干活却糟糕了。    走不快,挑不起。    你说要是生在养尊处优的家庭,是个千金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什么的,小脚也不打紧。    可是偏偏这是农村,而且是在农村里条件排在全国倒数几名内的贫困山区。    这里的人找媳妇,要的不是你长得美,要的是你膀大腰粗能干活,屁/股圆圆能生娃。    上山能打蛮,回屋能暖床。    像叶李这样的,就没人瞧得上。    这一来二去的,二十多岁依旧没人娶。    最后,还是在叶桃的极力撮合下才成了事儿,和罗光明滚在了一起。    听说,叶桃还倒给了罗光明老娘几十斤米面票,罗光明老娘才答应让当时已经大腹便便的叶李和罗光明去扯了证儿。    红星村一队二队所有女人都是大脚板,上山下田跑得飞快的主,陆小芒知道的,唯一的小脚女人就只有叶李一个。    叶李不仅能恶毒到硬钳一个八岁孩子的牙,还能一脚把一个九岁小姑娘踢进两米深的蓄水池中啊。    这样的女人,说她心如蛇蝎都不过。    “叶李婶婶,刚刚我舅舅说你胆子比鸡还小,像你这么小胆的人就不要老去走夜路了,小心碰到鬼,把你抓去祭乌玛山里的山神啊。”    叶李脸一白,连忙就急急否认:“什么山神土地的,那都是封建迷信,是四旧,要破除的。我们现在是新时代,不说那些不说那些。”    欲盖弥彰,说的就是叶李这样的状态吧。    陆小芒几乎百分之百确定了昨天夜里那个对她下死手的人就是叶李。    陆小芒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无语地看着叶李。    叶李被看得心里直发毛。    “老八,你姐夫摔了腿,还等着我带饭回去呢。我先走了。”    叶李站起来就要走。    叶洪哎了一声,连忙道:“五姐,这不是还在聊事儿了嘛,饭让罗金罗银带回去不就得了?”    “罗金罗银还是孩子,端饭容易洒,还是我端回去稳当些。”    叶洪哦了一声,说了声好吧。    陆小芒突然站了起来,飞快的绕过桌子跑到叶李旁边,把手掌放在自己头顶,比划了一下。    叶李总觉得今天的陆小芒古怪得让人害怕。    “小芒,你在比什么?”    “没什么,看看叶李婶婶比我高多少而已。哦,对了,叶李婶婶最近胖了许多呢,怕是有一百三四十斤了吧?”    对于爱美的女人来说,最听不得人说两件事。    一就是谁谁比她漂亮。    二就是你怎么又胖了。    陆小芒说叶李一百三四十斤,叶李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立时就跳脚了。    “你这孩子眼瞎啊,我才一百斤不到,你从哪儿看出我胖了很多,有一百三四十斤重的?”    叶李很激动,陆小芒却很平静。    “哦,我知道了。”    然后,陆小芒就跟外公和舅舅说:“外公,舅舅,我和罗凯旋他们几个去玩儿,晚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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