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穹之上_关于杀妖令
首页
字体:
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关于杀妖令 (第1/1页)
天恩浩荡,皇台堡众接旨! 杀妖令:三日时间,每人至少带回来一颗妖头,被杀之妖境界须高于自身三倍,否则无效。成功者,各有封赏。 这是圣旨的原文,请注意写的是“每人”至少带回一颗妖头。 所以妖族不在这个范围内,牠们是被猎杀的一方,同样被卷入圣旨中罢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相关推荐:
穿越之终归田园
、
重生影后之星光璀璨
、
梦机国度
、
盘龙之位面意志
、
灭度苍穹
、
仙宋诸天
、
裁决之术
、
废墟图书馆边际事务所
、
都市之超品高手
、
斗罗大陆之十尾天狐
、
快穿:心机大佬,撩又宠!
、
随身带着单机版主神
、
和离后,摄政王又撩又宠
、
封魔风云再起
、
大灾纪
、
蓝洞浩劫
、
三月种田:傲娇将军农门妻
、
金牌鬼差:渡灵记
、
科技霸权
、
绝地求生之直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