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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第2/2页)
了,用小嘴一点点地嘬着汤匙上的牛奶,看得李莎莎忍笑不住。 不过为了让两个娃儿营养均衡,李莎莎跟雷国珍提议,每日轮换着来,今日是大毛喝牛奶,明日就让二毛喝。雷国珍心里对两个孩子都心疼,自然也是同意的。 正说得热闹呢,李宗辉喜滋滋地推门进来了,他兴奋地对雷国珍说道:“珍儿,我给大毛二毛想好大名了。”雷国珍也高兴起来,急切地催促道:“快说啊!”李宗辉在屋内摇头晃脑地踱步:“大毛的大名就叫李先奉,奉乃承也,寓意咱家大毛承继咱俩的长处,而且将这长处继续传承下去。二毛大名是李莹莹,莹字取尚之以琼莹乎而。也就是似玉的宝石。” 雷国珍听李宗辉这么说来,也觉得甚好,拍手道:“好,就依相公所说,到满百日的时候,我就跟五叔公说,让他按这两个名字给孩子入族谱。哎,本来这名字要是让公公取才是正理,可公公过年别说回来,年礼也一点没有送回来,就是一封信也没有,我真是替婆婆伤心。” 李宗辉坐到雷国珍的床头,含情脉脉地拉着她的手说道:“珍儿,我爹的事就让他去吧,你放心,我是不会辜负你的。出十五我就要去书院了,两个娃儿的百日我就赶不上了,只是辛苦珍儿了!” 李莎莎在旁边听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忙抖落了,一路小跑地开门出去了。哎,看来自家爹虽然有些花心,但是对自己娘倒是真心实意的。只是这也太rou麻了,哎,受不了啊,受不了! 初二是女儿带着女婿和孩子回去拜年的日子,因为雷国珍还在月子里不能回去,只得让李宗辉领着李先智和李莎莎去了。老郑见他们去雷家村,也想回自己家看看,虽然李宗辉和王氏一个劲地挽留,老郑却还是跟他们结伴回去了。 也多亏是老郑跟他们一起回去了,王氏给亲家准备的年礼那叫一个丰富,李宗辉背了一个大背篓,李先智也背了个小背篓,就连老郑也帮着背了一个大背篓才算是全部装完。 到了雷家,老郑卸了背篓就要走,被雷正堂一把抓住:“老郑,你这就没意思了,去我闺女家过年可以,到了我们家就想这样溜走。”老郑没辙,只好也留下来吃饭。 吴氏看到女婿带了这许多的东西过来,眉眼都乐开了花。跟李莎莎第一次来不一样,这次李莎莎觉得自家外婆是全身心地对自家不错,她也想到了估摸着是自家的年礼送得到位的原因。 今日是李莎莎一家最早来,那二姨和三姨两家人还没过来,所以门口迎接的只有雷正堂夫妻和尚未婚嫁的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雷正堂还是一如既往地对自家大女儿一家亲近有加,他和老郑拉着李宗辉先进了堂屋。李先智看到舅舅雷国安顿时兴奋地扑了上去,拉着他去看李莎莎给的烟花,李先智一直没舍得都放完,就想着给自家小舅舅也尝尝鲜。 李莎莎见小姨雷国玉正畏畏缩缩地跟在四姨雷国秀的身后,雷国秀则一脸谄媚地对着自己笑,简直让她觉得恶心。雷国秀定是见吴氏对自家的态度转变了,又送了这许多的年礼够来,所以才一副奴才样地对自己笑个不停。 李莎莎故意无视雷国秀,而是直接走到雷国玉的身前说道:“小姨,我给你带了好东西哦!”说着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一把在超市买的牛角梳子递给雷国玉,雷国秀眼睛放光地那把透着亮光的牛角梳子,心里激动不已。 她赶忙上前挤开雷国玉说道:“莎姐儿,这把梳子送给四姨吧,四姨正好缺一把梳子呢。”李莎莎斜着眼睛瞄了她一下:“对不住,这把梳子我是专门给小姨买的,四姨那么高贵的身份这把梳子可衬不起。”说完也不管雷国秀,直接拽着雷国玉去了她的房间。 雷国玉平时就怕自己这个四姐,这时有些担心地看着李莎莎说道:“莎姐儿,你四姨可不是好相与的人,你这样驳她的面子,呆会怕她该对你不好了。”李莎莎拍了拍雷国玉的手:“我的好小姨,你说四姨那人原来对我好过么,所以我也不怕她对我更不好了。”说完将梳子塞到雷国玉手里,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木匣子,从里面掏出了一朵芙蓉色的绢花,簪在她的鬓边。正衬着雷国玉一身粉红色的袄裙,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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