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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话 魂萦旧梦(三) (第1/2页)
女鬼说出的这句话就像是一颗炸弹,“嘭”一声投进每个人心里,楼上喧哗的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 许晓风活在镁光灯下,人又生得帅气多金,身边最不缺的就是美女环绕,楼上的那些人,恐怕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将他和行走于烟花柳巷的男人联系在一起。但是,他们忘记了,每个人都有过去,或甜美,或晦涩,皆是我们曾在这世上活了一回的凭据。它客观存在着,容不得任何人指手划脚,当然,也更改不得,抹去不了。 “那是……七、八年前的事了吧……”女鬼窘迫地对我笑笑,手指抚摸着腕上的一个金镯子。她的眼睛渐渐失了焦,显然是陷入了回忆中。 “我跟你们这些城市里的姑娘是不一样的,我一生下来就住在深山,家里穷得叮当响,身后还有两个弟弟。初中毕业那年,我爸说我脑子笨,再念书也是白花钱,倒不如出去打工挣钱养弟弟,于是,我生平第一次进了城。那时候我才十六岁,一没学历,二没本事,哪个正经营生肯请我做事?我在锦城晃荡了两个月,身上的钱早就花得一干二净,又不敢回家,实在没有办法,便找到了当时锦城最有名的‘红百灵’歌厅,进去做了小姐。” 她垂着眼,语气平淡得似乎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我在红百灵歌厅一呆就是四、五年。遇上许晓风时,我二十岁,在锦城逐渐有了些名头,每天晚上,都有好多男人专程跑到歌厅来,只为了和我见一面,喝两杯酒,便心满意足。许晓风,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那女鬼唇边绽出一抹微笑,“你知道吗?当时的他还在上大学,兜里没两个钱,模样又漂亮又害羞,每次一来,就在那傻站着,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追着我,连杯酒都舍不得点。日子一长,歌厅里的保安都把他看熟了,有好几次,他才刚刚踏进‘红百灵’的大门,迎面就被人一通乱打,轰了出去,饶是这样,他却仍然锲而不舍。” 我冷笑了一声。 作为一间私房菜馆的现任老板娘,我见过的男男女女不计其数,他们鱼龙混杂,性格各异——从这一点上说,我也算经历颇多,并不是一张白纸。我明白,人类大抵都是好色的,这是天性,不分性别,更没有人能够左右。我只是不懂,为了“****”二字,真的能什么也不顾,连尊严都放弃吗? 女鬼看了我一眼,道:“妹子,你也觉得他这种行为很可笑吧?那时候的我正得意,根本没拿他当一回事,只觉得他是个蠢货,连正眼都不曾看他一眼。可是,渐渐的,我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要是他两三天不来,心里居然空落落的,像丢了东西,魂不守舍。他常常蹲在歌厅门外的墙根下等我,一二来去,我便暗地里跟他交往起来,瞒着歌厅老板,偷偷和他出去了几趟。” 这时候,我的害怕与惊惧早已化为乌有,心里隐约多了几分同情。当下也不发问,只静静地看着她,仿佛她那张狰狞的脸,也不那么恐怖了。 “他这个人,虽然是个穷学生,却温柔浪漫得很,嘴巴像抹了蜜糖,说不尽的漂亮话儿。春天他带我去看花,夏天领着我我去河里摸小鱼儿……那首‘花非花,雾非雾’的词,也是他念给我听的。他说,这首词描写的正是我这种女孩儿,来去无踪,抓摸不住,得不到又放不下,让他满心满脑地惦念……那段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我禁不住低下头,朝躺在地上人事不省的许晓风脸上望了望。他的脸色苍白,双眼紧闭着,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排暗影。这真是个漂亮的男人,源源不绝的甜言蜜语从他嘴里说出,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抵挡。那时的他,应该也是有几分真心的吧? 女鬼端起桌上的酒杯抿了一口,继续说道:“说来说去,也是怪我贪心。过了两天好日子,便脑子发昏,琢磨起天长地久来。大约一年之后,晓风被一个星探看中,邀请他加入娱乐公司,他很高兴,几乎没做任何考虑就答应下来。我很清楚,他一旦当上明星,就会离开锦城,从今往后再不能陪在我身边。我心中难受,天天在他面前又哭又闹,死活不肯放他走。一开始,他还对我百般劝慰,后来,也就逐渐失去耐性,索性不再搭理我,任由我发疯。我当时方寸大乱,一着急,就……” 她仿佛被自己的描述给吓坏了,心有余悸地捂住胸口喘了两口粗气,凄然道:“我一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我对他说,如果他敢抛弃我,等到他大红大紫的那一天,我一定会跳出来,将他曾经跑到歌厅找小姐的事情公告天下,他不要我,我也不会让他好过!这一招很有效,当天晚上,他就来找我了,可我怎么也没想到,那竟是我活在这世上的最后一晚。” 我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他……他杀了你?” 女鬼凄苦地笑道,“你无法想象那有多可怕,他把我按在地上,抄起搁在茶几上的烟灰缸兜头就冲我砸下来,一下、两下、三下……我的脑袋好疼啊,满头满脸都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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