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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锦衣夜行(1) (第1/2页)
第二十六章锦衣夜行 一早醒来,舒梅听到黄莺在枝头鸣叫。心中有种某名的喜悦。 窗外白的是李,红的是桃,映衬屋边载的几丛碧绿的香竹,分外妖娆。 村里人早起要劳作,不兴熬粥煲汤,那玩意花时间又不抵饿,一般直接吃饭。 她们回家的第一顿早饭是酒酿鸡杂和竹筒饭,还有一盘刚炸出来,沾满芝麻的煎堆做零嘴。 柱子今年七岁,正是狗嫌猫不理的年纪,皮实得很。在父亲的yin威下,他极不愿、怯生生地冲这个不知从哪冒出的陌生女人叫了声“姑姑”,然后忍着烫抓了把煎堆,端着碗不知所踪。舒梅甚至没来得及给小侄子一封封好的红包。 酒酿是自家酿的,颜色清,口感好,不冲脑。拨开表面浮着的米粒,可以看到一副小巧玲珑的鸡心、鸡肠、和鸡肝,几粒红色的枸杞点缀其中,衬上白色的小瓷碗,精美得让人不忍下手。用料也非常讲究:黄糖是深色的土黄糖。这样颜色好看,味道也更甘甜;鸡杂取材于长到八两左右小母鸡,一只一碗,所以只做了两碗。竹筒饭的竹筒就地取材于门前的的香竹,水是山上的泉水。用刀剥开竹节,用手掰开竹筒壳,一层薄竹膜包住的竹筒饭就呈现在眼前。米饭酱黄,既有嫩竹的清香,又略带烧烤的焦香和蘑菇的鲜香。浓郁的鸡鲜香,酒香,姜香,淡淡地竹香、蘑菇香,香飘满屋,让人还没吃就胃口大开。 咬一口竹简饭,饮一口酒酿,慢慢细嚼,饭柔韧透口、清甜而纯,酒酿香醇浓厚、甘鲜味美,越吃越觉得齿唇生津,趣味盎然。 舒梅在细细品尝美食,陈卫国的老婆">妮却在一旁偷偷地打量她。舒梅在巴掌大的小西村也算是一个颇有知名度的传奇人物。李月娥那老一辈认为她伤风败俗,素来没有好感;秋妮这年轻一代却个个敬仰崇拜,想进城跟梅姐干,虽说没提出“信梅姐,得永生”的口号,但这观点深在人心。妮介于这两者之间,她对舒梅既鄙夷。又不乏佩服,特别是得知丈夫曾是舒家的“童养夫”,好奇到非要见一见、比一比的地步。 这一见,妮就很不自在地把新买的橘红描金花的外拉了又拉,企图遮掩住腰间的赘,暗自懊恼为啥没少穿一件毛衣,盘算着等会一定要去村口的杂货店把那盒据说是城里最时兴的鸭蛋粉给买下来,好好打扮打扮,免得站在大五岁的小姑子边反而像jiejie。她在自惭形愧的同时,心里也隐隐有了份安心和失落——虽然不愿意承认,也自认丈夫是小西村青壮年一辈的头号能人,但是凭小姑子这容貌、这架势、这家,自家宝贝得不得了的丈夫估计也就是个癞蛤蟆的水准。 她们昨天宿在陈卫国家。李月娥本来想早女儿一步把屋子的卫生给打扫了,让女儿好好休息一下,不料舒梅如常早起,还紧跟边,只好拜托妮照顾宝宝,然后把人一块带走。 出发前,李月娥装了一大袋糖果饼干。舒梅有些不解地问道:“娘,你带这些做什么?我又不吃,留给嫂子他们嘛。这里就一个杂货店。交通又不方便,平时估计都吃不到。” 李月娥朝女儿的眉心狠狠一点,嗔怪道:“还不是为了你!你呀你,这才做了多久城里人,竟然把村里的规矩都给忘了~” 藏在脑海深处的记忆猛然复苏,舒梅捂着眉心打断母亲的话,狡辩道:“哪有的事,我就是一时没想起。像我这样一直惦念着村子,惦念着娘,这么会忘记呢?这不是等路嘛!” 等路这个词,在词典中找不到,字面也不好理解,其实就是小西村的一种地方习俗——做父母的在赴圩、探亲访友、打工回家时,给老人小孩带点糖果饼干之类的小食。 “等路”不但分给自家,也分给在场的村邻。在物质匮乏的小西村,哪怕一粒糖或一块饼干都有很大的吸引力。好些做父母的,宁愿忍饥挨饿也要把“等路”留给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儿女。当然,这也是村里人尊老幼美德的表现。 李月娥看似漫不经心地瞥了眼女儿的打扮。舒梅今天梳了个马尾辫,穿高领米色毛衣,外长黑呢大衣,脚蹬自家做的黑色百纳棉布靴,看上去清爽又素雅。 她在城里呆了近两年,审美水平得到很大提升,却忍不住想把女儿这一换上金耳环金手镯、红羽绒服红羽绒裤,再加一双白色回力球鞋。没办法,村里人眼皮子浅,就认这种打扮最潮最时髦,是城里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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