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大纲备份 怕丢 (第2/2页)
林立不傻,他大智若愚,他憨厚外表之内的一颗观察入微的大心脏,早已将与他交谈之人的心灵看了个通透!何人重信重义,何人趋炎附势,一切尽在掌握中。 林立十八岁整,老人连踢带踹的让他滚走,将他踢出了生活了十七年之久的东北原始森林。并且,老人让林立发下重誓,未练到内家登峰造极之时,不准回来,并且给予了林立一张据说需要林立自己的指纹方可存取款的银行卡。 那卡里有着老人的一生积蓄,还有林立这几年做雇佣兵所攒下的薪金,共计一亿六千七百五十万整。老人分文未动,全部给了林立。 事实上,老人已经一百七十岁了,他深知时日无多,未免因自己的死亡,让林立意志消沉,这才挥着鞭子将林立从自己身边赶了出去。 在林立走出森林后不久,任忠刀,这个活了一百七十多年,参加过义和团,经历可大清灭亡的老人与世长辞…… 十七岁的林大脚,来到了江浙省苏杭市,繁华的都市生活,让与社会脱节整整十多年的林立非常之不适应。 人与人相处是要看行头的!甚至连搞个对象都要看兜里有多少票子的!虽然他不能算是史上最年轻的亿万富翁,却也是屈指可数了。但林立不想也不会乱花一分钱,更不想凭借师傅留给他的亿万家财来结交好友,甚至是盘符权贵。 三年的雇佣兵生活,让他明白一个道理,用钱财换来的友谊,远没有用命换来的铁血情谊来的坚固、可靠、持久。 百无聊赖,阴差阳错之际,林立上了高中,从此,他过上了校园生活。这是一所富豪与潜在富豪的超级贵族学校。
战场外的林立,是憨厚的,不愿意与人勾心斗角的,只想过些安稳小日子的。奈何世事本就如此,即便是不出门,麻烦也总会出现。若不想被他人打到,就只有达到那个令无数人仰望的地步! 林立十九岁之际,林志国找上门来,林立冷眼相对,只字不言。可以说,母亲的死亡,这个可恶的男人,就是最大的帮凶! 如若有选择,我宁愿未曾来到这个世界上!也不要你这个衣冠禽兽、狗屁不如的老子! 林志国悔之晚矣,他已然寻找了林立九年,也深深的痛恨了自己九年。 林家无男丁,只在结婚后不久,钱家芬育有一女。千亿家财谁来抗?还是要找自己的儿子! 林志国事务繁忙,临走之际,留下一张烫金卡片,据说,内有五千万元,还只是零花钱?! 老子不认你这个老子,但老子花你这个负心汉的票子,可是毫无愧疚感,收就收,不就是败家吗?谁不会啊?! 花钱买彩票,赔了。花钱买跑车,车刮花了。花钱开公司,没挣。得!小爷没有天分!干脆花钱上大学吧! 都说大学小社会,事实正是如此,抱团现象极其严重,英雄主义、崇拜主义仍然盛行。 若不想被人征服,就只有去征服别人! 征服的过程是暴力的,能和其成为兄弟,是幸运的。 校园再无挑战,不如出去闯天下吧! 混迹黑道,以其暴力血腥,半年夺得暴王之称! 我呸!暴亡?咒我死呢?!改叫暴君! 燕京四大黑道家族?燕京四大巨头?哥拒绝与你们齐名,要做,哥就做第一,纵横天下,唯我独尊! 他爱上了宅男女神,人气爆棚的歌星,自降身份,做起了她身边的一个保镖,呃,勉强算是一个帅的保镖。 多次老套的英雄救美,终于博得美女芳心。 他又爱上了一个人,这女子叫钱梦馨,一见倾心,再见难忘,三见连做梦都满是她的倩影。 他们爱到昏天地暗之时,却发现,林立与钱梦欣,居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这个答案,不禁让二人抓狂,难以置信,久久不能平静。 伦理道德底线甚至是法律,都在要求着他们,不要继续下去,但美好回忆岂是说望就能望的! 原来,钱梦馨并非钱家芬与林国安所生,钱家之所以如此急着给闺女办婚礼, 一个算不上豪华的餐馆里,却人声鼎沸、高朋满座,这个餐馆只是一个普通的拉面馆,但因为量足,调料随意添加。最主要的是,这个小小的拉面馆足有五十余种面,加上老板为人随和,于是,这三十余平米,区区七八张长条桌,二十几只板凳,却总是满满的。 ‘拼桌’这种现象,在这个拉面馆里纯属稀松平常。甭管是饭点儿,还是非饭点儿,几乎从未有空余的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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