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帝国之一朝奋起_第十三章 陕甘回乱(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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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陕甘回乱(一) (第1/2页)

    安顿好了自己东边的邻居——日本,同治便把注意力又重新放回了国内,因为朝廷的大军眼下正在与贼匪激战,朝廷可支配的财用几尽枯竭,而能为自己出主意的户部尚书又多日称病不朝,同治正在考虑是否提前起用光绪朝的理财能手,后来的户部尚书阎敬铭呢,真是的,巧妇难为无米之饮,穷日子过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与同治皇帝的愁容满面相比左宗棠的西进倒是顺利的多,说起陕甘回乱,其时在同治元年就已经有所征兆了,西北诸省是我国*人口分布最集中的地区,而同治元年(1862年)以前,陕西省又是西北诸省中*人口分布最集中的省份之一。,1850年陕西人口总数为1210.7万人,而《秦陇回务纪略》卷1谓“陕****七回三,甘****三回七”。所谓“民七回三”亦为大略之数,以此为基础来推1862年以前陕西的*人口大约有150万——200万。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署理陕西巡抚毕沅在奏折中谈到陕西*情形时道:“查陕西各属地方,回回居住较他省为多,而西安府城及本属之长安、渭南、临潼、高陵、咸阳及同州府属之大荔、华州,汉中府属之南郑等州县*不下数千家,俱在巡抚衙门前后左右居住,城内礼拜寺共有7座,其最大者系唐时建立。西安*大半耕种、畜牧暨贸易经营,颇多家道殷实,较其他处*稍为体面”到19世纪中叶爆发*起义时陕西渭河两岸到处都是回回村庄和堡寨,甘肃东部的宁夏至平原千余里,也尽是*村庄,西部的河州(今临夏)、狭道州(今临洮)、清水、张家川、河西、西宁、大通、民和、化隆、门源等地也都成为*聚居的地方。

    中国*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格局,自形成之时,就于汉族同处一地,由于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的不同,使双方的误解,隔阂日趋加深。特别是西陕甘地区“回汉杂居,俗尚各别,睚眦小忿,本人情所不能无。”回、汉两族对于这种因习尚绝殊而导致的“龃龉相仇杀,(亦)视为固然者久矣。”咸丰八、九年间,有些县分就发生大规模的回汉持械殴斗的事件。然而,朝廷却利用这种矛盾,采取以汉制回的政策,处处偏袒汉人,“凡争论斗殴,无论曲直,皆抑压*。汉人复持众欺凌,不知回性桀骜,亿万同心,日积月长,仇恨滋深。”此外,在政治上*也受到重重压制,“刑部自宪庙以来,屡奉堂官严禁,虽皂卒亦不许一回杂入。”当权者在分折这次战争的起因时亦指出,“陕回之祸由于汉回构怨已久,起衅之故实由汉民。”

    太平天国起事后,各地都兴起了团练,俗称为勇。清代的勇与兵有严格区分,勇是团练即民兵,兵是正规军。咸丰末年,为了对付太平军,河南巡抚严树森曾招募了六百名陕西回勇往开封协防,事毕后回陕遣散,为陕西团练大臣张芾所留用。适逢太平天国扶王陈得才勾结捻党,在同治元年从河南经由武关入陕西,陕西大乱,这批被征的回勇乘乱散走。一批原籍同州、散伙归家的回勇走到华州(今陕西华县)圣山小张村,有个回勇看上了村边的竹子,主人姓王的园主商定,每斤铜钱20枚。正在砍竹子时,主人的父亲来了。老头得知卖竹子的情况后,觉得价钱低了,想反悔。但是,老头不是责怪自己的儿子不会做买卖,而是诬陷砍竹子的回勇是偷竹子,双方发生了冲突。恐怕谁也没想到,这一冲突,竟然导致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乱。

    按照当地官府的规定和民间的习惯,一旦发生盗抢案件,有“鸣钟告警”一说。竹子买卖双方发生了冲突,按主人的一面之辞是“偷”而不是“买”,打盗贼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于是,随着鸣钟聚集而来的当地团练,不分青红皂白就大打出手,一下子打死了两名砍竹子的回勇。这一下,麻烦接踵而来。

    被打死人一方的回勇,当然不服气。但是,这些回勇还算通情达理,他们不是以牙还牙,而是到华州官府去告状,希望官府能主持公道。而当时的华州知州濮尧则认为是*“越界砍竹”恫吓说,“尔回子与长毛勾通谋反。打死一回即少一贼”不但不追问被告打死人命责任,反将告状的*重责数百,赶出州衙。并且声言:“向后回伤汉民一以十抵,汉伤*十以一抵”。知州的话语,在传播中,被变成了“打死*不必经官”,无疑是火上加油。说起来,这些回勇也不是想闹事。地方志记载这次冲突道:“官长不为伸理,且为汉人作主,有打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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