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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二) (第8/16页)
往拜见国君。见面时,要将雉放在地上,不能亲手交给国君,因为亲手授受是尊者与尊者之间的礼节。礼毕,再执雉分别去拜见卿大夫和乡先生。所谓‘乡先生‘,是指退休还乡的卿大夫。这是冠者首次以成人的身份拜见国君、乡大夫、乡先生,所以《冠义》说:‘玄冠、玄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 冠者拜会尊长完毕,主人用醴酒酬谢正宾,用的是一献之礼。所谓‘一献之礼‘,包括献、酢、酬,即主人先向宾敬酒(献),宾用酒回敬主人(酢),主人先自饮、然后斟酒再敬主人(酬)。为了表示对正宾的感谢,主人以五匹帛和两张鹿皮相赠。冠礼至此结束,正宾告辞,主人送到门外,再拜,并派人将盛有牲rou的礼俎送到正宾的家中。 乡大夫、乡先生接见冠者时,要对冠者有所教诲。如何教诲,《士冠礼》未曾提及。所幸者,《国语晋语》对赵文子行冠礼后往见诸卿的情况有详细的记载,可以弥补《士冠礼》的阙失。赵文子先去见栾武子(栾书),武子说:‘我曾与你的父亲赵朔共过事,他这人有些华而不实,希望你今后注重务实。‘又去见范文子(范燮),文子说:‘从今以后你要懂得戒惧。有贤德的人,在恩宠加身时总是更加谨慎,只有德行不足的人才会因恩宠而骄奢。‘又去见韩献子(韩厥),献子说:‘记住!你成年之初就应该向善,要不断地由善进入更善的境界,这样,不善就无法靠近你了。如果你一开始就不能向善,不断由不善进入到更加不善的地步,那么,善就与你无缘了。犹如草木的生长,事物总是依类相从的。人之有冠,好比宫室之有墙屋,要勤加修整。除此之外,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又去见智武子(荀罃),武子说:‘孩子要记住:你曾祖赵成子的文采,祖父赵宣子的忠诚,难道可以忘怀吗!孩子要记住:有赵宣子的忠诚,再加上赵成子的文采,侍奉国君就没有不成功的。‘最后去见张孟,先把前面几位的教导叙说了一遍,张孟说:‘他们说得太好了!如果你听从栾书的话,就可以达到范燮所教导的境界,就可以弘扬韩厥的告诫,将来就可以成就圆满。如果你牢记智罃说的道理就好了。这都是先王的阴德在滋润你啊!‘冠礼与教育的密切关系,于此可见。 六、古代社会中的冠礼 周代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在位的帝王去世,嫡长子无论年纪长幼,都可以即位。但是,只要即位的新王没有成年,就不能执掌朝纲。例如,周武王去世时,成王尚在襁褓之中,虽然入承大统,但不具备亲政的能力,只能由周公摄政。直到成王成年之后,周公才返政于成王。原因很简单,未成年者不具备南面之资。又如赢政十三岁就即秦王之位,据《史记始皇本纪》,直到九年后的四月巳酉,也就是二十二岁时,才‘冠,带剑‘,开始亲政。可见,对于帝王而言,冠礼具有特殊的意义。不仅如此,一般的士人如果没有行冠礼,也不得担任重要官职。据《后汉书周防传》,周防十六岁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椽史试经,见周防‘尤能诵读‘,欲拜为守丞。周防因尚未行冠礼,不能从命。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19:54回复此发言 45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西汉王朝对于帝王的冠礼非常重视。据《汉书惠帝本纪》,汉惠帝行冠礼时,曾经宣布‘赦天下‘,这是历史上因帝王行冠礼而大赦天下的开始。其后,又有因太子行冠礼而赐民以爵位的,据《汉书景帝本纪》,景帝后三年正月,‘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又据《 汉书昭帝本纪》,元凤四年,昭帝加冠,‘赐诸侯王、丞相、大将军、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赋。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令天下酺五日‘。颇似普天同庆的节日。 为了与臣下的冠礼相区别,汉昭帝的冠礼还专门撰作了冠辞。据《博物记》(《续汉书礼仪志》注引)所记,其冠辞为:‘陛下摛显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禄,钦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邦域,秉率百福之休灵,始加昭明之元服,推远冲孺之幼志,蕴积文武之就德,肃勤高祖之清庙,六合之内,靡不蒙德,永永与天无极。‘这是后世帝王另撰冠辞之始。 东汉伏波将军马援的次子马防,在肃宗时担任过卫尉,其子马钜常跟从左右。据《后汉书马防传》,肃宗六年正月,马钜年及冠龄,特拜为黄门侍郎。肃宗亲至章台下殿,‘陈鼎俎,自临冠之‘。可惜,史书中皇帝亲临臣子冠礼的记载仅此一见。 从南北朝到隋唐,冠礼一度废而不行。柳宗元在答韦中立的书信中谈到,‘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说当时有一位名叫孙昌引的人,‘独发愤行之‘,冠礼毕,仿当年赵文子见栾书等的故事,次日上朝,希望众卿士能对他有所教导。到外廷后,孙氏荐笏对卿士说:‘某子冠毕。‘不料众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说:‘这与我有何相干?‘文武大臣哄然大笑。可见,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礼为何物。 从唐到宋,‘品官冠礼悉仿士礼而增益,至于冠制,则一品至五品,三加一律用冕。六品而下,三加用爵弁‘。(《明集礼》)可知唐宋时代曾在品官中实行过冠礼,按照品阶高下,加不同的冠。 宋代的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是对大众层面的强烈冲击,造成固有文化的迅速流失,主张要在全社会推行冠、婚、丧、祭等礼仪,以此弘扬儒家文化传统。司马光痛心疾首地说:‘冠礼之废久矣。近世以来,人情尤为轻薄,生子犹饮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为之制公服而弄之。过十岁犹总角者盖鲜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长,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朱子家礼》引)认为废除冠礼,使得人情轻薄,自幼至长不知成人之道,从而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司马光在他的《书仪》中,制订了冠礼的仪式,规定: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只要父母没有期以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为了顺应时变,司马光将《仪礼》的《士冠礼》加以简化,使之易于为大众掌握。此外,还根据当时的生活习俗,将三加之冠作了变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朱子家礼》沿用了司马光《书仪》的主要仪节,但将冠年规定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并从学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程颐也极力倡导冠礼,认为‘冠礼废,则天下无成人‘。《左传襄公九年》载,晋悼公宴请鲁襄公时,问及鲁襄公的年龄,季武子说只有十二岁。有人援引此例,主张将冠龄提前到十二岁,遭到程颐的坚决反对,说:‘此不可。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认为,既行冠矣,就必须责以成人之事,否则就成了虚礼;如果冠礼之后不能责以成人之事,则终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因此,‘虽天子诸侯,亦必二十而冠。‘(《二程遗书伊川先生语一》) 据《明史》,明洪武元年诏定冠礼,从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订了冠礼的仪文,《明史》中有关皇帝、皇太子、皇子行冠礼的记载很多,说明在皇室成员中依然保持着行冠礼的传统,‘然自品官而降,鲜有能行之者,载之礼官,备故事而已‘。(《明史礼志八》)可见在官员和民间已经很少有人行冠礼了。清人入主中原后,政府颁定的礼仪制度发生很大变化,虽然还有五礼的名目,但长期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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