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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腻歪 (第1/2页)
清晨,平日里生物钟都是比沈念要晚不少的李小荷,先一步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就看见这一张近在咫尺的熟悉面庞,李小荷不由得甜甜的笑了,一脸的幸福,这种感觉真的是很好。 沈念一张脸的五官中,眼睛算是最好看的了,很深邃,很有气质,当女人和他对视的时候,很少不会被吸引。现在沈念就算闭上了眼睛,眉毛、鼻子、嘴唇、脸颊,也一样能算的上帅哥。 虽然不是帅得很惊天动地,但是属于很耐看的类型,虽然线条也有些柔和,但是整体偏向于刚毅,不是那种奶油小生的帅。 要不然,李小荷也不会看上他了。李小荷不是单纯的视觉系动物,但是视觉至少也是很重要的审判因素。 一个就算再怎么注重内涵的女生,也不可能对一个长相对不起社会的男生一见钟情。 所谓爱才子,那是在对方先是长得不错的情况下,才会注重才华。 当然,在李小荷认识的朋友中,沈念肯定算不上是最帅气的,如果用理性客观的眼光去说的话,就算是那个陈阳,颜值都要比沈念高。 只是李小荷比较是唯心主义,很注重眼缘和感觉。她又不是花痴,只会喜欢帅哥,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能够打动她才行。 所以在她看来,现在的沈念有些亲人眼里出西施的味道。她一直都是觉得,沈念是帅到了极点的。 这一次沈念的手,就算不老实的乱放,也是无可厚非,没有什么不该放的位置一说了。其中最显目的,就是沈念双腿间那条没有传说中二十几厘米,但是也算是雄壮的东西,正有些难看的挺立着,像根红铁棍一般抵在了李小荷柔软平坦的小腹位置。 李小荷伸出手去,玩心大发。颇为调皮的去轻轻拍了拍那像蘑菇一样顶端,然后捏了捏,有些好奇的样子。 现在的女生,就算是未经人事,对于男人的这玩意儿也不会太陌生。毕竟现在这年代,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思想保守的时候,就算开放不如欧美。但在岛国动作片大量涌入的市场中,什么事都明白了。 所以李小荷好奇的观察了几下。脸颊绯红,就没有敢再挑动沈念了。她现在身体还有些不适,只要一动就能感觉下面有些疼。 看沈念青筋毕露的样子,要是将沈念弄醒了,一向从来不言败的她,怕是也受不了。 她现在就只想这样永远的呆下去就好了,想着即将要被母亲安排出国,她心中就是一阵不满。一年的时间的确不是太长,但对于恋人来说确实最难熬的一种折磨了。 她将自己完全的交给了沈念。也是有一部分原因出于这种心情。毕竟李小荷可没有忘记,沈念和王梦洁之所以会分手,不就是因为四年的留学生涯吗? 当然,她李小荷和王梦洁肯定是不同的,完全是属于两种不同的女人,性格迥异。就算她没有和沈念跨出这最后的一步,她也相信自己和沈念之间不会有什么变故。不会分开。 因为她肯定不会像王梦洁那样,将事业看得高于一切,连爱情都可以抛弃。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事业心很重人,就算是理想的记者职业,也不可能高于爱情。 “怎么这么早就醒了?”就在李小荷思绪飞得有些远的时候,沈念笑着开口问道。 李小荷抬起头看了沈念一眼。然后就将脑袋往沈念怀里挤了挤,额头抵住沈念有一些胡渣的下颚上。昨晚沈念将头埋在她的饱满胸脯里面的时候,她感受到了有些扎人,不过不痛,倒是有些酥痒。 等了好一会儿,李小荷才答不对问地说道:“我真的是不想离开你。我就想咱们就永远这样一起下去,再也不分开了。我也不去做战地记者了。我们两人就结婚领证,然后我两人生孩子。生两个,反正我们都是独生子女,现在也允许独生子女生二胎了。到时候我们生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等孩子们大了一点的时候,我们一家子开着车四处旅游……” “恩。”沈念笑着回答。鼻子用力嗅了嗅,闻着李小荷依旧清香好闻的发香味,就像是清晨花园里面还有这露珠的花香一般,让人脑袋都清醒了一些。 说来奇怪,李小荷昨晚和他一起洗澡,没有抹什么香水,却总是这么香喷喷的。 男人就不一样,就算刚刚洗了澡没一会儿身上就不香了,臭男人这个词语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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