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星传_170 智多星刑场伏法 贼星传网上流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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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 智多星刑场伏法 贼星传网上流传 (第1/2页)

    一星期后,八月十七日,省中院重新开庭。又带来了两个新的嫌犯:甘蜜芳和汪丽君姑嫂二人。梁尚君和蒋占维也被狱警押送到法庭。

    公诉人举出大量新证据:

    ㈠市公安局技术科提供的被破译后的几段黄飞虎、汪国庆、张大鹏三人之间手机短信,以及他们通话录音,及其在平时的谈话录音,都证明一切行动皆是黄飞虎主谋策划的。

    ㈡通过黄飞虎手机,监听到他和徐莎莎的某些谈话录音,证明徐莎莎知道石永清的真实身份就是死而复活的黄飞虎。所以,她犯有对逃犯包庇罪。甘泽林、甘二林、甘密芳、汪丽君及汪国庆、张大鹏等人都救助过脱逃犯黄飞虎,并接收过重金感谢,所以,都犯有助逃或包庇罪。

    ㈢公安局补充侦察,再次搜查时,从汪国庆家祖坟里找出了新埋的大量古董珍宝,其数量和品种基本上和张前进庭长自首内容相吻合。证明黄飞虎、汪国庆、张大鹏三人犯有特大盗窃罪,涉案总值超两亿元。

    ㈣从解密后的各种电脑数据看,黄飞虎过去曾单独或伙同梁尚君、蒋占维共同盗窃作案十多次,所得赃物数额特别巨大,且多次对失主施以麻醉药或*,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

    ㈤黄飞虎指使别人或亲自盗窃车辆多次。并犯有绑架罪和倒卖国家文物罪。

    公诉人出示的书证、物证,让黄飞虎、汪国庆、张大鹏不得不低头认罪。常律师和侯律师也无可辩驳。只请求法庭,看在一干人犯认罪态度较好,能当庭供认不讳的份上,给予从轻处理。

    公诉人当即驳斥说,这几个嫌犯,特别是黄飞虎、汪国庆、张大鹏,有多次坦白从宽的机会,可是个个都负隅顽抗,直至今天,才不得不在证据面前低头认罪,他们均是抱着侥幸心理,想隐瞒重罪,都早已错过了坦白从宽的机会。

    辩护律师又说,梁尚君、蒋占维早已审判过了。他们也承认曾帮着黄飞虎盗窃梁权国,所以,一事不再二审,就不必再追究二人的盗窃罪了。

    公诉人驳斥说,法律有规定,除非有新的证据证明其犯有其他罪行的,不再重新审理或改变原先的判决,即一事不再二审。现在有大量新证据证明二人多次参与了黄飞虎特大盗窃案,所以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采信了公诉人的证言证物及法理依据,宣布暂时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公布判决。

    八月二十二日,关在看守所的黄飞虎、汪国庆等人收到了中级法院刑一庭送来的判决书,其主要内容有:

    ㈠黄飞虎犯有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其政治权力终生;犯有特大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一百万元;犯有故意对失主伤害罪,判其有期徒刑五年;犯有绑架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犯有制造、销售违禁危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五十万元;犯有脱逃罪,加刑一年,与原判刑期六年合并执行七年。犯有防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上合并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㈡汪国庆犯有特大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五十万元;犯有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合并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㈢张大鹏,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二十万元。犯有藏匿违法危险品罪,罚款三万元;犯有合谋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合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罚款二十万元。

    ㈣因犯有协助在押犯脱逃罪,甘泽林、甘二林均被判处有刑徒刑一年,没收其非法所得各三十万元;甘密芳、汪丽君均因包庇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没收其非法所得各十万元。汪丽君因已有身孕,准其监外执行。

    ㈤徐莎莎、马千里均以加工组装电子玩具成杀人武器,均有对石永清真实身份包庇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各罚款十万元。

    ㈥某医学院人体解剖室管理员薛光华,被处刑事拘留一个月,罚款十万元。

    ㈦在押犯粱尚君、蒋占维均因特大盗窃案,在目前刑期基础上各加刑十年,并没收非法所得,各罚款七十万元。

    九月三日晚,黄飞虎、汪国庆吃了看守所送来的丰盛晚餐,知道明天要上路了,两人各自痛饮一场,真的是一醉方休。

    次日早晨,两人别过前来看望的家人,被分别送进囚车,开往刑场。飞虎知道死期就在眼前,为掩饰恐惧表现,便在心中默默地作诗:

    无翅飞虎任性飞,

    老子今生怕过谁?

    地狱门前跺三脚,

    倘有来世还做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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