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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霸道闪闪爱上咱,我们不约啊! (第1/2页)
我的名字叫做【自从抱着复习的心态去看了自己从前写的章节之后,发现大量被和谐的文字,然后就是语句上的各种不通顺。真亏你们看得下去啊!在下佩服,佩服。】 本着人道精神的主义,我出手救下了万错之源。 吃撑。 不对,是时臣。 然后以我三寸不烂之舌,忽悠了某个脑子里绝对是空的敲一下也许会有回响的麻婆。 于是。 时臣君愤慨的就用令咒召唤了闪闪…… 伴随着金光,吉尔伽美什穿着金色铠甲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时臣很焦急,他立即向闪闪求证。 “王啊,难道您已经抛弃了我了吗?” 金闪闪看了一眼时臣,视线很快就锁定在了我的身上。然后,他笑了。不得不承认,这个最古的王长得十分俊俏。但是,他笑的模样真的是不敢恭维。 “时臣,作为一个臣子,你不觉得你的话太多了吗?左右一个王者的举止,是一个臣子该做的事情吗?” 话说到这个地步,谁都听得出来。时臣已经退场了,作为一个master,被自己从者抛弃。 时臣不是笨蛋,相反,他很聪明。 所以,他选择了沉默。 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接下来麻婆就是闪闪的master。获得了闪闪,麻婆也能心满意足的离开,专心准备对付那个该死的卫宫切嗣了。 可是。 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 #我是分割的井号君。# 奶奶说,女人最强的武器是眼泪,最可怕的被动是脸蛋。 不知道希娅是怎么改造我的,反正我自认为现在这副模样已经算是一个大美女了。然而,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女人,你很有趣嘛。”吉尔伽美什嘴角微微上扬,看着我说道。 “哎?啊,我一直都是这么有趣啊……”嘚,我在说什么啊?等等,难道面对金闪闪我还会紧张吗? 就在我走神的时候,忽然有一只手探到我面前挑起了我的下巴。 “决定了,当本王的王妃吧。” 哎? 这难道是…… 霸道闪闪爱上我的节奏!!! 哦!不!!! “当你个头啊!”我抬脚就踹了过去,不幸的是我的筋力并不能撼动这家伙的金闪闪的铠甲…… 摔! 我狼狈的跌回了身后的沙发椅上。 坏菜了,一时激动就踹出去了。 要被吊打了。 “真是笨拙,就算你是一个吸血鬼,本王也不是你能够撼动的。被本王看上,那是你无上的荣耀。”闪闪似乎没有生气,依旧高冷的站在我的面前。 话说,你还真是霸道总裁吗? 可我又不是什么娇小可爱玛丽苏,而是有着可伸缩弹出式大鸟的……的……**啊。 “你,你不是喜欢阿尔托莉雅嘛。男人就要专情一点是吧,去找你的阿尔托莉雅吧。” 闪闪听到了我这句话,不知道是哪根魔力回路搭错了,居然露出了标准的邪笑姿态。 “你在吃醋,不满本王对其他女人的爱吗?” …… 奶奶,你怎么就没教我怎么对付臭不要脸的男人的办法啊。 #奶奶:怪我喽。# #霸道闪闪爱上有着可伸缩弹出式大鸟的吸血鬼**# 我的名字叫做【明明是穿越找老婆,为什么会杀出霸道总裁来劫道啊?关键劫的是我啊!】 我遇到了一个**烦。 最古之王,吉尔伽美什。 人称金闪闪。 就在刚才还获得了霸道总裁闪的称号。 这丫,打算攻略咱。 人生为何如此艰难?呜呜呜! 本着对自己的妻子狂三一心一意,绝不出轨的理念。 我当然是要拒绝的。 可是…… 我发觉我似乎和这位最古之王之间有着非常可怕的代沟。 的确,那是几千年的代沟啊…… 说白了,这货听不懂人话。 靠! 三分之一的神性的家伙,就听不懂人话了。百分百神性的家伙岂不是只会汪汪叫了。 于是。 我决定告诉闪闪,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其实,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 果然,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闪闪的表情有了极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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