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伐之救赎_第九十二话 古代骑兵与伪近代步兵的战术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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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话 古代骑兵与伪近代步兵的战术对 (第2/2页)

  所有的匈奴骑兵还是都很服从命令地跳下了战马,然后举起自己手中的各式各样的武器向着黑铠方阵冲去。我没有料到匈奴的军队会如此之快的改变战斗的方式,他们居然会在正面战场之上率先选择放弃自己的战马。我很清楚,空心方阵在对付骑兵上还是有很大的优势的,但是对于步兵之间的近身作战,则十分地不擅长。可是现在可不是变换军阵的时候,因为对方的步兵已经杀到了我的阵前来了。

    作为介于工匠、重步兵以及侠客之间的墨门卫,他们再融合了骑兵作战技术之后就已经相当于欧洲的机动化步兵——龙骑兵了。在中世纪以及近代欧洲,能够成为龙骑兵的军队一定是步兵之中的佼佼者,他们身披重甲、作战勇猛,在步兵作战状态之下的战斗力要远远的要超过马上作战能力。

    要不然也不会为步兵去配上一匹战马。当机动化步兵与从战马上跳下来的匈奴人交战的时候,匈奴人就能体会到在步兵战场上作战,他们只配给大汉军队提鞋的耻辱感觉。且不说,他们的很多武器能不能够刺穿黑铠军队的铠甲,单单是黑铠军队那严密的组织阵营就让他们都无法冲破。

    很快,和汉人交战的匈奴军队就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本从大汉军队的手中抢到的汉军军刀以及自己本部制作的各种锋锐武器对于这些全身都披着黑铠的汉人都没有足够的杀伤力,反而是那些自己制作的大狼牙棒以及重斧头反而拥有更加强大的杀伤力,当他们用这些武器去敲击他们厚重的铠甲的时候,铠甲内的士兵总是会哼出低沉地悲鸣声,然后倒在地上,从口中吐出来自己的鲜血。不过,只要不敲击到重要的部位,还是很难将这些军队杀死的。可不管怎么说,匈奴人总算是给汉人造成了伤害不是吗?

    看到这一幕,我可是在心里滴血啊,要知道我每复活一个墨门卫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我可不能就这么让他们这样死掉。于是,我立刻催使鲁坎道夫、桐人以及林郁分别率领着亲卫向着空心阵的四面散去支援,而我则亲率军队跑到匈奴人攻击我们的最为猛烈的正前方位置。当我冲到阵前之后发现,手持着笨重长矛的墨门卫在几米的近身格斗之中是很难对匈奴人人造成有效的攻击;于是我立刻下令阵前的第一排和第二排的墨门卫将长矛向着匈奴人近身抛射出去,抽出自己手中的汉八方刃与匈奴人展开近身格斗。

    接到命令之后,墨门卫立刻将自己手中的长矛近距离抛出,由于是近身抛出,一百多支长矛都毫无意外地射穿一名甚至是数名匈奴人。原本压力巨大的战斗局面在一瞬间出现了一个短暂的空隙,我瞅准了这个空隙便立刻率领着自己的亲卫骑兵从步兵防阵之中杀出,借用匈奴人的空档使用自己的骑兵冲开对方的阵型,数十名亲卫骑兵大开大合地在匈奴人原本就混乱无比的步兵阵之中肆意冲撞,所过之处的数十名骑兵就像是天神一样将来不及躲避的匈奴人践踏而死,此时骑兵对步兵的兵种优势完美地表现出来,活该他们舍弃自己原本的战马要与墨门卫进行步战,真是自己找死。在冲击的途中我向着天空发射出一条冲天的火龙,传令在远处待命的大漠骠骑全部都赶到战场上来助阵,失去了战马的匈奴人在本就擅长步战的汉军面前已经没有太大的威胁了。

    于此同时,我还向着匈奴人停放马匹的方向发射了数条火龙,这些火龙立刻就将一部分没有主人的战马惊吓到。原本这些战马都是很难在战场上受到惊吓的,也不会在没有主人的情况下随意走动,可是由于自己的主人已经下马步战,失去主人驾驭的战马很容易就会产生慌乱。几条火龙自然是没有办法影响到数量达一千多的战马,可是养过群马的会知道只要有一条战马产生了慌乱,它就能够通过群聚效应连带着影响到没有受到惊吓的战马,让它们盲目地跟着受惊的战马一起逃窜。这一点就有些类似于我之前提到过的炸营效应(惊营):在战事焦灼的夜晚上,有一名睡觉睡昏了的士兵突然得了癔症以为有敌人发动突袭,结果他的行动连带起了整只军队一起都从睡梦之中醒来战斗。

    出于自己的本能这些战马在受到惊吓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向着自己的主人所在的方向前进,不过它们没有意识到当一大群同伴都像着自己的主人前进的时候,带来的结果可能就是悲剧的。一千多匹战马一下子冲入到匈奴人的阵营之中,不顾一切地践踏着不属于自己的主人的匈奴人的身体,仅仅只是一个照面所产生的连锁混乱就将数百名匈奴人杀死,而匈奴人下意识对它们的反击也加剧了它们彼此之间的混乱。至于那些个匈奴人,他们根本无法骑上那些已经彻底陷入混乱之中的战马,这些聪明而忠诚的战马在这种情况之下根本不会让任何不是自己的主人的骑上自己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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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的剑主流已经是钢铁剑。长短各不相同:短剑长在50-70CM左右,剑身稍阔,剑脊略薄,刺削并重,多饰以铜格。长剑全长在80-110CM左右,剑茎约在20CM左右,刃宽3.5~4CM左右,大多3.7CM或3.6CM,一般来说剑刃是由宽变窄在靠近剑尖部分有明显收腰,刃厚度一般在0.8CM左右。相对霞身厚脊,重击刺,可双手握大力劈斩。(在古代铸剑师们为减其重量都是在长剑身上收腰,越长的剑收腰越明显)超长剑全长110-140CM左右,少数达到160CM,收腰明显;基本为双手持握,多饰玉具,少部分饰金银,多为王侯显贵的佩饰之器。多数都是1米左右(大约是3尺)。

    长矛在欧洲的普及:在中世纪,主战兵种是骑士部队,步兵是不受重视的,所以给他们最简陋的武器——长矛。蒙古强大的轻骑兵战术摧毁了欧洲人对重甲骑兵的信心,英法战争中英国长弓的恐怖威力则彻底埋葬了骑士的主战地位,在那之后,弓兵,步兵和轻骑兵的混合军团成为战场的主角。随着时代的发展,每一名士兵都越来越像战斗机器的零件,战斗机器不需要它的零件有多么强的特别功能,只需要它们能标准化就可以了,长矛,是最容易实现标准化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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