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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为什么去当兵 (第1/2页)
毛主席说:“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今天,我们再次汇聚于此,不管是抱着什么目的,但我觉得,敢于穿上这身军装,就好好样的,因为这身绿军装,它意味着责任,和担当。 ——卷二·题记 我不是特种兵,没有参加过什么狼牙特战队的选拔集训,也没有经历过什么魔鬼训练周,更没有和女军官谈过恋爱。只如同许多的普通战士一般,度过了专属自己的军旅生涯,留下了专属自己的军旅记忆。 还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跟随着家人来到了这座沿海的大城市讨生活。这里的繁华颠覆了我以往的所有认知。学校的小伙伴们聊着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耐克和阿迪,看着让我分不清顺序的漫画书,眼都不眨的倒掉足以让奶奶心疼好久的美味午餐,他们玩的是我没见过的任天堂,吃的是我从没听过的肯德基,甚至他们还有自己的电脑和独立的房间…… 还没感觉是个什么味,近二十年的光阴就这么飞逝而过,而我,竟也是即将成家立业的人了。事实上自从来到这座沿海城市,我和我的家人就很少回去了,过年也不例外:一来是飞机票太贵,全家来回真的开销不起;二来火车票不好抢,就算抢到也都是无座,三十几个小时的车程,人多而且拥挤,想想还是算了;三来则是我们全家都晕车,所以长途汽车根本就不用说了。 虽然很少回家,但并不是说真的不想回去,老家还有老人和亲戚,每隔几年总要回去看看他们。毕竟家里现在的经济条件比刚开始要好了很多,来回的路费算不上什么负担,再一个则是父母毕竟年龄大了,人老了,总是会想念那片生他养他的故土。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一时没能请到假,往后拖了几天。所以父亲和母亲就先行回老家去了,家中就剩下了我一个人。空荡荡的,还真有些不习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恰巧明天也不上班,干脆爬起来找点事情做做。 突然想起几个月前买的一本书,是阿道斯·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看了几章就放在一遍了,倒不是因为不好看,而是工作太忙,给忘了。就当我在书房里翻箱倒柜的时候,一本熟悉的、褐色的日记本从箱子里掉了出来。虽然不至于盖上厚厚的一层灰尘,但也的确好久没有被打开过了。我轻轻的吹了一口气,然后用手抹了抹那几乎不存在的灰尘,将它放在了我的书桌上。 这是我当兵的时候写的日记。他断断续续的,记载着我的军旅生涯。 曾经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男人才配被称为是真正的男子汉。换句话说,那什么去衡量一个男人是不是真正的男人。是富甲一方的豪商,还是权倾天下的霸主?又或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风流才子,还是武功高强、一览众山的盖世英雄?想来想去,我也没得出答案。 直到我参军入伍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想要成为真正的男子汉,那就必须具备男子汉最重要的品质:责任感。 对你的兄弟和朋友负责,对你的家庭和事业负责,对你的民族和国家负责。 大学的时候我的理想生活是想一个文艺青年那样的生活着,没啥抱负,也没有远大的目标,只想以后带着自己的单反,穿着帆布鞋,写写书,拍拍照,以此为生。但很不幸的是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很大的差距,我只是成为了一个伪文艺青年,还是末流的那种。一个胖胖的,不起眼的,不求上进却又孤芳自赏的末流伪文艺青年。那些我看得上的姑娘很少拿正眼看我,也没有心思来猜我假装孤独忧愁的内心,她们总是在那些俊俏幽默的少年怀中,所以,那时候的我还是相当自卑的。 但是像我这样的一个挫人怎么会参军入伍?这完全和我的理想背道而驰啊!现在想起来连我自己的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工作! 如果再回到多年以前,对着那个时候的我说:嘿!小伙子,去参军吧,现在工作不是那么好找的!参军报酬可丰厚了!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留情的骂人。 “什么?为了一份工作而失去自由,简直不可理喻!工作算什么!你知道青春有多宝贵吗?我可是有理想的文艺青年!我要仗剑走天涯!你们这些庸俗的人!你们知道什么事不自由毋宁死吗?” 但是每一个人都在被这个无情的世界所改变着。 站在我今天的角度,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成为一名军人,因为那是我活了二十多年干的最漂亮的一件事,也是让我最骄傲的一件事。我的军旅生涯虽然短暂,但是它教会和带给我的,远远超过了这二十几年来,学校和父母教我的。因为伤痛,永远都要比温暖让人成长的快得多。 大学的最后一年,如同所有的大学生一样,面临着走入社会。我经常独自一人站在楼顶的天台上,望着学校外面熙熙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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