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天魂_第一百五十五章 共同对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一百五十五章 共同对敌 (第2/2页)

杀,我想你的名字就得改一改了,因为那个时候你已经笑不出来。已经笑不出来就不能再笑,既然都已经笑不出来,那么你就不会笑,就不再是你笑,至于改成什么名字,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飞仔把想法告诉了龙凌,之后问:“怎么样呢你觉得,什么事情都得试一试不是吗,万一成功了了?”

    听了飞仔的话,就连龙凌都觉得办法可行,至于说这条路通不通,那就是试过之后的事情了,现在就静观事态变化吧。

    飞仔飞上天空中,和对方的那个武帝中期的人,身体已经保持在同一平衡线上,武尊初期境界的飞仔拥有这个实力。但飞仔没有看对方一眼,灵魂让龙珠光线出现变成珠光剑之后,眼睛就已经闭上了,是在灵魂呼唤花斑豹。

    武帝境界的人,灵魂的使用频率其实并不高,因为武帝境界只是武域境界,武域是怎么都不如心域的。同样的,对于武尊中期境界,就会拥有自己的伴身灵兽,但如果伴身灵兽兽魂没有开启,那么整个武帝境界都是感知力感觉不到的。所以当对手看着飞仔,不明白飞仔怎么会这样,武尊初期的实力,怎么可能会拥有伴身灵兽,要知道拥有伴身灵兽的修炼者,实力怎么说都必须是武尊中期境界的。还有一点是最最让人想不通的,都已经准备搏杀了,甚至武器都已经亮出来了,可他居然会突然间闭上眼睛时。

    “你注意了,你的对手脑部拥有强大的,应该是神兽兽元,我都不知道那个神兽兽元具体实力,你自己要当心。”就是那位宗主在提醒他。

    但他并没有在意这些,因为这个小子的实力,是不可能拥有伴身灵兽的,就算是现在的他已经拥有了,也肯定是做了好人好事人家送的。脑袋运转速度不够快的人,是永远都不会把一件事情,往深层次去想的,这就是脑袋快与不快的人的差别了。对于修炼者来说,必须是武尊中期境界,精血和灵魂才可能,签订伴身灵兽契约的。但对手才武尊初期境界,可现在宗主已经告诉他,人家脑部灵魂拥有神兽兽元,可他就是没有想过这事是不是不太对。

    突然间,对手的伴身灵兽出现了,是一条长度有些夸张的,红色的巨蛇。对方修炼的气势是火系的,巨蛇身体燃烧着熊熊火焰,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击过来,武帝中期功法气势还是非常强大的。可飞仔呢,眼睛依然闭着,是因为脑部花斑豹的兽元没有出现,所以不到最后要命的一刻,飞仔是不会出手的。因为自己只是武尊初期境界,对手的实力可是武帝中期的,就算是手里拥有龙族珠光剑,但实力低微的自己,珠光剑是发挥不到极致的。

    但花斑豹兽元一直没有出现,可对方伴身灵兽已经攻击过来,如果再不出手的话,那么自己就永远不可能出手了。于是乎,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珠光剑挥舞了,可这根本就没有用,毕竟实力相差太远了,于是乎飞仔整个人飞出去了。真是该出现的时候不出现,现在人都已经半死不活了,那根救命稻草居然会出现了,花斑豹来了。在飞仔和鲁月娥实力同时提升后,花斑豹在离开之前,可是和飞仔鲁月娥的灵魂,已经有了进一步的融合。所以飞仔现在中招了,脑部灵魂肯定就出问题了,那里可是拥有神兽花斑豹兽元的,所以花斑豹第一时间感觉到,并且出现了。

    可当龙凌看见花斑豹时,他终于知道飞仔脑部的神兽兽元,原来居然会是,天域地位灵王洪忠的神兽。其实对于掌管五行空间的五个人,龙凌都是见过的,并且都是在万年前见过,因为龙殿浮岛是封闭的,人类需要龙族出手帮助。所以虽然说,来到龙殿浮岛的人只是空玄,但离开去和魔兽人魔兽搏杀时,天域的四位灵王龙凌都见过。

    但龙凌觉得奇怪,难道说是地位灵王洪忠已经陨落,否则他的神兽,怎么可能会出现在龙殿浮岛了?并且最最不可思议的是,李笑脑部的神兽兽元,居然会就是地位灵王的神兽,除了洪忠已经陨落之外,没有别的解释?同时龙凌也知道了,洪忠的冥魂就寄存在花斑豹脑部,否则花斑豹只是神兽而已,它的兽元不可能会主动融合人类灵魂的。

    本来花斑豹已经在攻击对方了,但恰恰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如同雨点似的,掉落下来非常多的野兽。经历过万年前的大战,所以对于魔兽人和魔兽,龙凌肯定是知道的,这些******居然就是魔兽人和魔兽。杨龙已经告诉过龙凌了,五座五行幻天神塔,已经有两座塔座玄印失效了,所以魔兽人和魔兽的来到,龙凌没有觉得奇怪。

    “我是龙凌,花仔你还记得我吗,万年前我们见过的?现在不能击杀他们,魔兽人和魔兽来了,所以我们和他们,应该共同对敌的,你听见没有啊?”

    花斑豹花仔转身看着龙凌,毕竟洪忠冥魂没有开启,现在的花仔应该是不记得龙凌的。但神兽毕竟是神兽,并且现在的可以说是新主人,已经半死不活躺在地上了,花斑豹关心的是飞仔,所以没有继续攻击,过去飞仔那边了。

    魔兽人和魔兽,这个东空域的人也知道,毕竟传说可是整个空域的,东空域也是灵云空域。所以宗主立即下令,所有人立即攻击,龙殿怎么说都是空域的一部分,所以现在真的需要共同对敌。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