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哈哈哈 (第2/2页)
进入之后就是煎熬,虽然灵魂特殊,但现在的莫建可是人类身体的,火生武心爆炸就是一个证明。黑魔鼎可是魔器的,并且还是魔魂非常非常强大的魔器,否则不可能吸取魔兽血液,更加不可能炼制魔心,融合后光阳变成魔兽了。但这毕竟是魔器,内部的魔魂之强大是可想而知的,不要说是炼化魔魂了,毁灭除魔魂外的任何东西那也是眨眼间的事情。所以对于现在的莫建来说,究竟是在炼制还是在毁灭呢,这个就不太能说清楚了,因为莫建整个身体都遭殃,不只是脑部灵魂而已。魔魂只存在于魔兽魔心,但莫建是脑部灵魂受到煎熬,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莫建灵魂特殊,否则没有别的解释。 而所谓的整个身体都遭殃,指的是现在的莫建,整个身体就如同被尖刀刺,魔魂正在注入他的身体。其实魔魂注入身体,只是最开始的一部分,因为黑魔鼎是魔器,所以必须是整个身体的融合,之后才可能是灵魂。莫建也能够清清楚楚的感觉到,身体刺痛的感觉,正在缓慢的汇聚在丹田,是因为实力不够还不是武心。如果身体里已经是武心了,那么魔魂就不会汇聚丹田,而是和武心融合,之后再有武心汇聚和脑部灵魂最后融合。 时间已经过去很长,丹田里的刺痛已经不存在,取而代之的就是脑部,不过不是刺痛。而是脑部似乎出现了一个空间,而空间里除了黑魔鼎之外,别的是一无所有的,差不多就是空空如也的一个空间。但黑魔鼎里面的魔魂,整个时候才真正的开始,和脑部灵魂融合,几乎是什么感觉都没有,就和平时修炼功法一样。 不过呢,也就是在同时了,莫建嘴角露出了笑容,因为黑魔鼎里的魔魂,真的是太强大夸张了。这么说吧,就只是融合的这一些些时间,黑魔鼎里的魔魂就已经让莫建的实力,迅速的提升到了武尊初期境界。这些都还只是建立在,莫建平时修炼的是阵法的情况之下,毕竟他所修炼的是阵法,所以对于功法而言,就真的没怎么修炼了。
当莫建睁开眼睛的时候,自己就坐在一块草坪上,黑魔鼎已经消失了,因为已经和脑部灵魂融合,黑魔鼎已经存在于脑部了。 接下来就是莫建的计划,首先就是去百幻塔帝国,去百幻塔帝国是为了灵域塔,因为百幻塔帝国灵域塔一直都在。虽然现在的百幻塔帝国,基本上已经被玉灵帝国和帝罗帝国占领了,但百幻塔真正的的秘密,从头到尾没有人知道。莫建是想再次开启黑洞,只有黑洞再次开启了,魔兽才可能来到人类空域,自己需要魔兽血液,只有它们来了才可能拥有血液。现在的莫建,对于丧尸已经不在那么渴求,丧尸的攻击性怎么都不如血尸,为了以后自己的大事成功,所以他必须尽早的炼制出血尸来。 而之后呢,莫建就是回去金斯浮岛,因为金斯帝国的七位战将里,莫家家主莫重实力最强大,都已经是武帝巅峰境界了。现在脑部已经融合了魔器黑魔鼎,所以莫建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但前提是避开金斯帝国的五位神王老祖宗。就是因为,必须要避开他们五个人,所以这一次就选择百幻塔帝国,否则第一个遭殃的就是金斯帝国了。 现在的百幻塔帝国,已经被玉灵帝国和帝罗帝国占领了,所以百幻塔肯定是不容易得到的,毕竟已经被占领的那些浮岛,两个帝国肯定是有强者把手的。还有一点也非常重要,那就是玉灵帝国拥有,五位武皇初期境界老祖宗,怕的就是百幻塔浮岛出事了,他们的五位武皇强者中,一个应该是会过去。 其实是莫建自己想多了,玉灵帝国的五位武神,他们是不可能会知道这边的事情的,毕竟百幻塔浮岛距离玉灵浮岛,怎么说都有那么远距离。 办法还是原来的办法,不过不再是红阳了,而是灵魂另外控制一个武尊境界的人,让他去袭击百幻塔浮岛,目的就是为了看看会不会有人过去救援。如果确定没有人救援的话,那么莫建就开始使用黑魔鼎,因为灵域塔塔座是有玄印的,除黑魔鼎之外别的都不可能移动。这就是特别灵魂的好处了,虽然现在莫建的实力,已经是武尊初期境界了,但灵魂还是不怎么样,可特别灵魂就不同了。不能完完全全的控制,但是最起码的可以让被灵魂控制的那个人,玩命的袭击百幻塔浮岛,因为要的只是自己达到目的。 现在莫建的灵魂,已经是完完全全的魔魂了,已经和黑魔鼎融合,所以灵魂只能是魔魂。而被控制的人呢,毋庸置疑的也肯定是魔魂,所以那个人来到百幻塔浮岛后,就开始攻击浮岛上的百姓。 结果出乎莫建预料之外,是有人开始阻止那个人攻击百姓了,但那些人都只是普通士兵而已,就算是有强者在,也只是武尊境界而已。所以来到灵域塔前面,莫建立即使用黑魔鼎,莫建只是控制黑魔鼎而已,但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动手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黑魔鼎自己知道。幻天神塔虽然是神器,但只要其中一座塔玄印失效,那么另外几座就好办多了,就是说对付一座塔的话,其实并不是那么费劲。 玄印已经移位,所以原来长长的百幻塔,瞬间就缩小了,就如同一个小孩的玩具。并且还有一点,就是现在的灵域塔,已经不再是灵域塔了,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幻天神塔’。这个莫建可是不知道的,毕竟金斯帝国内的灵域塔,莫建进入的时候,门口显现的就是灵域塔,但现在居然会是幻天神塔? “哈哈哈……”现在莫建明白了,原来灵域塔也就是幻天神塔,是无与伦比的超级神器,难怪黑洞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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