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潜心炼体 (第2/2页)
沉入,林坤一阵吃痛。赶紧运转经脉,按照法门带着精金在体内缓慢游走逐渐淬炼rou体。 这精金拿在手里时还不觉得如何,可一旦沁入身体,只觉得整个手臂都被大山压迫碾压。 林坤拼命咬住牙齿,忍着不发出声来。精金本为山之精,沉重也是正常,就那小小一块,绝不比一座小山轻什么!疼痛瞬间淹没林坤意识。 自修道来,林坤还从未经历过这样痛楚,不过此刻可没有放弃的选择,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这精金一旦停止沁入,整个手臂都会被灵物反噬,再无一丝生机。 不过林坤也是心智坚定之人,咬紧牙关,直瞪着手臂上的金色,似乎是把它看成什么敌人一般。 片刻时间,金色渐渐消退,疼痛才逐渐缓解,林坤看着此刻的手臂,从外边看去,这个手臂与之前并没有什么区别! 可林坤自己知道这只手臂已经不可与往日相比,只怕轻轻一指就能把整个洞府崩塌,林坤自然欣喜不已,一时间心神不稳,直觉手臂又是一痛。 多亏了静心蒲团帮林坤平定心神,片刻之后就恢复平常心态,此刻再看手臂,也没有一开始那种欣喜若狂的感觉! 修道之人不仅要控制负面情绪,同样还要控制正面情绪,若是一直忽悲忽喜,心性无常,要怎么能长生久视。 林坤一叹,这次任务对自己的影响确实很大,想要重新定下心来修行,还真不容易,到底是自己太过执着了! 稍一平定下心神,林坤再次取出一大块精金,这次换的是另一只手臂,一样的疼痛,这种被整个大山压迫的感觉实在不妙,此时的林坤面对这样的天地伟力还是心存敬畏。 连续好几天,林坤一直在用精金淬炼身体,从上到下,从前到后,全身上下所有的地方都被林坤用精金淬炼一通。 精金虽然算不得是什么十分珍贵的灵物,可对普通修行者而言也是难得一遇的。 这些天来,林坤用的精金数量早就难以计数了,就算这个洞府特产精金吧。
可怎么也架不住这样用啊,等林坤把全身上下都淬炼了三遍有余才发现精金剩的不多了。 “这些精金都是这洞府灵地里孕育了几千年的,这一下子没有了也快可惜的。”林坤哀叹道。 不过总归是用在正确的地方了,此时林坤的rou体已经难以想象的坚韧了,用精金作为第一次修炼的灵材,林坤也确实是选对了!金属性灵物是以坚固厚重锋利为特点,所以最适合打底之用。 想起之前自己选择洞府时候的一些奇怪之处,再联想现在的事情,林坤不由得疑问! “怎么好事情都被自己摊上了,选择洞府就有这么多灵物相送,想要炼体还有最适合的灵物?” “当真是因为气运之子的缘故吗?” 不说林坤闭关一闭就是好几个月!这日,金山洞前,来了一个粗梧修士,的看着林坤紧闭的洞府门有些无奈道:“滋滋,你家主人忒不仗义了!怎么这才完成任务就要闭关?” “就算要闭关修炼,那也得跟俺老牛拜完兄弟再闭关啊!”口中虽是这般骂道,可牛无奎倒也隐隐清楚林坤的心思! 花鬼艳鬼看着怪异,从她们跟着林坤以来,来他们小金山的客人,也就那么几个!这大汉真的是主人的朋友? 这粗梧身形,这虎背熊腰?再想想自家主人那一副故作老成,傲娇不逊的模样,花鬼艳鬼怎么想怎么觉得怪异! 俊秀少年和魁梧大汉?画风似乎有些不对啊! 那边,碧月青狼郁闷了,自从被林坤从混乱之地带回来之后,它可是没过过一天好日子,虽说身边有两个如花女修相伴,自然是好!“可......可怎么会......有一个难缠的小乌龟呢?” 厚天龟自从被林坤收养之后,一直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每天渴了就喝点灵泉水,饿了就吃点灵花灵草,累了就爬到二女腿上呼呼大睡。 虽然也又被训斥的时候,比如偷吃一些稀罕的灵花灵果,可仗着花鬼艳鬼喜爱,在这小金山还真有点无法无天了。 不过这样的好日子,却在林坤回来的那天就彻彻底底结束了。 碧月青狼跟着林坤回来之后,就被交给了花鬼艳鬼二女照看,二女之前帮忙照看过赤金水兽,所以此刻见了碧月青狼也不畏惧。 而且赤金水兽则被林坤散养在波澜湖中,毕竟那里才是他的地盘。 碧月青狼是为狼属,自然改不了狼的天性,自从在小金山定居下,那一双狼眼就没从花鬼艳鬼身上移开过! 整天跟着二女身后,摇头晃脑,一双狼眼不知往哪儿瞟,更甚者,嘴角不时还流下一丝口水。 这异兽修行,最难的就是克服其种族天性,蛇有蛇性,狼有狼性,想要戒除这种劣根性,确实不易。 碧月青狼这样的举动自然逃不过小龟的眼睛,对于已把二女当成自己的专职侍女的高傲瑞兽而言,这是绝对不可饶恕的! 也就是花鬼艳鬼二人不谙世事,心思单纯说完,要不然,怎么也会看出这匹看似老实可爱的狼,心里深藏的龌龊心思。 所以自从碧月青狼来到后,厚天龟就一直与他作对,仗着自己是林坤先收服的又是瑞兽,对碧月青狼随意指挥,甚至直接爬上碧月青狼脑袋上,怎么晃也晃不下来!俨然是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坐骑。 碧月青狼对此虽然恼怒,可对厚天龟却不敢造次,要知道,所谓的瑞兽对所有异兽都是最高贵的存在,这也是天地对其格外厚爱之故。 就这样几次下来,碧月青狼终于投降了,不过虽然认输,可狼性不改啊! 每次只要小龟稍不注意就钻到二女裙子下面,装作可爱小狗一副憨态可掬模样!至于为什么会在裙子里流口水,那就不可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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