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 堂而皇之的剥削 (第2/2页)
草想起这段话就不自觉的笑了,觉得李思贤的见解独到。同时也对这种所谓的裸奔团大加反感起来,所以她是万万不会接这样的团的。她也劝和淼淼说那样的团你别带,不然哪天被人家揍一顿,你也只能把打掉的呀往肚里咽。 和淼淼说没事儿,挣钱才是硬道理。然后问沐香草有什么打算。香草说先去带一日游。 和淼淼说:“别呀。这一日游早火车,晚飞机什么的不说,才第一天就要进N家店,那个节奏你跟得上吗。而且挣的钱**成都装进旅行社的腰包,太没劲了。所以你千万别去啊!” 沐香草争辩道:“一日游自然也有一日游的好处。第一,你不用交几千块的押金。第二垫付的团款也比较少。第三,好不好都是一两天走人,不用天天看着他们的相对。第四,把以前六天讲的东西放到一天,内容不要太丰富,带过长线团的人来带一日游,那绝对有这优势。” 淼淼说“你说的第三点和第四点,也恰恰是一日游的劣势呢!速战速决,没建立感情基础,不见得是好事。” 但不管怎么说,沐香草还是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接团。 所以很快她就在以前的计调杨果所在的秋天旅行社带起了一日游。繁琐又繁重的购物签单任务,唐突而又强迫。苛刻的政策条件藏着掖着不说,每次旅行社的老总看到购物单还总是是一副疑神疑鬼的样子问动问西。他盯着导游看的时候就像盯着一个小偷,让你浑身不自在。而且如果前面有导游报帐前脚刚走,他立马就会打电话到商场去查单子,一想到等自己走后他也会这么做,沐香草就会感到一种莫大的耻辱,所以她很快放弃了。
后来她通过导游加油站(协会)找到一家带长线的大社。在那里一连带了三个团。却像被活活又剥了一层皮。那个时候刚刚实行旅游业公对公佣金制度,也就是游客购物返点将有购物店直接和旅行社对接,不再经过导游之手。据说实行旅游业公对公佣金制度目的有四: 1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薪酬管理机制,各旅行社要依法落实导游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相关保障,落实导游人员“基本工资 带团补贴 ‘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 2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依法把企业与企业佣金收入和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并如实入账,同时分类制定返还比例的最高限制。 3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薪酬管理机制,由旅行社明确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佣金分配比例,并纳入企业财务核算进行规范管理。 4在实行上述措施后,将对导游人员和驾驶人员私拿及消费场所私授回扣等行为进行查处。(摘自2008生活新报) 这无疑目的是为导游的生计提供了保障,也是为了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监督和约束商家给旅行社和导游拿高额回购,反不正当竞争。 出发点是好的。可事实恰恰相反,旅行社反而可以在这层保护伞下堂而皇之的继续宰客,可以完全控制和更深层次的剥削导游。 因为公对公佣金制度如果不能很好地落实第一点,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薪酬管理机制,各旅行社要依法落实导游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相关保障,落实导游人员“基本工资 带团补贴 ‘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那么一切都将成为空谈。导游反倒被逼上绝路,宰客行为反而会越演越烈。而解决这一切的根源不是在于公对公佣金制。而是在于低价竞争,零负团费价格战扭曲了旅游业的性质,而且将旅游也带上了一条不归路。 导游手上唯一能拿到的劳动报酬,就是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这么一点都不够塞牙缝的钱,还得从旅行社手上过一道手。一切由他们掌控,由他们说了算,也就是说他们想给你多少就给你多少,凭他们高兴。而且上税也是必不可少的了,但具体这丁点收入需要上多少稅她们不得而知,许多的导游在财务方面也是门外汉,所以全有旅行社说了算,他们当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剥削的机会,说是吃rou不吐骨头的主一点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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