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第2/2页)
然第一次战果就是几个馒头和烧饼,但在已经逃远了的哥布林小弟眼里,这尼玛堪称哥布林中史诗级的壮举!由于距离的因素,远遁的小弟们并没有亲耳听到史莱姆的对白,但史莱姆的动作是看在眼里记在心头的,瞧,老大多帅啊,简直帅呆了,提着把菜刀堵住了那几个人的去路,结果就是说了几句话那几个人果然就乖乖的把东西拿出来了,老大没吹牛简直就是我们的偶像。 此次成功便奠定了德布里阿、史莱姆的领袖地位,在不断夸张的哥布林江湖传闻里,史莱姆摇身一变哪里还是一只一米来高的哥布林,简直就是令那些可恶人类闻风丧胆的洪水猛兽,越来越多的哥布林流氓团伙慕名而来纷纷要求加入史莱姆抢劫团队,平时勒索抢劫地精都腻味了,尼玛换换口味抢枪人类也不错,起码能有成就感啊! 哥布林团伙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人多势众,如果说一两只哥布林就是几只小蚂蚁,人类三岁小孩都有可能拳打南山脚踢北海,但成千上万只哥布林出现在山道附近的时候,人类还是忍不住头皮发麻了,虽然人类有身高和体力的优势,但架不住哥布林海量的围攻,加上逃难的人基本上都是各走各、各管各,时间一长体力自然不支,最后往往是无可奈何的把自己的财物上缴。当然数量再多的哥布林也不敢去碰穿军装的士兵,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惹毛了那些大爷,他们手里的长剑很可能一扫一大片。 事实上当王文凯以及护卫们出现尤其是穿着重铠甲骑着战马的护卫们出现的时候,扎成堆的难民们终于盼到了救星,纷纷自发围拢过来要求跟随王文凯他们一起走,说实话护送王文凯的护卫们虽然人数就十几个,但他们毕竟是曾经的黄昏要塞重骑部队里的精英,如果是成千上万的其它倒也罢了,但面对成千上万的小矮子哥布林,众骑兵均表示毫无压力,于是骑兵的头儿也没给王文凯他们打招呼,很矜持的点了点头然后命令这些难民排好队跟着自己的队伍后面走,劳资今天就想看看这些哥布林是不是都活腻味了居然敢抢人类大爷的劫!
当史莱姆发现这次带头朝山道走来的居然是一队身披重铠的骑兵时,他已经打算放弃了,这些天来虽然很多识趣儿的难民为了免死都乖乖的上缴了自己的财物,但抢劫士兵尤其是骑兵却从来没发生过,实际上史莱姆抢劫说到底就是三板斧的伎俩,一吓二吼三比划。哥布林这种生物其实就是靠声势,数量越多闹得越起,很多人并不是怕跟史莱姆单挑,而是史莱姆身边那密密麻麻的同伙让人很头痛。史莱姆正打算招呼小弟们撤,这伙子估计是硬点子也许有点扎手,但小弟们多虽然好处很明显但也有坏处,也许是打劫打得太顺利了,有些忘乎所以的哥布林想着反正有战无不胜的老大在,这十几个骑兵算根毛,待会抢了他们的马劳资正好骑上去遛遛。总有不长眼的短命鬼终于还是忍不住跳了出去,举起菜刀喝令,“前面的人停下,听着,把马交出来便放你们过去,否则别怪小爷手里的菜刀不客气”。 这十几个护卫瞬间都有些石化了,心说既然都这样了还跟你们这些矮冬瓜丑八怪客气个屁,来吧,兄弟们拔刀冲锋吧! 当骑兵们催动马力开始冲锋的时候,一直充当着牵王文凯马缰绳的那名亲随也有些手痒,虽然头儿吩咐他如果情况不紧急就不必参与进攻,但无奈眼下头儿他们几个大杀四方这些不长眼哥布林杀得是哈哈大笑,他顿时有些眼馋,不知什么时候牵着马缰的手也开始松了开来,已经多日没见血了,身上总是痒得慌,眼看面前这毫无压力一边倒的屠杀他也有些克制不住,最后招呼了一声王文凯你们几个别乱动劳资去去就回,于是扔掉骑枪拔出身边的长剑一声怪叫便催马冲进了战团。 其实所谓战团就是看这十几个骑兵在表演,哥布林虽然数量庞大但战斗力实在是不咋的,加上身高体重等差距,马背上的骑兵甚至必须弯腰才能砍到地上的那些小矮子,马匹们表示主人其实根本不需要你们动手,我这四个蹄子踩也能踩死一大片。所以说哥布林种族就是虚哥,刚开始还有亡命徒挥舞着菜刀想砍马蹄子,但马匹上的锁子甲又岂是装饰品,加之哥布林的力量确实很小所以很多菜刀虽然碰到了马腿上的锁甲但根本砍不动,骑兵们一看怒了,尼玛敢砍劳资的坐骑,劳资下马跟你们玩。骑兵的长剑大约一米五左右,哥布林的菜刀大约十公分,其实把这个数据报出来后,我想很多人都明白这仗根本就不用继续打,十几个骑兵完全是用一种横扫千军吹枯拉朽的方式在清理战场,短短才几分钟山道上便摆满了几百具断成两截的哥布林尸体。史莱姆一看这事儿没法弄了,得赶紧招呼兄弟们扯呼,但这厮身形高大在哥布林中如鹤立鸡群一般岂又能轻松的逃过骑兵们的法眼,一名骑兵看见了史莱姆,对其它人笑了笑,“看,那边还有个大的,我靠居然还差不多有一米高耶”,其他人一看,一边横扫着手里的兵器一边抬眼看去,史莱姆肥大的屁股正在拼命朝山上逃窜,骑兵头儿微微一笑,反手从腰里掏出匕首,瞄了瞄目标后用力掷了过去,可怜的德布里阿、史莱姆这个哥布林中也许上百年才出的一个奇葩就这么很不甘心的闭上了双眼。(第二十六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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