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魂_第十一卷东域篇(上)第十三章 魔姬的警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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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卷东域篇(上)第十三章 魔姬的警告 (第2/8页)

“外乡人”,无论相貌、语言和服饰,都与本地居民有很大的区别,十分显眼,辨识度非常之高,很容易就被认出来。

    “这有什么麻烦,”凛说,“你可以用幻术把我们的相貌都改变一下,变得和本地人一样不就可以了,很简单的。”

    “简单你个鬼,”琼恩反驳,“我怎么可能准备这么多幻术。”

    琼恩一行共是六个人,除了凛之外,其他五个都是标准的“外地人”相貌,而凛又是首要通缉对象,所以结果就是六个人都要易容。每人消耗一个法术,就是六个法术,而且幻术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定期补上,否则就像灰姑娘的魔法,午夜一过露出原形,那就更糟糕。这样一来,琼恩至少需要每天准备十七八个幻术才够用,这显然远远超出他的能力范围,他又不是幻术师。

    “不是有能够让所有人同时改变相貌的幻术么,叫什么来着,高等掩饰?还是群体映像伪装?”

    “那两个都可以——问题是我都不会。”

    “切,这点小事情都做不到,还自称是巫师呢。”

    “......首先,我没有自称巫师,我本来就是;其次,你不也是巫师吗,你行你上啊。”

    “人家才不喜欢幻术呢,”凛哼了一声,“鬼鬼祟祟,藏头露尾,一点都不坦诚。”

    是啊是啊,所以火球术最好了,直来直往直截了当,还有什么比它更坦诚呢。琼恩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但还是没有说出口,“别说这些废话了,”他说,“想想办法解决问题吧。”

    “就知道你不能指望,所以我早就有所准备,”凛招了招手,“塔jiejie,来帮个忙。”

    维若拉走过来。

    琼恩这一行六个人,如果算上珊嘉的话,有四个巫师,其中三个都是高阶巫师。所谓“高阶巫师”,并不是什么职称或者头衔,只不过是一种比较普遍认可的划分标准,一个巫师能够凝成真名,就算是跻身“高阶”的行列,否则就属于“低阶”。高阶巫师未必比低阶巫师更能打,但能够触摸到更内层的魔网,通常也就意味着更广博的涉猎,掌握更多的法术——不过有时候也会遇到特例,比如像凛这种奇葩,专精塑能学派的火焰魔法分支,对其他法术都不甚了了,也不热爱学习。假设说常用的法术有一百种,一个受过正规专业教育,刚刚从魔法学校毕业的巫师,大概能掌握其中三十种到四十种,琼恩能掌握五十种左右(他是专精变化学派,放弃了很多法术),而凛能够熟练使用的估计不到十种,简直是巫师界的耻辱。

    维若拉就不同了,作为传道巫师,她或许不是特别能打,但涉猎绝对广博,又有历代传道巫师的资料库做支持,堪称是一本会走路的魔法百科全书。连她都不会的法术,这世界上或许有,但绝对不多。

    转眼之间,琼恩等人就全部变了模样,一个个都成了最标准的彻森塔人,不仅仅是面容、身材和肤色,连服饰都换了。琼恩对着镜子自照,于是他看见了一个卷发、黄皮肤的中年男人,身材高大,面部线条坚硬,黑色的长胡须编成十几个螺旋,还闪闪地泛光,明显是洒着金粉。“还不错,”琼恩说,“就是这个胡须,是不是太夸张了点。”

    “这是必须的,”维若拉解释,“胡须洒着金粉,说明你有神王的血统。有这个身份,可以免受很多sao扰,而且可以合理合法地娶四个妻子——否则谁看到你带着这么多年轻女孩一起都会很奇怪的好吧。”

    “彻森塔不是一夫一妻制吗?”琼恩问。

    费伦大陆幅员辽阔,国家众多,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婚姻制度也各不相同。绝大部分人类王国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当然,你有钱有权有势,有本事包养一堆外室情人,那是另一码事。恩瑟和彻森塔也是如此,现实如何且不论,反正法律是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只有在某些特别情况下——例如第一个妻子不能生育——才能另娶一位妻子。

    “你说的那是‘凡间的法律’,神王是神非人,不受凡间法律限制,”梅菲斯说,“神王的子嗣后裔,被认为是半神半人,也有相应的特权。”

    神王完全不受法律限制,可以拥有任意数量的配偶,他们又没有不孕不育的苦恼,自然留下很多后裔。与中土诸神不同,神王后裔并不会继承到丝毫的神力,绝大多数都和普通凡人无异,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或许是发生变异,会与生俱来一些奇特的能力。但因为血统的关系,他们仍然受到普遍的尊重和敬畏,拥有各种各样的特权,一出生就身居高位,成为贵族、领主或者祭司。

    彻森塔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脱离了神王的统治,但一些历史传统仍然还是保留下来。现如今,神王后裔早已经没有天生高贵的身份,在政治上与平民百姓无异,但仍然享有某些特权,例如男性能够娶四个妻子即是其一。其实早期的时候,神王的女性后裔也可以有四个丈夫,但后来随着历史演变时间推移,男性的力量占据了上风,女性的这个权利就被取消了。

    “能娶四个啊,”琼恩还真不知道这么一回事,不由得心生羡慕,“可惜还是少了点。”

    的确少了点,别的且不论,现在身边的就有五个,已经是超编了。琼恩自己觉得,十个是比较合适的数字,再多的话也应付不过来。

    “你如果觉得少,那可以考虑去穆罕啊,”维若拉说,“穆罕可是实行一夫多妻制的。”

    “真的?”

    “当然是真的,”梅菲斯说,“无论贵族还是平民,神王还是凡人,想娶几个就娶几个,没有任何数量限制。”

    “不过很多人是一个都娶不到。”维若拉补充。

    琼恩自动忽略了后面这句话,“做穆罕人真幸福。”他由衷地感叹。

    “那你可以申请入籍,”维若拉说,“反正又不难。”

    “做穆罕人真幸福啊,”他由衷地感叹,“要怎么样才能取得穆罕的国籍呢?”

    这个问题比较专业而且生僻,梅菲斯和维若拉都回答不出。当然琼恩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当真想获得答案,倒是凛听到这里,突然插了一句:“这个我知道啊,”她说,“外国人想入籍穆罕,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入信’,只要选择一位穆罕神王,向他宣誓效忠,并且作为其信徒在教会中服役五年,就可以取得穆罕国籍。”

    “略过,第二种方法呢?”

    第二种方法是“改宗”,即是放弃自己原本姓氏,加入到穆罕当地的家族之中,娶一位该家族的女子,并且以其为正妻——穆罕允许一夫多妻,但妻子之间还是有等级高下之分的,正妻的地位要高于其他妻子。

    “这个也没可能,”琼恩说,“有没有简单点的方法?”

    “第三种方法最简单,只要捐款就可以,”凛说,“你只要每年把所有家庭财产的十分之七捐给某一位神王的教会,就可以成为一名光荣的穆罕人了。”

    “十分之七也太多了吧。”

    “这是捐给神王的,另外还要给当地领主十分之二,”凛说,“自己只能留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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