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 (第2/2页)
婚了。 没办法,哈梅尔村的人结婚都早。 男的十八岁,女的十六岁,就基本成亲了。 当然,是个有野心的人,他的野心就是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斯斯文文的阔少,让村里人都觉得他是个钻石王老五。 等过几年,那些女娃娃长大了,就都娶回家。 否则叫去找村里那些寡妇……偶尔慰藉下她们解决双方的生理所需是可以的,但是结婚之后一定和那些寡妇们断绝来往。 谁结婚前没碰上过几个渣男,哦,不对,应该是谁结婚前没有玩玩呢…… 将思绪回到这个小屁孩身上。 要是早个几年,说不定会将这个小屁孩收了当小弟。 因为看出来,他长大后一定不简单。 看着他眼神中的斗志,就像曾经想要走出去的自己一样,他不是局限于哈梅尔村这样一个小地方的人,当他长大之后,在外面的世界一定会一飞冲天的吧! 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 或许他太像曾经年轻时候的自己了。 那个想要走出哈梅尔村,走向更远的地方去自由翱翔,心怀梦想和热血,还没有被外面残酷世界所污染的自己。 虽说刚刚脑子一片混乱,可是能让自己受伤的,岂是一个平凡的臭小鬼可以做到的?他又不是星耀上的觉醒者。 以前在卡尔玛特城的地下世界混过一段时日,还加入了暴走族,也算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当然只是那种跟在大佬身后,小弟的小弟的小弟的小弟。 他也经历过无数次腥风血雨,现在的后背上还留有当时当混混时被人砍的好几道刀疤。 至于为什么他不再做混混了,因为他觉得当混混根本没有前途。 每天还要过着卑躬屈膝,强颜欢笑,讨好这个大哥那个大哥的窝囊日子。 大哥不爽你直接给你一耳光,直接打的你妈都不认识你,你还必须给大哥道歉求饶。 原本觉得当混混很酷,很拽,很拉风。
夜晚走在路上都是好几个人,好几十个人一起走,谁也不敢招惹。 出去打架,直接几百号人…… 觉得这才是真男人,看着就热血。 所以刚到卡尔玛特城的时候,想尽一切办法加入他们的圈子。 可是直到踏进这个圈子后才知道,他错了。 混混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当的。 就算当了老大也没什么好威风的。 一个觉醒者的小屁孩,就能让他老大的老大的老大跪在地上。 就算拼斗个几十年坐上老大那个位置,在觉醒者面前,也就是那样,是个屁。 每天还要过着寝食难安的日子,成日里浑浑噩噩,不是被这个大佬直呼去,就是被另个大佬直呼来。 好处总是轮不到他,还要帮别人卖命。 远不如现在过的日子潇洒快活。 有时候没的选,一旦一只脚踏进去了,想抽身就难了。 所以只有从一开始就不要踏进那条歪路才是最正确的。 对此,还想要感谢一个恩人。 要不是那个恩人将所在的地下黑色势力瓦解了,到现在可能还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也有可能早已经被人砍死横尸街头了。 那个人没有透露自己的姓名,只知道,他有着一头白色的头发,年纪很轻,看上去十七、八岁的样子。 还有一点,他是一个觉醒者。 所以自那以后,开始崇拜起了觉醒者。 那些猎人来哈梅尔村不受待见,就会上前去询问他们是不是觉醒者……不是觉醒者,的反应当然和哈梅尔村的村民一样,不待见他们,要是觉醒者的话…… 甚至会偷偷将他们带到自己的小餐馆,拿好酒好菜招待他们,从他们那听一些有趣的事情。 作为交换条件嘛……会当他们的内应,告诉一些他们想知道的情报。 就像那些疯狂的歌迷、影迷一样崇拜觉醒者不能自拔。 已经到了脑残的那种地步了。 不过前不久,哈梅尔村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情。 有个村民死在了身为觉醒者的猎人手上,觉得这里面有蹊跷。 身为到了觉醒者脑残粉的地步,首先当然是不经大脑思考的这样想。 比起怀疑,更愿意选择去相信。 为此,也特意去打探了一些情报,不过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 所以才想起卡尔玛特城里有一个名为侦探事务所的地方。 倒是挺想花钱找个侦探来哈梅尔村查明真相的,只是因为这需要很多钱,把他这家店卖了都不够的钱。 脑残粉之所以会称之为脑残粉,那是因为他们会去做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就好比卡尔玛特城里的妹子有一句口话,“我要帮你生猴子。” 城里妹子太可怕了,还想帮猴子生孩子。 可能是因为脑子搭错还是出于什么原因的,走到了托亚的面前,一把将他拎了起来,然后说道:“我可以放过你们,不过你得给我钱,让我想想……”卡尔玛特城的侦探事务所的收费也打听过,要二十万星耀币左右,一天的利润才只有几百星耀币,毕竟考虑哈梅尔村并不富裕,他想开高价,也开不出来,就是他省吃俭用,也需要存个四、五年……“嗯,一百万星耀币,你看你们把我的店搞成这样,把我的伙计弄成重伤,我这生意可没法做了,一百星耀币,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只要你拿来给我,我就绕过你们,不然的话,我就拆了你们的孤儿院,让你们没地方睡,你不用怀疑我在吓唬你,你应该知道,我向来是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 “一百万星耀币?你怎么不去死?”托亚虽然不知道一百万星耀币是什么概念,但是他却知道,他们孤儿院的伙食费,一个月连一百星耀币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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