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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13小时时差2:飘摇 (第1/2页)
飘摇——阿默 “当我年华已逝的时候,一天,在某个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一个男人朝我走来,他做了自我介绍,对我说:‘我认识你很久了。人们都说你年轻时很美,我来是对你说,我认为你现在比年轻时更美。我爱你现在毁损的面容,胜过爱你年轻时的面容!’ 我时常想起这幅只有我一个人看到,从未对人谈起过的画面来。它的出现总是那样悄然无声,又总是那样令人赞叹不已。在所有的画面中,只有这一幅使我感到欣喜,使我认识自己,使我如痴如醉。”…… 我坐在深夜的灯下,写下了上面的话——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在我笔记本最开始写字的位置。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疯狂的迷恋上了幻想。 一年半载之后我读大学,在某所大学的校园里,穿一袭白色或者天蓝色的长裙,有一头柔顺飘逸的长发,每天抱着厚厚的课本从一个教室到另一个教室,窗外有正宗的法国梧桐,偶尔抬起头看见他们的时候,我会对着每片树叶微笑。 这是我现在坐在这所普通中学教室里的全部理由。挤过考大学的独木桥,便可以到达梦想中的“天堂”。所以jiejie不让我看她的书,那么多好看的书,尤其是杜拉斯的《情人》,是万万看不得的。但我还是看了,偷偷的,不知她有没有发现。 五年前爸爸带着我从那座山里出来,什么也没说,把我交给了这座不能称为城市的小城。走进车站的时候,我回头看见爸爸的身影在拥挤的人群中浮浮沉沉,然后模糊,模糊,消失。我不知道,一个做父亲的,在他放飞女儿时,会是什么心情? 几年后的今天,我在这座小城里不着边际的漫游,成了条一天到晚游泳的鱼,睁着眼睛,醒着或是睡着,脑子里想很多很多的事情,偶尔偷偷的哭,时常对着许多人傻傻的笑。 我留着齐耳的短发,穿着从jiejie身上“下岗”的红色、蓝色或者白色的衣服,安静的坐在学校的教室里。老师在讲台上手舞足蹈唾沫四溅的时候,我在下面想着,今年一定要把身上这些花花的东西都锁进屉子里,无论如何也得买件自己喜欢的衣服了。可jiejie却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看着我说,宝贝你又长胖了,身体呈横向发展趋势并且前景看好。我捂着心脏所在的位置跑到镜子前将自己从上至下仔细研究一番——真像个又矮又胖的娃娃!睡觉和吃东西,差点断送了我的前程,这就是爱的代价。 课本对着我坏坏的笑:“高二了啊,理科班了啊,嘿嘿!”我开始颤栗。分数是可爱的东西,从上学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这是真理。可是现在,我却只有在梦中才能重温那些踢着键子、跳着皮筋也能捧回第一名奖状的日子,那些美妙的日子。老师说,程默啊,你的作文写得真是不错,但其它科目……可得使劲加油啊! 有一天我却突然发现,那些被老师们看好的所谓佳作,每一个句子甚至每一个字,都像是窝在发黄纸页里的文字垃圾,张牙舞爪的在眼前窜动。我开始为自己感到恐惧。挣不到分数的孩子不是好孩子,他们总是这样说。那么我呢?我感觉自己正在做自由落体运动,坐在一架断了绳索的秋千上。 我低着头走路,只看得见自己的影子和别人的脚。她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说,阿默阿默别走那么快可以吗,我们跟不上。于是我慢慢习惯了一个人,走路或者做其它的事。 然而以前却不是这样的。叶叶牵着我的手,在那所山里用石头垒起来的小学里,一起唱一起跳了六年。然后是郁儿,每次她都那么认真的站在我的右边,轻轻挽起我的胳膊,在这座小城喧闹的街道上,一挽就是三年。 走了,阿默。走了,阿默。一个人的时候,这两个声音就在我的耳边荡啊荡,荡啊荡,多少年或者一辈子,我都忘不掉。 现在我一个人,在这座小城里寂寞的穿梭,从家里到学校,从学校到家里。叶叶三年前就成了那座遥远的城市里一个可怜的打工妹,为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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