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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 (第2/3页)
彻底把他挡在她的生活之外了。 他偶尔想起自己那时候的状况都觉得窝囊,她换了电话他却不曾,不管走到哪里都保持着电话24小时开通。他想,也许他不知道的什么时候她就会突然想起他来,给他打电话了。 只要她给他打电话他就回她,说他们不闹了,还像从前一样只要想起对方就在一起过夜吧不管接下来还有多重要的事情、多重要的人找他,他都可以通通不去管了,夜里的时间他肯定是留给她的。 可是没有。 从头到尾,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对他,还是一通电话都没有她就这样完全彻底地,从他生命里消失了。 有时候他会怀疑自己的电话是不是坏了,或者是信号不好。 后来怀疑的情绪又转为愤怒,他想,她一定是有了别的男人陪她上床,所以,她不需要他了。 洛佳的话当真是让乔榛朗一时半会回答不上来。 洛佳也是隐约知道一些他同吴曦媛之前的旧事,于是更觉得这人轻浮,只道:“别跟着我们了,我们就快到超市了。” 几个小女人手挽着手往前走,谁也不去搭理他,果然快步到山下一间非常大的超市门口。 可是乔榛朗的车子就是没办法开走,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她了。有时候说起来都觉得这个城市真是可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等你真心想要见一个人的时候,却怎么都见不到。 几个姑娘大包小包从超市里边提了东西出来,裴淼心正好看向洛佳的方向,说:“你给苏晓打电话了吗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她了,也不知道她最近在忙什么。” 最重要的是,自从臣羽的葬礼之后,她当真一次都没再见到过她。 “听说前段她母亲的身体不好,她陪她去国外治疗,然后疗养了一阵,也不知道现在回国了没有。” “那你帮我打电话叫她过来吃火锅。” 洛佳一瞬就有些为难地道:“还是不要了吧你也知道,自从他们家的家族企业被摩士集团收购以后,她已经很少出来露面了。都说曲耀阳在商场上的手段铁腕,收购别人的公司从不手软,可是比起摩士集团的凶狠,曲耀阳又算好得多了,至少他不会干把别人的家族企业打散了拆分,再卖出去的事情。” 吴曦媛点了点头打岔:“行业里的人都知道,如果哪家企业遭到了摩士集团的狙击,那不管你是什么家族企业或者百年老店,到最后都只得一个结果就是被拆得支离破碎。” 裴淼心皱眉,“那苏晓她,可是怪我了” 曲婉婉道:“嫂嫂,苏晓姐怎么会怪你本来收不收购他们家的公司也不是你能决定的事情,不过,她可能是怪我哥了,因为当初我哥本来有意向收购他们公司,最后听说是因为他们财务作假,我哥才突然作罢,放消息出去让摩士集团抢先收购的。可是,如果不是摩士集团抢先收购,我哥拿到这么一间财务作假的公司,就算是他不想,也不得不把苏晓姐嫁的公司拆开来卖。而苏晓姐是你的朋友,他不想做让你为难的事情,所以才会” 洛佳弯唇一笑:“婉婉,你怎么就知道你哥当初不收购苏晓他们家公司,是因为这个他跟你说的” “不是。只是我始终觉得,我哥这人虽然在商场上一贯地贴面,做什么事情都很果断决绝,可是在唯独面对感情时,他偶尔会有失去方向的时候。” 曲婉婉的一席话突然让在场的几个女人都不怎么说话了。 吴曦媛拎了把自己手中的袋子,轻叫了一声,说:“你们看,这下好了吧说是散步散下来买东西,可是买了这么多的东西,让人怎么拎上去啊这得多重啊” “我看前面就有地方打车”洛佳的话刚说到一半,就眼尖地发现左边的露天停车场里,有人用车灯晃了晃她。 她转头,是嘴里叼着根香烟、脸上戴着个大墨镜的乔榛朗,正站在车边弯着跟身子伸手到方向盘前按亮了车灯。 洛佳激灵了一下,招了招手说:“朗少,还搁这待着呢啊” 乔榛朗几步走到跟前,手一夹烟道:“那是我专程在这里等你们呢这车就在那边,送你们上山,换顿火锅吃总行吧” 吴曦媛皱眉去拉了把裴淼心的衣角,小小声道:“我打电话叫拓已君下来接我们吧我的车就在你们家车库里停着的。” 这时间已经临近中午,再是春天,也正是头顶太阳暴晒的时候。 洛佳早按捺不住,让乔榛朗把手里的东西一接,不由分说就钻进了后座里头。 曲婉婉并不吭声,提着东西上前,往后备箱里一放,也作势要上车了。 吴曦媛再不答应也得答应,最恨这群姑娘一个个都是身娇rou贵的主儿,让她们拎着这么多东西在超市门口站着,等着拓已君再把车开下来接,她们一定是不愿意的。 赶在裴淼心也跟着曲婉婉的方向去坐后座以前,吴曦媛抢先挤了进去。 裴淼心见后面已无座位可坐,只好将手里的东西往后备箱里一放,这才坐进了副驾驶座去。 乔榛朗开车上山,一边开,一边从后视镜里去望坐在后座门边的小女人。 此刻,吴曦媛的手机正好响了,几声过后她接起来,张嘴就说了几句日语,且十分的流畅。 他一看着就惊了,从前刚认识她的时候对她了解不深,只当是经常在一起玩闹的朋友偶然间介绍给他认识的一漂亮妞。 他还记得刚认识她那会儿,她同别的妞儿并无什么不同。都是白天一个模样,晚上一个模样,穿着火辣,脱了诱惑无限,满嘴矫情,脑里却各种和无知想法的无聊女人罢了。 可是上过一次床,那滋味当真是好。 天亮以前她起身想走,他本也没有留人的习惯,可偏偏是那次,真是怎么要都要不够。 他在她开门出去以前用力将她扑在墙上,撕裂了衣服,笑闹着,站着也把她占为己有。 那时候天色已经快要大亮,他在朦胧的困意里,看着她白皙的肌肤一点一点,在昏暗转明亮的光线里逐渐清晰起来,连带着她的模样。 于是后来,也是那个早晨,他第一次问了一个姑娘的名字,并且真心记住了。 再后来,留了彼此的电话,她甚至比他还要潇洒,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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