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过度解读 (第2/2页)
是典型的愤青。 但恰恰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行为,成为了公诉机关攻击他的理由。 “6月25日,时浩接受的采访就在电视台播出了,节目播出后,优恩公司遭受到了极大的舆论压力。 也正是在这样的压力之下,时浩借机向优恩公司提出了索赔两百万的要求。 从签订赔偿协议开始计算,两天后时浩买了优恩公司的牛奶,紧接着又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这一系列的行为,完全足以证明,时浩对优恩公司再次索赔的意图早已有之。” 张天坐回旁听席:“这就是我们当时的分析,虽然今天的公诉人不是我,但如果法官问我的意见,我想我的观点跟五年前是一样的。” “公诉人,听完原审公诉人的解释,对这个问题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虽然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解释,刘林这次倒没有又扭头去跟别人商量。 面对刘林的问题,翟明沉默了一会儿。 张天其实没有说什么太新鲜的东西,他说的这些,材料上基本都有体现。 唯一能听出来的,就是当时他们在提起公诉的时候,着重考量了时浩在当年6月15日购买牛奶并保留小票的行为。
单纯从证据材料上看这个行为,似乎也没有太过直接的指向性。 但是听张天这么详细一解释,好像也没那么简单? 这就是纸面了解和当面沟通的区别所在了。 同样一件事情,通过文字看一遍,未必能够完全了解书写者内心的想法。 但是当面这么一说,很容易就能看出他对于某方面的侧重点何在。 本来觉得这个逻辑有问题的翟明,现在也有些拿捏不准。 时浩的这一系列行为,到底能否证明他早有继续索赔的意图? “暂时没有了。” 没有给出明确的倾向,翟明觉得自己还要再想想,于是示意没有要说的了。 “那辩护人,你这边?” 没等刘林招呼,任真已经站了起来:“虽然这位新城区的公诉人给出了解释,但我觉得还是不能就此认定,时浩具有继续索赔的意图。” “首先,时浩虽然接受了媒体采访,但这是他作为一个公民,对自己行为可以做出的合理支配。 在优恩公司的牛奶出现问题的前提下,时浩作为一名父亲,是优恩公司牛奶的受害者,有这样一个身份存在,无论是否有优恩公司的赔偿在先,接受电视台的采访,都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眼看着任真的论述好像有些超纲,张天下意识就想反驳。 还没等他开口,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今天不是以公诉人的身份过来的,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之前,他不能随意发言。 想到这里,纵使心中有再多想法,张天也只能悻悻的憋了回去。 “而刚才所提到的,时浩于6月15日购买的牛奶及小票,只是出于电视台拍摄需要,并不牵扯其他的目的。” 虽然并未说出全部,但这也不算说谎,任真意味深长的瞄了一眼旁听席: “所以在电视台播出的节目中,时浩只是作为受访对象出现,其受访行为,不应当被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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