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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平凡志 (第2/2页)
摇过市,引人注目。 王少晋软磨硬泡,平贵终于答应了!于是就退出了南阳的学校,来到了新建的王家堡里,作了王莺的老师。 平贵并不知道王少晋的身份。 在这个“贫苦”的地方,来自京都的王家众人极为不适应,除了王少晋本人安然自乐,其他人都抱怨这里不好啊!又抱怨那里不好啊! 其中最闹腾的自然是王少晋最宠爱的小妾吴氏,她不理解自己的丈夫为什么一定要来这种小地方,而且最看不惯平贵这种小人物。最要命的是,一到这里,王少晋就很少理她,天天与平贵在书房里谈事。 的确!酒逢知己千杯少!王少晋视平贵为知己,天天一起商讨国家大事,政治文化等话题。 为了留住平贵,王少晋甚至还说:“不如我俩结成娃娃亲!让莺儿作你的儿媳妇,你说好不?” 平贵当然不好意思啊!赶忙说自己连个妻子都找不到,怎么可能有儿子,再说是儿子或女儿都难说…… 不过王少晋很会说话,往往说得平贵不知如何反驳。 就这样,平贵在王家堡生活了半年,也做了小王莺半年的老师。与此同时,王少晋也观察了平贵半年,觉得此人非池中之物,是个可造之才。 “是时候将平兄弟介绍给大哥了!”于是,王少晋因为要办大事而前去京都,带着几个护卫,离开了王家堡。 当然这只是对外的借口,其实是想把平贵介绍给自己的大哥王少秦,有这样一个得力助手,到时候自己大哥就好对付丞相南夷了。 王少晋离去前,将整个王家堡交付给了平贵。面对王少晋的信任,平贵自然欣然答应。平贵不知道王少晋的离去其实是想将他介绍给一个太傅,更不知道这个王少晋其实就是这个太傅的弟弟。 王少晋的离去,让整个王家的人都轻松。尤其是王少晋最宠爱的小妾吴氏,对平贵恨之入骨,认为王少晋之所以不理她,就是因为这个可恶的低微之人吸引了王少晋。以前王少晋在身边,所以吴氏敢恨不敢言,可是现在他去了京都,而且一去就一个月,那么……嘿!嘿! 吴氏就开始开始谋划如何将平贵赶出王家堡。 十天之后,平贵愤然离开了王家堡。 为什么呢? 平贵虽然智商高,但是情商不高,是个直性格。 吴氏调查了平贵,了解到这个家伙竟然是去年的文科状元,却因为这个所谓的状元被有钱人预定了,所以把他给踢了下去。 于是,吴氏开始同平贵搞好关系,并告诉平贵,自己已经知道了他那个黑色的过去,然后又表达了自己的愤慨和对平贵的崇拜。 面对一个绝色美女的慰问,平贵自然不好意思,十分尴尬。 但是吴氏又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消息给平贵,平贵顿时懵了。吴氏说:“其实晋哥哥是朝廷太傅王少秦的弟弟,而且……而且奴家就这么跟你说吧!其实你之所以得不到去年的状元,其实主要原因是那个王少秦,去年的状元是被王少秦的侄子给预定的!” 平贵呆呆的站在原地,当然也不能全信吴氏的话,只是不知说什么好! 吴氏继续煽风点火道:“王少晋其实早就知道你的身份,怕你继续闹下去,于是就把你的脚步留在这个小小的王家堡里。让你小小的满足一下,并且只让你教一个四岁不到的小女娃。呵!以你的能耐,教全天下都不为过!” 吴氏又诱导道:“半年呐!整整半年,你竟然还没看出来,要是晋哥哥真的看中你,当你是兄弟,早就把你介绍给朝廷了!还等到现在!现在晋哥哥去办事离开了王家堡,奴家才敢与你说这等话……” 真是太戏剧化了!王少晋软磨硬泡想留住平贵,而吴氏则软磨硬泡赶走平贵。 于是,平贵终于“看透”了王少晋这种人,愤然离开了王家堡。 对于王少晋给自己带来的失望,给了平贵一个很大的教训,于是回到了家乡夏场,靠这些日子赚的钱,自己成立了一家私塾。 私塾成立的第二个星期,本是秋天,却大雪纷飞,白银裹地。 平贵走在夏场村一旁的丛林里,看着绒装素裹地憔悴之林,不由得感叹自己这一生的寥落。已经过三十,却膝下无子女,便想到了王少晋,为什么他可以妻妾成群,平贵心生厌恶,不想提起这个人,却又不得不想起。 正当平贵漫步在银色残林时,一声啼哭破空而来,悠悠漫长,不绝如缕,却很诡异。 平贵寻声而去,发现一个小婴儿赤身裸体的躺在一颗残树旁的雪地里,左右翻滚,幼小的四肢胡乱摇动,同时哇哇大哭。 平贵心一惊,立刻脱下自己的外套,上前将婴儿抱起并裹上外套。又怕这个还感到小婴儿寒冷,于是又脱下一件衣物裹在婴儿身上。 看着婴儿那双水汪汪又古灵精怪的大眼睛,平贵顿时同情心泛滥,暗自咒骂着那个弃婴者,连怎么可爱的孩子都抛弃。下一刻就觉得这个孩子恐怕是上天赐予自己的。仔细端详着这个小东西,觉得不像是个刚出生的婴儿,应该有一两岁了吧! 平贵将大婴儿带回了家,跟弄他吃的,弄穿的。 晚上,“唉!”平贵把大婴儿放在摇篮里,看着他把玩玩具,想给他取个名字。 当年妄想化鲲鹏,何奈水深暗处碰。 富贵花里养糜烂,平凡志可冲天澜。 莫等青丝闲为雪,独遗尘土陌青春。 向往凡尘两回梦,忠于本心盗梦瞌。 “嗯!唉!人生是平凡的好,还是富贵的好,应该是有舍有得!你呢,小家伙,以后就叫平凡……之了!” “平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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