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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最终决赛对手! (第1/2页)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正文卷第四百一十九章最终决赛对手!此话一出。 满堂皆惊。 整个摹拟法庭都瞪大了眼睛,凝望着秦牧。 秦牧说出的这个点······ 再次刷新了他们的认知,根本不像是一个律师说出来的话。 更像是······ 一个市井无赖口中的诡辩论。 但······ 所有人都清楚,秦牧的这个辩护并不是无理取闹。 相反。 这个辩护有着充足的法律依据,除了无耻点,其他方面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 从案件原文来看,小学生的死因的确是摔伤,且为头颅受创。 可是并没有法医鉴定证明能够表明摔伤是李四和王五造成的,只能证明李四和王五的确摔了这个麻袋。 那么问题就来了。 李四和王五表示,他们只摔了手部和腿部,不承认摔了头部。 除非公诉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们摔到了小学生的头部。 不然的话······ 他们只能构成一个过失伤害行为。 不是故意的伤害行为,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无需承担刑事上面的责任。 这就如同于······ 袋子里的小学生处于一个薛定谔的猫的状态。 没打开袋子之前······ 小学生身上有三处伤势,但却没有人能说明这些伤势属于李四和王五造成的。 法律讲究证据。 刑法更是如此。 没有关键性、完整的证据链,是不能判定李四和王五有罪的。 饶正德挑了挑眉,脸上露出了错愕的表情。秦牧的这个诡辩同样出乎了他的意料。 如果他是主审法官的话······ 估计会忍不住把秦牧给轰出去。 但律师存在的意义之一,就是杜绝案件的所有疑点。 只要存在一处疑点,那么嫌疑人便有无辜的可能性。 旁边的黄庆林眨了眨眼,沉思后感慨道。 这个疑点关乎是否构成犯罪。 偏偏······ 公诉人一方,只是列举出了摔伤导致小学生死亡的证据,无法证明所有摔伤都是李四和王五造成的。 在小学生运输途中,极有可能是王五不小心摔伤,最终才导致了小学生的死亡。 虽然这个概率不大。 但在没有关键性证据的情况下,并不能否认这个可能的存在。 而按照刑事诉讼法。 这种情况下,不能冤枉任何一个人,只能做出利于被告人的推定。 即····· 李四和王五的摔法,并非是造成小学生致死的原因。 这样一来······ 李四和王五仅构成过失伤害行为。 经鉴定。 那两摔甚至连重伤都没构成,因此两人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想到这里。 黄庆林目光微微闪烁,发出了由衷的笑声。 ······ 与此同时。 模拟法庭中。 公诉人席位上。 赵百亲以及乾州的其他几名 律师们都僵立在原地,茫然望着秦牧。 脑海里不断回荡着秦牧刚才的那番话。 无罪辩护! 在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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