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扣篮学徒 (第3/3页)
天是怎么了?一直都迷迷糊糊的,克里斯?”克里斯是王抚西的英文名,中午放学后,她的好朋友玛莎问道。 “嗯?没…没什么…我只是…也许最近觉没有睡好吧。”王抚西显得有些语无伦次,她的注意力不知道放在哪儿呢。
“哦~天呐克里斯,你不会是恋爱了吧?快告诉我,英格尔伍德有谁能获得克里斯女王的青睐?”玛莎注意到王抚西和平时有些不一样,平时的她可不像今天这样。 王抚西虽然是个中美混血儿,全方位三百六十度看都是个大美女,她的性格也更加偏美国化。 在学校的她一向争强好胜,无论什么事情都要拿第一,学习要第一,钢琴比赛要第一,辩论赛要第一,参加长跑比赛也要拿第一。 她唯一的缺憾,恐怕就是在篮球队没法成为球队的头号明星吧,这是天赋所决定的。 正因为她这种倔强好胜的性格,泼辣凌厉的举止,在英格尔伍德这个黑人为主的学校,既没人敢欺负她,却也少有人追求。 可现在,在她的好友玛莎的眼中,王抚西从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变成了德伯家的苔丝,以她16岁谈过3次恋爱的经历来看,王抚西肯定是有情况。 “不要胡说!没有这回事,我…我只是…我中午要去见一个朋友,他从很远的地方来…我觉得…嗯…”王抚西此时的脑子显然乱的很,她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嘿,看呐,球场上怎么围了那么多人?”玛莎这时候突然说道。 王抚西一看,果然在不远处的篮球场上,围了不少的人。 现在大中午的,下午还要上课呢,这么多人围在球场只能说明一件事——有人单挑。 “克里斯,过去看看吧。” “不了,我还有朋友等着我呢。” “克里斯~~你看,那儿有个个子好高的家伙,好像是个华人!” 玛莎这么一说,王抚西好像被电击了一下,赶忙仔细看去。 果然,在场边站着一个高大的巨人,身上穿着呢绒衬衫,正双手抱胸一脸认真的看着场内。 这时,在场地上,并没有斗牛比赛,而是在进行一场扣篮赛。 原来甘国阳指导完小公鸭嗓扣篮,想到王抚西大概要放学了,就准备离开去英格尔伍德高中找王抚西。 逃课的小公鸭嗓在英格尔伍德中学上初中,高中初中部是在一起的,便和甘国阳一起回去。 结果到了校园里,甘国阳现篮球场上有人在比赛扣篮,于是就死活拽着小公鸭嗓,让他上场和对方一起比赛。 在美国这个篮球国度,一些学生九年级就开始会扣篮了。 学生自行组织的扣篮比赛总能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放松!深呼吸,别他妈受别人的影响!相信我,你可以的,你会是英格尔伍德最棒的扣将!” 此时,场上其他人都已经结束了自己的表演,虽然他们的扣篮在甘国阳看来实在有些创意匮乏,毕竟1982年还没有扣篮大赛,很多对扣篮的概念还仅仅停留在“高高跳起,狠狠砸进去“的层次。” 在和小公鸭嗓的接触中甘国阳现,这个家伙的弹跳、柔韧性,腰腹力量都是一流的。除了身体没长开,骨骼细弱,力量和爆不足外,各方面都证明这是个扣篮的好苗子。 甘国阳的扣篮数值虽然只有5o,但能够扣出让所有人惊叹的“梦幻扣篮”的甘国阳已经明白,扣篮最重要的还是美感。 无论跳的多高,力气多大,动作多花哨,缺乏美感的扣篮都是无法引起观众的赞叹的。 他的那三次扣篮能有那样的效果,一是因为那是在比赛进行中,这和纯粹表演扣篮带来的感觉是不同的;二就是甘国阳出众的腰腹力量造成的滞空感,出色的柔韧性带来的舒展感,以及长的臂展和巨大的手掌带来的掌控感,使得他的扣篮动作充满了运动之美。 即便他的弹跳并不是顶级,他的动作并不花哨,这样的扣篮出现在比赛中,也绝对是摄人心魄的。 现在,这个小公鸭嗓,虽然只有6尺1,却有着更好的天赋,在甘国阳的点拨下,似乎开始寻找到扣篮的真谛。 “上吧!加油!” 小公鸭嗓同样站在了离篮筐2o尺的位置,开始运球,助跑,抱球,起跳! 好像一把拉满的弓箭,小公鸭嗓飞翔在空中,竭力地伸展着他的四肢。 “呯!” 空中,弓身瞬间绷开,球被迅猛地扣如篮筐,快的如同离弦利箭。 一个充满力量,却又干脆利落的双手灌篮。 “maybe-the-p1ay-of-this-year……”甘国阳喃喃的说道,他也没想到,只练了一个上午,这个家伙就能达到这样的程度。 之前还像上树掏鸟蛋呢,现在已经是力劈华山了。 这是一个扣篮的天才。 小公鸭嗓早就被激动的人群包围,在欢呼声中第一次享受起了偶像的待遇。 “阿甘?”甘国阳耳边突然传来悦耳柔和的声音。 “抚西。”甘国阳回头一看,是王抚西,脱口而出。却看到,王抚西的脸上又泛起了一点点的红潮。 这么叫好像确实太亲切了点。 “那个男生是谁呀?” “哦,我新收的徒弟,哈罗德·迈纳,一个很会扣篮的小子。” 哈罗德·迈纳,这个英格尔伍德小子,日后被人铭记的唯一理由,便是1993和1995的两座nba扣篮大赛冠军奖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