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老油条 (第1/2页)
走在路上林征一边走,一边回忆着卷宗里的内容。 卷宗上明明写的是勒杀毙命,可是胭脂铺的掌柜为什么说是开膛破肚,妖物所为呢? 这小小上原县的水,可能还挺深。 衙门还是先别去了,找个人多热闹的地方再去打听打听。 集市上的人对于案件的描绘,好像是亲眼所见一般,而且跟胭脂铺掌柜的说法大同小异。 这种小道消息,不能完全相信,毕竟群众们加工整理的本事,无论在哪个时空都是超级强大的。 尸体什么样子,还有谁比仵作更清楚呢? 打听一下仵作的住处,找他问个明白,复杂的事情相对就简单多了。 卷宗上面有所有参与案件侦破人员的签名,其中仵作一栏上签的是——马连山。 乡里乡亲的,再加上是衙门口混饭吃的,马连山的住址很容易就到手了。 下午时分吃饱肚子后,林征就来到了马连山家的附近,等候着马连山归来。 马连山显然是一个人过活的,大白天的家里的门从外面用铁链锁着,而且通过门缝可以看见院子里一片狼藉。 晚上的时候,一个醉汉摇摇晃晃的来到马连山家门前,在身上摸索了半天,拿出了钥匙。 开门的瞬间,林征从后一把把醉汉推进了院子里,醉汉一个踉跄,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 这一摔,醉汉的酒醒了一半,另一半酒壮着醉汉的胆子回身就骂。 “哪个不长眼的混蛋,推了老子一把。。。。。。” “你就是‘马连山’?” 漆黑的夜里,林征高大的身躯堵着大门口,看着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坐在地上的‘马连山’看不清对方的样貌,但是对方又能准确的叫出自己的姓名。 马连山一惊之下,剩下的一半酒也被吓醒,心里寻思着莫不是得罪了什么人,深更半夜的来寻仇的? 想到这里马连山赶紧变换姿势,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好汉爷饶命、好汉爷饶命。。。。。。” “起来,到屋里说话!” 。。。。。。 林征到大奉四年,混迹官场一年多,对于大奉官场不敢说是了如指掌,那也是一清二楚。 大奉的官场,流动性最强的就算是县官了,所谓流水的县令,铁打的小吏。 一个县官正常情况下,五六年功夫或是高升,或是调动。 快一点的一年半载的也有,慢一点也少有超过十年的。 可是县衙的小吏,比如拿人的衙役、监狱的狱卒、验尸的仵作,都是本乡本土的,一旦上任基本上就是终身制。 这些个小吏们都是官场上的老油条,欺上瞒下、相互扶持、沆瀣一气、狼狈为jianian,就连当地的县官,也拿他们没办法。 对付这种老油条的办法,那就是不讲道理、只讲效率。 。。。。。。 进屋后,点亮灯。 林征坐了下来,看着马连山没有说话。 马连山颤颤巍巍的,半个屁股担在了椅子边上。 “好汉爷,不知道您找我有什么事呀?” 林征死死盯着马连山的眼睛问道:“我问你,你可要说实话。” “必须的,您老只管问,我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陈小大的老婆,是怎么死的?” “是勒死的?” 马连山见来人不是为了找自己麻烦,而是问起了陈小大杀妻案,心里顿时放心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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