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我要当大亨 (第2/2页)
哲作为和记的“虎仔哲”,也算此时香江社团江湖的一号人物。 别说早上吃这种小菜了,就算每天大鱼大rou也吃得起。混社团的人有一日没一日,为的不就是出人头地吃香喝辣吗? 所以这对此时普通港人来说有那么一点丰富的早餐,对他来说属实有点寒酸。 这里毕竟是乡下,阮福珠又没怎么敢外出,能弄出三菜一汤的早餐,她也算能干了。 吃早餐期间,程哲一直在想事情。阮福珠是个闷葫芦性子,也可能是有点怕他,也没怎么开口。 一直到程哲稀里哗啦吃完,中间阮福珠还给他打了两次白粥后。 他才起身对阮福珠道:“继续好好练习拍照,起码不要每次拍都曝光。晚点儿我有用。” 阮福珠怔了怔,随后赶紧点头应是。 程哲这才起身,也不说帮她收拾碗筷什么的,换好衣服后直接就出了门。 阮福珠帮他换好衣服后,甚至还要送他出门,这才把门给牢牢关上。 这一关,估计又要等到他晚上回来时才会重新开启了。 至于她的安全问题或者逃跑问题,程哲丝毫不担心。 再怎么说他也是和记里说的过去的一号人物。 还是本村长大的混世魔王。这村子里,有许多年轻不学好的太妹、太仔简直把他当成心中的绝对偶像。 这些人实在太乐意为他效劳了,所以他每天安排一些人盯着自家老宅或者村子不要太轻松。
出了老宅的门,昨天晚上打伞把他送进来的长毛和阿发两个马仔,俨然已在巷子里等着他。 看到虎仔哲出来,两个流里流气正在抽烟的马仔赶紧把烟掐了,舔着脸迎上来。 昨天下了一整天的雨,昨晚又下了半夜的雨,巷子里还有许多的积水。 程哲避开积水,一边迎向两人,顺手就从阿发手上拿过一大叠厚厚的报纸。 “两个扑街仔,早晨好啊。”按照往日的习惯,程哲和两人打了个招呼,便一边走路,一边看起了手上的报纸。 看到大佬这个动作,虽然已经见了半个多月他这么做。 长毛和阿发还是忍不住互相对视了一眼。 看着阿发因为这半个月一直以来,很早就要起来去帮大佬把今天发行的大报纸全部买回来,导致长期睡眠不足有点严重发黑黑眼圈的阿发,有些幸灾乐祸的同时。 长毛心里也在好奇,大佬这半个月以来究竟是怎么了。 人还是那个人,平时凶还是那么的凶。可是不知为何,变得特别喜欢看报纸和电视新闻起来。 看报纸?同是泰亨村人的长毛,还不了解你程哲书都没读几年吗? 今天才是1971年3月份,新港督麦理浩都还没来上任。在麦理浩总督手上才实现的港岛全民义务教育,这时候都还在纸上呢。 这个时期的港岛,60%以上市民还是文盲或者半文盲。把文盲率降低到个位数,那还要到80年代中期去呢。 好吧,就算读过几年书识得字,能看懂中文报纸和中文新闻报道那就算你程哲巴闭了。 可你每天盯着好几份英文日报、杂志,一样看得津津有味是何道理? 更离谱的是,长毛几次还看见大佬收看丽的映声给鬼佬看的英文新闻台,看电视机上的鬼佬、鬼妹主持人说话报新闻也看得出神入迷…… 这是何道理?长毛实在是想不通。 想不通归想不通,脑子向来不大灵光的长毛也没发现大佬有其他变化。 半个月以来该凶还是凶,恐吓砍人的时候还是一如既往的暴戾。 他就当成大佬最近在发神经,可能过段时间就好了。 正当长毛仔这样想着的时候,忽然—— “哈!扑死你老阿姆啊,机迈美国鬼终于来了!” 长毛和一脸睡不够的阿发,都被大佬突然一声大叫给吓了一大跳。 只见大佬拿着一份两个半文盲看不懂的英文报纸,脸上神光焕发、神采奕奕的说道。 那副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买马中了百来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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