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长安小坊正_第二百五十七章 标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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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七章 标杆 (第1/2页)

    第258章标杆

    一路上,倒也遇上几次陷阱,老江湖孙九一一识破,直让范铮大呼请得值了。

    抵达长安,皇帝的判决不出所料,旺真回原籍徒三年,夜郎僚免租庸调一年,县衙所需靡费,由民部酌情补给。

    夜郎令田达真,回吏部待命,吏部另委官员接任。

    自然,考课的下下评是免不聊。

    旺真这个人,杀是不可能杀的,否则范铮早就动手了,何苦大费周章押解入长安。

    相对于夜郎僚这样的熟僚,能不杀,就尽量不杀。

    这个判决,范铮是可以下的,但一定要留给李世民施恩,以显皇恩浩大。

    众臣对此并无异议。

    能不动刀兵,自然是最好的,谁也不是没事就杀戮的魔头。

    殿中议事,范铮顺便留了下来。

    今日所议的,是长安县一桩灭门案。

    长安令杜善贤,在审判永阳坊一桩灭门案中,认为凶徒有受害情节,应充分考虑凶徒的情绪,改死为流。

    言出惊长安。

    什么时候,不考虑被害饶情绪,倒要考虑凶徒的情绪了?

    永阳坊正,穷横穷横的,带着几十个坊民,徒步到朱雀门一跪,不起身了。

    不服!

    哪怕是越诉,依律笞四十,也没人退缩。

    大地大,大不过一个理字!

    被召上太极殿的杜善贤,现出一张黑脸,满面自信:“臣以为,此判决并无不妥。或许此时的百姓不能理解,但十年以后,一定会成为司法标杆。”

    司徒长孙无忌的一张胖脸都绷了起来。

    “本官记得,《贞观律》的十恶,其五曰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造畜蛊毒、厌魅。”

    大唐司法的巅峰,当为长孙无忌,毕竟《贞观律》以他为主编撰的。

    注意,不是那种挂个名头、好处我来、黑锅你背的主编,是赤膊上阵的主编!

    长孙无忌能在群英荟萃的贞观朝稳居百官之首,不是因为与李世民的郎舅关系,而是他自身的能力匹配!

    杜善贤气势丝毫不减:“下官以为,《贞观律》是贞观十年所定,而今是贞观十六年,时移世异,早就该变一变了。”

    这是个铁头娃,可惜这铁,用错霖方。

    刘德威呵呵一笑:“长安令不错嘛,当着区区县令,cao着宰辅的心。”

    呵呵,律法变不变,是你一个附郭了算的?

    孙伏伽举笏:“臣自接触司法以来,除了乱世,还从未听过如此黑白颠倒的法。”

    范铮忍无可忍:“也就是,长安令认为,若有商贾被杀,是怪他太有钱了,不怪凶徒,何不穷困潦倒;若有娘子被祸害,也怪她长得太漂亮,惹起祸端,为何不事先在面颊上划两刀。”

    施害者有理的谬论,真是到哪里都有一帮丧心病狂的支持者。

    “就是不知道,当受害者为长安令家人时,长安令又是什么看法。”

    这些圣母的存在,原因只有一个,受害者不是他!

    杜善贤滔滔不绝地雄辩:“便是我家,为殉律令变革,亦无不可。昔商鞅变法,虽死不悔,臣虽不才,亦可效先贤……”

    正激烈争辩中,张阿难持一封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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