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一刀砍翻清平世界 (第2/2页)
杀高俅便是光不逊要做的这件泼天大事。 杀陆谦不如杀高衙内,杀高衙内不如杀高俅,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便是这个道理。 没有高衙内他陆谦算个屁,没有高俅他高衙内又算个屁。 大丈夫,要杀就杀高俅。 而要接近高俅只有白虎堂这个地方最容易,故而光不逊这些时间以来一直在将计就计。 如今图穷匕见,就是要杀高俅,当然,高俅要杀,高衙内,陆谦还有高俅府中上下等等人,都要杀。 都是为虎作张的人,都是助纣为虐的人! 而杀人哪需要这么多废话,杀人之前废话太多只怕是看小说看多了。 元子攸除尔朱荣,宇文邕铲宇文护,从来都是一击而已。 现实世界杀人从不废话,你以为这是在看小说吗? 这不是小说,这就是未来世界,这就是现实。 现实世界从来就是这般杀人。 杀了高俅之后,旁边耳房中突然惊出几个声音: “太尉?!” “是林冲,林冲,林冲杀了太尉!” 接着耳房中便马上冲出来二十多个人将光不逊团团围住。
“林冲,你杀了太尉,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过?” 光不逊脸上沾着血,刀上也沾着血,看这些人就像看狗一样:“知道,杀了你们的主人,让你们成为丧家犬的罪过。” 说罢光不逊也不管这些人脸上的惊怒,长刀横空,一片银芒,直杀将过去,如虎如羊群,刀不可当,尽显从小练就的一身本事,八十万禁军教头的威名。 没盏茶,人几被杀尽了。 临了抓了个活头,问:“高衙内在哪?” 那人正待答话,又被光不逊一刀捅了。 算了,懒得问了,反正都得死,自己找吧。光不逊心中想。 于是光不逊便在这高俅府中,大摇大摆,提刀而行。 人见杀人,鬼见杀鬼。 高衙内杀了。 两个承房也杀了。 高衙内身边那帮帮闲也尽杀了。 那个老都管杀了。 那个藏在高俅府中的陆谦也杀了。 那武松血溅鸳鸯楼,他光不逊今日便要血溅高俅府。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尽抒一身胸中所学,杀尽罪孽,真是痛快,光不逊觉得这应该是他林冲这些年委委屈屈过日子最痛快的一天。 看着满府的尸身,光不逊感觉这次的确杀得痛快,正打算在高俅府中换身衣服走了。 他在找衣服时,偶然看到了桌子上几封奏折,闲来无事,便打开了看看,只见第一列便写到:“圣天子临朝……” 光不逊看到这里便不想看了,一把把这些奏折统统撕了。 圣天子临朝? 这天下若真有圣明天子,清平世界还会是这般模样? 撕了,不如都撕了,撕了这世界才干净! 杀陆谦不如杀高衙内,杀高衙内不如杀高俅,杀高俅不如杀那徽宗天子。 可惜,这次杀不了那徽宗。 临走时,光不逊看了看高俅的尸身,便用刀沾了沾高俅尸身上的血,在墙上写了五十六个大字: 掌中早有三尺剑, 胸中又贮万般书。 可怜一身武与艺, 尽付昏昏浊世中。 今日一刀砍翻清平世界,杀高俅者,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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