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大明新律》 (第2/2页)
。” “第五条,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官吏、宗室也当奉公守法,爱护百姓,有为《大明新律》者,一律与民同论罪罚。” “第六条,皇帝者,天子也……” “第七条,凡祀天地,祭社稷,享宗庙,当以精诚为主,不可铺张浪费……” “第八条,皇帝出入,当精审慎重……” “第九条,内府官务,不可文繁生弊……” “第十条,外廷官吏……” “……” 往后面,基本就是在规划内外廷的官僚机构,就连祭祀问题都被录入《宪法》。 总体来说,还是逃不脱《皇明祖训》的框架,虽然老朱的《皇明祖训》放到现在已经过时,但别管对不对,他确实是把能想到的都囊括了进去。 朱怡炅花了半上午将这份初稿快速扫完,中途又提笔在其中几处做出批注圈选,这才算是勉强敲定。 之后便是与内阁,刑部在内的各个部院,主官、副官全都来了,就连军器局也被喊过来,共同将这部大明第一部《宪法》敲定下来。 这也是朱怡炅在对未来《宪法》的修正立下规矩,后世皇帝若要对《宪法》重新做出修订,必须要有皇帝、内阁以及各大部院高级官员全部在场,然后共同商定投票,且至少要过三分之二的票数才能执行修订。
不仅是皇帝,内阁也可以进行提案修宪,条件也是一样,必须要过三分之二的票数。 当然,皇帝享有一票否决权! 如此,皇帝、文官相互制衡,到了后世皇帝即便再烂,《宪法》也不会出现太过离谱的内容。除非真的出现文官联手,乃至皇帝、文官集团联手,不过真到了那时,差不多也该是王朝末年了。 除了修宪要投票,内阁的票拟制度虽然被朱怡炅保留,但却强化了内阁首辅的权力。并且对内阁辅臣的人数也作出了规定,必须得是奇数,最多不可超过十一人,最少也不可少于三人。 总之就是不能出现前明那种平票,而且真的因为其它缘由难以投票决定,内阁首辅也可以征求皇帝意见独自拍板。 此外,还有文武也互不统属,内阁不得插手军队权力,军队直属最高统帅还是皇帝。 还有,开海为国策,也被加入《宪法》。 后世皇帝不得以任何理由,搞闭关锁国,至多就是出现外敌时,对沿海海关做出临时封锁。 还有佛道宗教这些特殊群体,包括曲阜孔氏在内,可以维持现状,但后世皇帝不可将其重新发扬扩大,不可赐予田产、封号、官职。 整部《宪法》内容很多,大部分都是框架,基本算是把朱怡炅能想到的都加进去了。 可以说,这一整部《宪法》就是掺杂了朱怡炅这个开国皇帝极端意志的体现,又有各种后世理念混入的杂糅产物。 光是第三条就给后世皇帝的野心留下了口子,至于以后能不能按照这里面说的去做,那他就不知道了,也没法去干涉。 说不准现在的女官制度到他儿子就得被废除。 毕竟女官有着勾连外廷的风险,也就开国皇帝能压得住。 “嗯,这部《宪法》没有什么问题了,后续的《大明新律》便按这套《宪法》中的制定,每修出一篇文稿,便与朕先看一遍。” 朱怡炅这边算是大概满意了,而这部《宪法》印刷过后,也会专留一份在他这里,方便随时翻阅查缺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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