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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第3/3页)
,有关寺庙宗教事务的财务官员都须在议事会中交代账目。 2“宗社”和“部族”为氏族组织,见卷二7注。 “分区” ,为军事政治的地域组织。斯巴达全邦分六“区” 色诺芬:拉根尼共和国xi47 ,每区又划为四或五个“分区” 希罗多德ix53等。出征时每分区所集合的战士人数约当今之中队,每区相当于“部族” ,合四或五个中队为联队,参看卷二12。每区所有“公民-战士”数各书记载不同,或说四百,或说七百,或说九百。 313 692政治学 廉洁著名的官员1。 十 [最后,对于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都可为之提供一条相应而又不同的规律。 ]在平民政体中,应该保护富室。不仅他们的产业不应瓜分,还应保障他们从产业所获得的收益;有些政体中暗中削减富室产业的方法也不该容许。阻止富室[的被强迫,]甚至出于自愿的无益于公众而十分豪奢的捐献,有如设备不必要的剧团合唱队 2、火炬竞走以及类似的义务,也可说是一项良好的政策。另一方面,就寡头政体而言,应认真注意穷人的利益。凡可以由此取得小小功赏的职司应尽量任使穷人担任;如有富户侵凌穷人,处罚就应该比富户侵凌富户所受的惩诫还要加重。遗产必须依照亲属承继的规定付给应该嗣受的后人,不得应用赠与的办法任意递传;而且每一个人都不要让他嗣受第二份遗产。这样,产业的分配可能较为均匀,较多的穷子孙可以转为小康。除了这些有关财产方面的建议以外,[其它如荣誉和礼仪等]在贫富之间都要力求平等,甚至应该让政治权利较小的阶级在平民政体中让富室,在寡头政体中让平民稍占优先。但城邦政 13114对照于510。职官们借公济私的贪污行为,在哥季拉曾经引起全邦严重内乱修昔底德i82。柏拉图:理想国521a,说希腊各邦当时贫困的人往往竞求公职,以肥私囊,因此结党纷争,终致身名败裂,危害政事。 希腊古代公职无薪给,贪污事颇多,所以亚氏以禁绝贪污为第一要图。 2希腊城邦富户捐献的著名者为船舶捐献和剧团捐献。这里不提船舶捐献,由于亚氏认为事属必要。剧团捐献为数甚巨,吕西亚斯:讲演集第二十一篇章一,说到担任一个悲剧合唱队领队经理的富室,出资达三千特拉赫马之多参看赫尔曼:希腊掌故i2。 32,缪勒作希腊舞台掌故。 314 政治学792 府的最高权力1当然不在此例;这些重要职司只能由具备十足政治权利的公民担任,至少应该大部分由他们担任。 章九2凡是想担任一邦中最高职务、执掌最高权力的人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效忠于现行政体。第二是足以胜任他所司职责的高度才能。第三是适合于各该政体的善德和正义3。各个政体的正义在原则上如果各自有所不同,各邦公民的正义这一品德也一定有相应的变异4。 1“政府的最高权力” ,依卷三17等、卷四33等所说,应该属于议事机构,如公民大会、议事会等;这里,实际上是指城邦中的最高行政机构。 2依巴克尔译本注,上章所析十段,称为“维护城邦政体的十项专用规律方法”。本章,由上章末句所涉及的“政府的最高权力”一事,引伸而继续陈述医疗政治病变的处方,较前广泛,说的是“通用规律方法” ;所据病例也不限于本卷先前各章节,并及于先前各卷章。 3执政者,才能和品德并重,见卷三6。 修昔底德i60,伯利克里于公元前430年所作国难演说,才识和忠诚对举,忠诚和廉洁对举。伊索格拉底:泛雅典娜节panathenaicus 139,说平民城邦的执政应该具备才德而又忠于宪法。 但雅典人习惯,在选举执政时往往偏重忠诚参看伪色诺芬书,雅典共和国i7、i19。 善德和正义并举,见卷三章九12。参看吕西亚斯:讲演集xi反埃拉托斯叙尼5。 4正义公道的标准随政体的种别而有差异,详见卷三章四、章九。正义为希腊四善德之一,就政治而论,义德尤重于其它三德。柏拉图:理想国这篇对话的副标题,便是“论正义”。这里所谓“政体的正义”就是创制的“精神” ,至于“公民的正义”则是人间的“公道” ,恰如拉丁文“justitia”兼有“义” “法”两者的意义。亚氏政治体系本来是一个道德体系,凡所论证,于是否“合法”之外,必先推求其是否“合乎正义”。 315 892政治学 要是一人而不能兼备这三个条件,那就发生怎样为之选择的疑问。譬如,某甲符合于第二条件而具有将才,但他也许品德不佳,且未必效忠于现行的政体,缺乏那另外两个条件。 某乙则为人忠义[但并非良将]。我们将何所取舍这里,我们当作两方面的考虑;哪些是常见的通德,而哪些是难得的专才。于是,以军事职司而言,我们必须把重点放在作战经验上,而宁愿以品德作为次要的条件;将才为世所稀有而善德则比较易于找到。 如果说到一个公产管理人员或是一个司库,就该遵循相反的原则来进行选择了:这一类职务所要求的品德应该超越常格,至于计算财物的智能却是一般人们所共通具备的。关于这三个条件,我们还得提出又一个疑问。倘使一个人业已具备充分的才能和忠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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