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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第3/3页)
第三部分为经营卖买的商人;另一第四部分是在海上作业的人们,其中有些是海军,有些经商海外,有些从事航海,有些则以渔捞为生。我们可以注意到这里所区分的行业,在许多地方往往某一行业特别兴盛而人数独多;如塔兰顿和拜占庭的渔民,雅典船舰上的桡手,爱琴那和启沃岛上的外海估客以及得内杜斯岛上的航渡水手2,都可举作这样的例。又一第五部分是无技 11430行这节起句和本章相同,已见上注;全节内容,以平民和贵要阶级为基本区别而分述两者的各个组合部分,和章三的分析要领略同;有些校本把章三加删除括弧〈〉。 这两章中对城邦组成部分的分析有参差分歧之处,可参看纽校1“附录a” 565569页。 本章至章六论述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时,并不认真应用章三章四那些城邦组成部分的诸行业作分析。 2拜占庭自古以捕捞金枪鱼业著名于地中海,参看斯特累波320页。 爱琴那岛和启沃岛均多石山,不堪耕植,且海中亦少鱼产,居民多以商贩为业斯特累波376页。色诺芬:希腊史卷五章一23曾涉及“航渡业者”和“渔捞业者” 之别。 对于爱琴海上古代航渡情况现在未能详考。 得内杜斯岛处于希腊斯滂今鞑靼尼尔海峡口外,特别利于航运,可为亚欧两洲间或爱琴海各岛和大陆间商旅的枢纽。 雅典久以海军及航业称雄,参看卷二注。 224 政治学702 艺的劳工佣工 1,以及家无积蓄、日以劳作谋生、终岁不得休闲日子的人们;又一第六部分是并非双亲都是公民的后裔;还可以有相似性质的其它部分。著名人物贵要阶级以财富、出身门望 、才德、文化以及类似的各种标准区分为各个部分流品。 平民政体的第一个品种是最严格地遵守平等原则的品种。在这种城邦中,法律规定所谓平等,就是穷人不占富人的便宜:两者处于同样的地位,谁都不做对方的主宰2。有些思想家认为自由和平等在平民政体中特别受到重视,我们如果认为他们所设想的是恰当的,那么就应该让所有的人尽可能地一律参加并分配政治权利。因为平民总是占居多数,由多数的意旨裁决一切政事而树立城邦的治权,就必然建成为平民政体。平民政体的另一种是以财产为基础,订定担任公职的资格,但所要求的财产数额是低微的;凡能达到这个数额就具有任官的资格,不及格的不得参与公职。又一第三种是,凡出身族裔无可指摘的公民都能受任公职,而其治理则完全以法律为依归。又一第四种是[不问出身是否双亲都属自由公民 ,]凡属公民就人人可以受任公职,但其治理仍然完全以法律为依归。又一第五种平民政体同上述这一种类似,凡属公民都可受职,但其政事的最后裁断不是决定于法律而是决定于群众,在这种政体中,[依公众 1靠双手佣力为生的“劳工” ,见卷三。此处专指贱役而言,跟的佣工“雇工”或“雇农”相同。 2参看卷六章二。 225 802政治学 决议所宣布的]“命令”就可以代替“法律” 1。城邦政治上发生这种情况都是德谟咯葛“平民领袖” 2造成的。以法律为依归的平民政体,主持公议的人物都是较高尚的公民,这就不会有“德谟咯葛”。 德谟咯葛只产生在不以法律为最高权威的城邦中。这里,民众成为一位集体的君主;原来只是一个个的普通公民,现在合并为一个团体而掌握了政权,称尊于全邦。荷马的诗说3,“岂善政而出于多门众主” ,他所谓“多”是指多数的民众集体地发号施令或指若干执政各自为主,我们这里不能确定。可是,这样的平民,他们为政既不以“法律”为依归,就包含着**君主的性质。这就会渐 1以“命令”为可以代替或逾越“法律”的第五种平民政体和以法律为依归的第一至第四种恰成相对。雅典民主传统重视法律和成规,参看卷三注。以法律为“普遍通则” ,“命令”为“个别事例” ,参看下文。 2“德谟喀葛” ,本义是“平民领袖” ,其人常常为公民大会中的“演说家” ,汉文旧译为“jianian雄”或“民众煽动家”。本书卷二称平民领袖为“鄙俗的” ,卷五又称之为“恶劣的” ,亚氏称德谟咯葛为“民众佞臣”。 修昔底德iv21,称克利翁为“群众领袖” ,亦怀恶意。 另外如伊索格拉底:“召抵” de antidosis 234,把“德谟咯葛” 称伯利克里,则出于尊敬。 阿斯说:柏拉图著作字汇ast:lexin platonieu无此词。柏拉图称平民领袖为“先进” 理想国vi565b。先进之为群众领袖都出于坊社世族,或身为将军,或受任执政,负城邦重责,故立言定策,经过慎重考虑。后雅典等城市工商渐盛,城市中智能之士,以其辩才左右公民大会中平民贫民的意向而成为一时名人,始有“德谟咯葛”之称;他们多不负军政责任,往往投民众之好而逞其辞锋,以致发生不良影响。至亚里士多德时,这个名称已为世人所轻视,演说家们也讳用此词。 3荷马:伊利亚特i204:“岂善政而出于多门,宁一王以为治。” 226 政治学902 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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