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朝歌灭朝鲜(三) (第2/2页)
中不幸死亡的王家子弟也不在少数,但他们可以提前选择放弃,只是还没有哪个王家子弟选择过。 一个单挑一百个而已,在大家看来,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为什么要放弃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王长夜失败了,他没能杀死一百个奴隶,反而自己差点被反杀,所以他以后只能不幸地去长安朝廷当官,甚至是去落月原管理佃农。 王婼娇已经四十多岁,她也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单纯的少女,此刻的她,青丝上还能发现几缕白发。 王家第三代人中的绝美少女,也渐渐地长出皱纹,不复当年姿色。 而此刻,在一间木屋内。 …… 不着一丝的王朝歌正一脸淡漠地站着。 十几个丫鬟为她擦干身体,并为她穿好抹胸、亵裤,然后为她穿上一件丝滑透明的丝绸做的金色缕衣,并在这件不会划伤身体的金色缕衣外面又穿上一件素色布衣,然后在素色布衣外面又穿上一件塞满貂毛的薄裘衣,在这件薄裘衣外面又套上一层金色布衣,在金色布衣外又穿上一件锁子甲,锁子甲外面又穿一层布甲,在这件布甲外面又穿上一层扎甲,又在扎甲的外面、心脏等要害部位装上护心镜等装备。 同时,为她穿上丝绸袜子,在丝绸袜子外又穿一双塞满貂毛的袜子,在貂毛袜子外面又穿上一层护脚鳞甲,在护脚鳞甲外面又套上一双金色布袜,最后穿上一件镶嵌了铁甲片的厚实布鞋。 厚实布鞋外层是镶嵌了鳞甲甲片的鳄鱼皮,中间是用树脂凝固起来的貂毛,最内层才是上等的好布。 同时,小腿上也挂上一件锁子甲防身,并戴上一件铁制头盔。 这个铁制头盔分为四层,最外层是用桐油浸泡许久的铁甲,第二层是凝固的树脂,这些树脂有弹性,可以为头盔减震,而第三层则是锁子甲,在最内层则是镶嵌在锁子甲下的貂毛布罩,防止铁甲磕伤头颅。
为了更好地战斗,王朝歌早已剪去自己的秀发,仅留着半截拇指长的短发,若是让中原的那些人看见,又要直呼辽东王家女子伤风败俗。 所幸,这里是辽东王家,是王家女子可以光明正大收男宠的辽东王家,王朝歌这种行为并无不妥,除了刚来这里的中原佃农无法理解,其他人早就习以为常。 穿戴后头盔前,王朝歌已经戴上一件遮住整张脸的黑色铁制鬼面具,在铁面具内部是一层金布,在金布内层又有一层丝绸。 与此同时,脖子上也戴着一件塞满貂毛的又小又薄不会影响行动自由的围巾,围巾外披上一件锁子甲,锁子甲外面再加上一层涂满凝固树脂的金色布甲,树脂布甲外又加一层扎甲护脖。 这样的重重防护下,就算是一般的成年男子也会被压的喘不过气,走几步路就耗尽体力,倒在地上彻底起不来。 但是王朝歌却好似没事人一般,这样的重量依旧无法让她感受到难以行动。 然而,即便人能受得了,马匹却是受不了的。 经过精挑细选,王家圈养的七百多匹战马中,仅有一匹战马勉强能承受这样的重量。 这匹枣红色战马同样戴着铁制面具,全身着甲。 诸如双边马镫、马蹄铁等中原没有的产物等,也都被应用在王家战马身上。 与造纸术不同,纸张太好携带了,很容易被偷偷带出去泄露,而这些东西虽然仿造容易,但提前是仿造者见过实物。 而普通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离开银月港和落月原,有机会离开的这里去中原的王家奴仆和王家丫鬟,每次出发前都会提前搜身。 一张纸好藏,双边马镫、马蹄铁之类的可不好藏。 狩猎场内的都是王家子弟、王家亲兵、涧人奴隶,同样不需要担心技术泄露。 王家有着领先中原的锻造重甲技术,却没有优质的战马,所以即便能锻造出优质重甲,却也很难找到能带着重甲狂奔的好马。 像王朝歌身下的这匹战马,也就有这一匹而已。 “听长治写的信里说,那个张骞从西域回来时,还带回许多西域的特产,甚至带回一个传闻,这个传闻就是西域一个叫大宛的国家有着品质极好的战马,这种大宛马比中原北方马要高出一大截,非常适合作战。” “我们王家,正好需要这样的战马。” “或许,是时候派出家族子弟跟随那个张骞一起去西域了,无论是为了讨好皇帝,还是为了获得传闻中的大宛马。” 狩猎场内,王泰然看着一身重甲的王朝歌骑着披甲战马进入场内,心中不禁思索着西域的事。 马的品质是很重要的,南方那些矮马只能作为运输工具,拿来打仗就是纯纯送人头,那些矮马连一般的重甲都驮不动。 即便是大汉北方的马,也就跟匈奴的马半斤八两,虽然能负载一般的重甲,但像王朝歌这种多重重甲叠加,一万匹都不一定能找出一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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