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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勋贵土地兼并 (第1/2页)
首先是田税腐败。 根子就在于官府各种巧立名目的杂税、徭役摊派。 大唐的赋税相对复杂:田赋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夏秋两季征收;丁赋,则通过户丁征集,庶民百姓要承担各种徭役。 除此之外,还有方物和土贡的额外加派。 譬如舒州的徽墨、吴都的刺绣,都可以算朝廷要征收的方物。 而蜀中的贝母药材、岭南的荔枝、九峰的茶,都是土贡。要像交税一样,每年向朝廷进贡。 商州官府便利用大唐赋税的种类多样性和征收标准的灵活性,来肆意增加摊派。 田赋本来按照田亩数量来征收,种几亩田,交几分粮。 但官府借“土贡”之名,可以向庶民百姓额外征收棉花税、药材税、茶税,甚至瓜果税等等。 种了棉花、贡品瓜果的庶民百姓要交税,没有种的也要交。 反正只要你有土地,就得交这些名目的税。 最后这些加征的“税”,都进了商州官吏的私囊! 然后是按照户丁多寡,来编征的丁赋徭役,经常加派。 有些庶民百姓,疲于应付官府的徭差。 都没法种自家的地。 久而久之,绝大部分庶民百姓,无法承受官府的盘剥,只得把自家的土地贱卖给士绅和勋贵。 这样,他就不需要再交纳田赋。 甚至徭役,都因没有田地而减少很多。 而对于士绅和勋贵来说,名下田产的增加,并不会给他们带来田税的负担。 因为大唐有规定,士绅享有一定的减税田地额度;而勋贵于国家有功,完全不用纳税。 这就造成了第二个严重问题:土地吞并! 士绅的减税额度有限,这还好说。 而商州勋贵们,就全无顾忌了。 田产对他们来说,那是多多益善。 勋贵们恨不得把所有的田地,都从庶民百姓手中贱买或直接强抢过来。 让庶民百姓全部变成无地的佃农,世世代代为他们种地。 只需要每年给庶民百姓一点糊口的粮食就够了。 因此,商州勋贵中书侍郎于志、永兴县公虞世南等人,便和当地官吏勾结,利用官府对有地的庶民百姓胡乱摊派各种名目的赋税;并且增加徭役,逼迫庶民百姓放弃持有土地。 到贞观四十三年,商州还拥有田地的庶民百姓,已经十不存一! 全府四县,及下辖五州十三县,九成的耕地已经尽为勋贵所有。 勋贵不交税。 全府只有十分之一的持地庶民百姓交税,因此商州府田税大减! 直接没法完成朝廷分派的税收定额。 商州刺史庞相寿,因此连年以蝗灾为名,向朝廷申请减税。 而李世民体恤商州老乡,连续五年都同意减税。 但令人气愤的是,庞相寿对上申请减税,对下却是依旧苛索! 商州庶民百姓的田税,是一点没少交。 全被庞相寿等官吏贪墨了。 朝廷没收到税,庶民百姓遭受盘剥,最后民膏民膏都肥了贪官和勋贵! “唉,田赋不均,胡乱摊派;贫民失业,民苦于吞并!” 宋璟看罢所有资料,不由发出叹息。 商州的贪官可以撤掉,重换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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