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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嘲讽技能拉满骑士 (第1/2页)
晚秋的诺兰顿的中午,天气算不上热,甚至有些冷,城堡监牢外,两位步兵拥簇着一位长相帅气的年轻人,他有着一头红褐色的短发,穿着一身精致的丝质长衫,腰间的银剑证明着他的身份,骑士。 在贵族世界中剑更多的时候是一种礼仪性质的装饰品,哪怕是骑士除非下马rou搏,很少会在战场上拔剑,而是用骑枪,一名骑士每次出征最多能背上三把骑枪,马鞍上还能再绑两把,因为骑枪是损耗极其严重的武器,一场大战下来你不折把枪,都不好意思说自己用了全力。 但在战场外,剑却是骑士的必备品,代表着你高贵的身份,理论上越贵越好,不过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更好用的护手剑,毕竟你不可能永远都能及时找得到你的马,也不可能永远不面对攻城战和守城战。 凯恩斯,丹伦的三位骑士之一,在东部行省甚至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称号,属于小有名气的那一类人。 鲜花骑士。 初次见到他的人会误以为鲜花是在评价他的外貌,实际上是在评价他的恶行,最喜爱的是活动是欺骗无知女孩的感情,这个时代虽然鼓励再婚,但结婚前就失去了童贞的女孩是很难寻到好人家的,而凯恩斯对此的态度一概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从不吃回头草。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在一次幽会一位并不熟的伯爵家里的女仆后凯恩斯成功翻车,被吊在城头好悬没给打死,但最后这位伯爵选择要丹伦的十磅换掉女孩的清誉,这是一位出身在乡绅之家的女孩,不说一定会有一段美好的姻缘,起码也是富裕的一生,但如今那位女孩应该在某家娼馆里懊悔认识了凯恩斯这个家伙。 不过凯恩斯虽然品行不端,但实力是毋容置疑的,曾有希望加入安特公爵麾下的安特公爵亲卫骑士团,这是东部行省最强的军事力量,可惜在最后凯恩斯因为在初训期间祸害侍女被赶了出去。 “凯恩斯大人!您刚刚那一下真是帅气,一下就挑飞了我们两人!” “凯恩斯大人您能教我剑术吗!我看你的第一眼就开始崇拜你了!” “看看你这三瓜两枣,你也配凯恩斯大人传授剑术?!” “艾里森你说谁呢!找打是不是,不行我们去单挑啊!” “打就打!谁怕谁!” “好了好了,我是什么人,我可是凯恩斯!鲜花骑士!你们我都会教的!!” 凯恩斯除了好色外,另一个显然易见的缺点便是自大,稍微夸两句就能把鼻子翘上天。 “凯恩斯大人万岁!” “凯恩斯大人威武!” 这两位步兵无比兴奋,这可是一位骑士的剑术指导,要知道一位专业的剑术老师起码每个月的工资在10先令以上,他们这些步兵可拿不出这么多钱。 更何况如果能证明自己天赋的话,说不定就会被引荐给丹伦男爵,要是被封为骑士,那就是土鸡变凤凰了。 这时,飘飘然的凯恩斯和两位追随者们不知何时晃荡到了地牢附近,如果是平时,凯恩斯是绝不会来这种脏地方的,但毕竟是初来乍到,他还没有完全摸清城堡的结构。 一个穿着亚麻长衫套着手铠的年轻男人挡在凯恩斯身前,呵斥道:“这里不能通过!” 凯恩斯一愣,他没想到除了丹伦和汉弗莱以外还有人敢挡在他面前不让他通过。 随意瞥了一眼,凯恩斯看到了年轻男人腰间的木剑,一般来说只有骑士才允许佩剑,不只是为了创造阶级划分,更重要的是哪怕是最普通的剑,售价单位也是磅,和骑枪这种大半木头尖头铁的消耗品不同,剑从头到脚除了剑柄都是铁,光原材料就不是一笔小数目。 “原来是一位梦想成为骑士的小瘪三啊,闪开,不要挡住我的路。” “凯恩斯大人,这就是我和你说的那位加拉汉,西蒙的小跟班,听说以前还是个小乞丐呢。” “凯恩斯大人,他有个jiejie,也是西蒙捡来的,长得那叫一个如花似玉,肯定合你胃口。” 凯恩斯噗地一声笑了出来,嘲讽几乎写在脸上,作为丹伦的老部下,凯恩斯自然是瞧不上西蒙的,事实上丹伦的三位骑士都不怎么瞧得上西蒙,如凯恩斯这样的,一来最讨厌的就是西蒙这样的正人君子,二来他觉得西蒙这就是个守着骑士荣光的糟老头子,骑士是有黄金年龄这个说法的,过了这个年龄战斗力肯定会大打折扣,领主又不能强制你退休,有点站着茅坑拉不出来的意味。 但无论是丹伦还是汉弗莱都下了死命令,不准三人去嘲讽西蒙,因此丹伦的三位骑士都和西蒙保持了面子上的和谐。 但命令里显然不会包括加拉汉。 “西蒙这个糟老头子家里还有女人呢,我还以为这家伙多么高尚呢,原来在家养着一位禁脔,我说平日里怎么那副模样,原来精力都在家里消耗光了。” 此话一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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