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两肋插刀 (第2/2页)
> 由村中长者持白灯笼,带领死者男性子孙穿孝服到地头神庙报死。到庙,长者上香后取出年庚帖,对着神像报告:“生从地头来,死从地头去,时辰念给老爷知。” 通过这种方式让死者到土地神那里报到,并由土地神引领其踏上轮回的道路。 因为土地公这个职责,所以她麾下的阴差巡查整个境内,缉拿孤魂野鬼,是合理且合法的。 马麟祥含冤而死,它不肯进去地府之中,滞留人间,被土地爷的阴差看到,就要抓走! 这无可议非! 反而是朱大常这个活人,要阻拦这些阴差办公,才是过分了。 他沉吟一下,无奈地叹了口气,摇摇头,对朱大常道,“朱大常,让它们带走马麟祥吧。” “马麟祥,你有什么冤屈,就向土地老爷吧。” 二叔公朱伟才虽然是这么,但他不觉得凌曜栋这个土地老爷,能做什么! 一般来,地祗都不怎么会干涉人间之事。 最多,最多,就是等害死马麟祥的凶手死后,灵魂拘入土地灵境里面,接受惩罚! 这还要是对方死在凌曜栋的【领地】之内。 如果是死在千里之外,那凌曜栋这个的地祗,也是什么都做不聊。 马麟祥的冤屈,就只能等凶手死后进入阴曹地府之中,由总管整个人间事夷判官阎罗来处理了。 二叔公朱伟才心里暗叹,这世道,无论阳间还是阴间,无论活人还是死人,都是这么艰难的。秩序入网,兜住了所有的人鬼神!所有的人鬼神,都在局中!谁又能轻易超脱呢! 二叔公朱伟才都发话了,受伤严重的马麟祥,眼神顿时暗澹下来。 它看了一眼还护在它面前的朱大常,只得道,“大肠头,我还是跟它们走吧。” “谢谢你,有你这个朋友,我起码是死而无憾了。”马麟祥的话里面,带着一股风萧萧易水寒的味道。 朱大常脑子一热,脱口而出,道,“不行!我不允许!” 李铁的脸色已经极其不善了——要不是看在朱伟才的面子上。
它看着朱伟才,眼神里面的意思很明显。 二叔公朱伟才面色也不好看,他冲着朱大常瞪眼,喝道,“朱大常……” “二叔公……”朱大常面对他这个从把他养大的二叔公,就像老鼠见了猫之后,但为了自己的朋友,他还是鼓起勇气道,“二叔公,麟祥是我朋友!它要去见土地爷伸冤,我没意见,不过我不放心,我想跟它一起去!” “你……”朱伟才眉头皱成川字。 阴差火长李铁没心思【看戏】了,它冲那两个被朱大常挡住的阴差喝道,“动手!” 那两个阴差默不作声地拔出了腰间的神力长刀,对朱大常喝道,“走开!” “我不走!”朱大常其实腿在发抖,但还是死鸭子嘴硬地道。 不过两个阴差可不跟他客气了,举刀就要过来。 “我要跟麟祥一起去土地老爷那里伸冤!”朱大常大喊道。 “等下!”朱伟才闻言叫道。 “停!”朱伟才的面子,李铁还是要给的,毕竟这家伙正帮它们的土地老爷超度怨鬼,要是他找土地老爷告状,李铁也受不了! 它不敢赌! 所以它见状也叫停。 朱伟才的话,阴差不听。 但李铁的话,阴差却是得遵守的。 千钧一发一刻之际,两个阴差动作停了下来。 此时它们的长刀都快要噼到朱大常身上了。 虽然不会弄死他,但阴气入体,朱大常生病一场,是必不可少的。 好在,长刀最终没有落下。 朱大常松了一口气。 朱伟才也松了一口气。 朱家已经连着单传好几代了,要是朱大常挂了,那么朱家就真的要绝后了。 朱伟才虽然还活着,但他已经不行了,没有生育能力的。 ……………………………………………………………………………………………………………………………………… 阴差火长李铁只看着朱伟才。 朱伟才心中苦笑一下,沉吟了一番后,才对李铁道,“马麟祥这孩子是我从看着长大的,虽然不是我朱家的子孙,但我也是把他当做我自己的后辈来看待。” “现在他有冤屈,我这个做长辈的,也得管一下。” “这样吧,就让我,跟着马麟详一起,去拜会土地老爷,看看她的审判吧。” “二叔公,我也要去!”朱大常插话进来。 “胡闹!”朱伟才瞪了朱大常一眼。 朱大常这次却振振有词,他道,“二叔公,麟祥是我最好的朋友,于情于理,我都得去看看,给它壮壮声势!” “再了,我这不是增加一些见识吗?不要老是坐井观,像只青蛙一样。” 朱大常的也有几分道理。 二叔公朱伟才犹豫了一下,他面向李铁,道,“阴差大哥,可否通融一下,让我们面见土地老爷!我也可以顺便跟土地老爷汇报一下超度冤魂的事情。” 都涉及到超度冤魂的事情了。 这是土地爷凌曜栋眼下最重要的大事。 外人不清楚。 李铁它们这些阴差还不了解吗——凌曜栋重视得很! 而这个事情中,关键人物就是朱伟才。 所以朱伟才他的面子,李铁得给! 李铁看向朱大常,道,“他不过是一个普通凡人,如何进入灵境空间,面见土地老爷?” 总不能让土地爷离开灵境空间,专门出来见他们吧。 这得多大的面子。 不过二叔公朱伟才心理早有盘算,他道,“你放心,我会用茅山术,施法让我这不成器的侄孙灵魂出窍,只要亮前回来,就不会有问题!” 在原来的电影《人吓人》里面,二叔公朱伟才就是用这种法术,让朱大常灵魂出窍,把rou体借给了马麟祥,让它去报仇的! 李铁一听,沉默了一下,才道,“既然这样,那你等就跟我一起前往土地庙,面见土地老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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