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太平洋对面的关注 (第2/2页)
/br> 这六家连听江之强详细描述一番的耐心都没有,在电话里就把人给打发了。 只有米高梅-联美的发行部门,有一个刚换上来的部门头目。 这个人,选择了与江之强当面接触。 江之强这一次,直接晒出了《英雄本色》的杀手锏:那段子弹时间的镜头。 米高梅一方的人是识货的,立即对子弹时间这个镜头起了巨大的兴趣。 然后,对方提出用10万美元买断《英雄本色》在北美地区的发行权。 这个价格,虽然比之前的两家小公司出价高得多; 但又如何能够让江之强满意呢? 要是这样就简单的卖掉《英雄本色》的北美版权,江之强怕是不好意思回去香江见林嘉竣。 江之强看得出,米高梅的人,是想要从电影中研究出子弹时间的拍摄技巧。 拿下《英雄本色》北美地区发行权,不过是顺手而为。 毕竟身为好莱坞七大之一,对方有这样的底气。 有见及此,江之强立即告知米高梅一方; 子弹时间的技术专利,已经被片方香江凤凰影视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申请注册了专利。 如果米高梅以后拍电影需要用到这个技术,可以向凤凰影视申请授权。 美高梅一方意愿落空,随即改了条件,电影版权要拿,但是子弹时间的技术专利,他们也想要。 对方随后提出买断子弹时间北美地区的永久专利,买断费用为50万美元。 在米高梅的人看来,这个香江的电影公司,可能是碰运气才搞出的这个子弹时间。 对于这类情况,林嘉竣早已和江之强沟通过,两人判断会遇到类似问题。 于是,江之强立即向米高梅提出了一个新条件;
子弹时间专利,江之强可以以友情价格1美元,授权给米高梅使用五年时间。 而且,他同样可以以1美元的价格,将《英雄本色》电影的北美发行权卖给米高梅。 当然,这两个条件的前提,是米高梅与江之强就《英雄本色》的北美票房,签一份对赌协议。 协议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如果《英雄本色》在北美地区票房只在300万美元以下,1美元卖断电影北美发行权这条自动生效。 其次,如果《英雄本色》在北美地区票房超过500万美元,则凤凰影视一方可以参与到票房分账当中; 或者,米高梅需提高《英雄本色》北美发行权的费用。 在票房金额上,江之强分别设了三个档次; 分别是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及3000万美元三种门槛; 这三种票房门槛,各自对应不同的分账比例,或者是版权费用。 最后一点,《英雄本色》的放映,江之强要求先从华人较多的城市,或者华人集中的区域开始。 经过江之强的努力,米高梅一方,最终选择了签下这份对赌协议。 接下来,米高梅就开始安排《英雄本色》在北美地区上映,依照协议,从华人较多的城市或者地区开始; 出乎米高梅的意料,《英雄本色》经过连续四周的播放; 最终居然在北美地区,拿下了1780万美元的总票房,表现出色。 要知道,今年有很多好莱坞电影上映后,票房都没能过千万。 而江之强借着这份协议,则从米高梅一方拿到了140万美元的版权收益,差不多是港元一千一百万。 这一千多万,作为扣除成本后的纯收益,相当于《英雄本色》当初本港票房利润的十倍。 然而,对于这1100万港元的利润收益,林嘉竣还不是最高兴的。 最让林嘉竣高兴的是,江之强做成的第二件事。 《英雄本色》北美放映期间,为了确保票房没有被米高梅一方作手脚; 江之强私下走访了大多数放映《英雄本色》的电影院; 意外的是,江之强发现,这些电影院,很多都跟当地的华人势力有关。 于是,江之强借着这个机会,联合了这些相对边缘的电影院,组成了一条临时院线。 这条临时院线,以后将会是凤凰影视进入好莱坞的桥头堡; 同样,也可以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捷径。 这第二个成果,才是林嘉竣最为看重的。 所以,江之强一回来,林嘉竣就把对方提到了凤凰影视总裁的位置。 并且,林嘉竣直接分给了江之强这次好莱坞之行的百分之二十收益。 日后,林嘉竣还会在那条北美临时院线上做文章,到时也必然会有江之强的一份利益。 通过这些,林嘉竣要把江之强绑定在凤凰影视这架战车上。 然而,江之强并不知道,在他刚离开好莱坞后不久,子弹时间的话题,迅速成为了最近好莱坞的热点。 而作为发明子弹时间的导演林嘉竣,也开始被好莱坞更多的电影公司关注。 林嘉竣,人在香江,足不出户,却已在好莱坞电影圈内闯出了名气。 这大概是林嘉竣本人也没有想到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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