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真的太刑了_第28章 庭审开始,于川威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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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庭审开始,于川威武 (第2/4页)

听,这就是所谓的承认错误?

    我承认我错了,但我的错都是因为对方错!

    这叫承认吗?

    于川在下方听了宋琼华的话也不由笑了起来,对方还是以往那套说辞,果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不过这样也好,可以在里面多住一些时间。

    趁宋琼华说话停顿的空挡,张辉忙道:“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辩护人,你想说什么?”倪宣问道。

    张辉道:“我的委托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但是对于原告的损失,我还有几点疑惑。”

    “第一,原告的手机迥异于我们平常所见的手机,脆弱程度也远远超出我们普通人的想象。”

    他说着,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展示在摄像之下。

    “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平常所用的手机,无论使多大的力,都掰不坏,至少像我这种成年人,无法以正常力道掰坏。”

    “也因此,导致了我的委托人琼华产生了错误的认知,也就是她当时认为掰不坏,只是想以此动作来发泄对对方的不满。”

    “对于价格如此之高又如此脆弱的手机,原告当时应当予以提醒,以此来避免双方冲突加剧,但原告并没有提醒。”

    “很明显,原告当时在故意放纵我的委托人的这种行为,所以对于最后造成的损失,不应当全部由我的委托人宋琼华来承担,原告于川应当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才对。”

    卧槽,于川心中直呼卧槽,这也行?

    如果真的让他也承担一部分责任,那宋琼华对他造成的损失,又到5000元以下了,又变民事了!

    直播间,百万网友都愣了。

    【咦,我怎么觉得这个律师说的好像有那么点道理?】

    【这律师可以啊,证据十足的情况下还能说出这种话,虽然我觉得他说的完全是扯谈,但结果还真不好说!】

    【完全就是歪理,听着就气,就是因为他们,那些人才会这么嚣张。】

    【弱弱的问一下,这是不是跟那个贵重物品放置时,要放提示语一样?不然弄坏了,物品主人也有责任!】

    公诉人黄田文显然没有想到辩护人会这么说,他说道:“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并非是以财物价值,以及是否容易损毁来定义,而是以当事人当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审判长,我申请播放当时录像。”

    其实如果不是全网直播,这一步完全可以省略,因为事前他们都看过录像了。

    “我们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被告宋琼华一开始有一个摔的动作,但下一秒就换成了掰。”

    “为什么?”

    “因为她当时已经感觉到了原告手机与普通手机不一样,如果她没有主观故意,那她掰手机的动作不应该是拿着左右掰,而是拿着手机的顶端和底端,这样才不至于让手机损坏。”

    “被告作为一个已经有几十年生活经验的成年人,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严重后果,而不是要别人提醒。”

    正所谓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黄田文的话虽然不能完全认定宋琼华主观故意,但这以正常人的思维来解说,也没有错。

    哪知张辉说道:“我的委托人宋琼华女士今年56岁,原告于川今年23岁,一个青年男子被一个半百妇女拿了手机,这本就不合常理,这其中是否又存在放任?”

    “我想问原告,当时为什么没有出口提醒,为什么没有立即把手机拿回来,为什么不离开现场避免冲突加剧。如果当时原告离开现场并报警,那接下来的事将不会发生。”

    他说完之后,看向了于川。

    法庭中,窃窃私语,张辉的话一下就把锅甩给了于川。

    但你又不能完全说他强词夺理。

    因为如果当时于川离开,后面的事情的确不会发生!

    【嘶,泥马,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话说,谁是被告来着,川哥?】

    【可不是嘛,咦不对,川哥是原告,不是被告!】

    【这律师的嘴是开了光的吧,已经从东南飘到西北去了!】

    【开庭前我觉得宋琼华100%没跑了,开庭3分钟,我莫名觉得几率少了10%,开庭8分钟,我感觉几率已经不到50%了啊兄弟们。】

    【我在直播间瑟瑟发抖啊,我好怕辩护人说因为我观看直播让他感受到了压力,让我承担责任。】

    “肃静。”倪宣看向于川,问道:“原告于川,你是否愿意回答辩护人的问题,你有权选择拒绝。”

    “为了我的利益不受损害,我,回答。”于川站了起来,走向庭前。

    他说道:“对于对方辩护人的辩护,我觉得完全是无稽之谈。”

    一来,就是暴风骤雨。

    “被告在抢夺我的手机之前,先把自己的孙女扔到了我怀中,趁我手忙脚乱之际,抢走了我的手机。”

    “正如辩护人所说,她一个56岁的老大妈,我一个23岁青壮年,凭什么会被她抢走了手机?”

    “就是因为她到抢不过我,所以完全不顾自己孙女的安危,把孙女扔给我,以此来转移我的注意力,趁我的心思完全在她孙女安危身上时,突袭抢走了我的手机。”

    “这足以说明她的故意,且心思歹毒,为了达成目的,连自己亲孙女的安危都不顾。”

    “试问,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又哪里有时间提醒什么?”

    “而且,连我5岁的外甥都知道拿别人的东西要先经过别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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