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尸检结果汇报 (第2/2页)
“另外,二号尸体腹部有明显捅刺伤,伤口性状和一号尸体捅刺伤形状相同,应该是同一把凶器。” 法医检查的时候,忽略了呼吸道检查的结果,注重了碳氧饱和反应,得出了尸体是被烧死的。 下午四点半。 而泄愤报复性的死后伤害,多是囫囵劈砍,主要动刀方式是挥舞刀具劈砍,在四肢、脸部、胸部等位置较为多见。 “你的意思是,凶手骑电动车离开的?” 尸体解剖鉴定,并不是说看到了尸体某一部位的性状表现,就能得出唯一性结论。 刘国栋第一时间给秦勇做了汇报。 陆川现在做的就是在火烧现场外,检查能不能发现电动车的的轮胎印迹。 “不是在致命部位,四肢没有被烧掉的部分,腹部和面部都有死后伤。” “二号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呈现趴卧在地面上的状态,四肢呈现爬行的运动态势,这里……” “下体虽然已经被大火烧焦,但解剖检查的情况来看,应该没有被侵害过。” 屋内发现的轮胎印,既然是死者的电动车,那么现在电动车消失了,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凶手骑走。
一种是怕对方没死透,补刀的。 “接下来是二号尸体。” 可是对方在室外的痕迹呢? 半个小时前,让陆川去找,他还没什么办法。 七年前,QZ市法医被全省通报批评,就是因为尸检判断失误。 王长江详细汇报了一号尸体的情况。 “二号尸体有没有肢体劈砍伤?” 严重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完全堵死呼吸道,造成压迫性窒息。 王长江开始汇报尸检结果。 任强再次提出疑问。 “有这个可能,否则的话,电动车去哪了?” 一般情况下,死者死后凶手还下刀的,有两种情况。 死者先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之后被人抬走,放火烧了尸体。 这样的话,两个痕迹对比,陆川就能分析出骑乘电动车人的大概体重。 所以,在火烧尸体的解剖尸检过程中,王长江更加细心。 所以,这个电动车去哪了? 王长江还是在鼻腔和支气管内发现了红肿现象。 或者即便有,那到底那个是凶手的? “没有被侵犯,但是尸体上有死后刀伤,是在致命部位吗?” 两具尸体,床上的女性尸体,标注为一号,地上的男性尸体标注为二号。 “另外,二号尸体呈现出碳氧饱和的情况,尸体上没有烧焦的部分出现明显红斑,一氧化碳中毒的特征很明显。” “电动车?” 其实,一般来说,死亡在大火中的尸体,因为呼吸过程中会吸入高温气体,整个呼吸道黏膜都会有红肿,充血的情况。 “没有,二号尸体只有腹部有刀伤,其他部位没有发现刀伤。” 任强确认后,摇摇头,示意他没有问题了。 秦勇看向王长江,对方点头,意思是自己的汇报结束。 “好,大家说说各自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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