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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常遇春:长戈所指!杀戮所至!(6.6K求订!) (第2/4页)
但上战场时最常用的兵器,是戈。 “姐婿,金军到了。” “果然战况之变,都与陛下战前部署,分毫不差。” 常遇春身侧,跨坐一匹棕色大马,手持马刀的蓝玉望着远方,凝声说道。 一声姐婿,彰显了二人之间的亲戚关系。 常遇春之正妻,就是蓝玉的亲jiejie,所以两个人按照辈分来论,蓝玉得叫常遇春一声大姐夫。 另外。 常遇春长女嫁给了太子朱标。 故而,按照辈分来论,朱标其实就是蓝玉的外甥女婿。 而这,也是原本历史中,为什么蓝玉后期一直看朱棣不顺眼的原因所在。 因为在蓝玉的世界里,谁如果有可能动摇阿标的太子之位,哪怕只是一个极其微弱的可能,谁就应该去见阎王。 “嗯。” 常遇春微微点头,平静望着,眼神中没有丝毫情感变化。 此刻在他的目光中,远方雪天交际之边,突然间有着密密麻麻的人影出现,连带着还有越来越近的奔腾马蹄声。 这是努尔哈赤八旗兵中的骑兵部分,兵力至少是在一万五千骑之上。 左手勒马,右手长戈扬起。 “我,是常遇春。” 只是简短平淡的五个字,入耳刹那,却是让这身后的三千辽东铁骑,无不是瞬间亢奋,每一个人眼神中都是透着嗜血战意,活像是磕了药。 每一骑,都是凝望着常遇春的背影,充满着火热。 虽然一开始他们也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一个叫做常遇春的人出现,为什么这位两百年前的无敌战神会出现。 但是经过这半个月的相处,这些辽东铁骑已经无所谓这些为什么了,因为他们都已经彻底折服在这位开国第一猛将的强悍之下,为能追随这么一位将军而感到毕生荣幸。 “尔等紧跟于我之身后。” “吾之长戈所指,便是汝等杀戮所至。” 话音落。 常遇春一夹马腹,跨下殷红战马前蹄高扬,发出一声长嘶。 进而,猛然窜出,如同一道红色闪电掠起,直冲前方奔腾而来的金军骑兵。 其身后三千辽东铁骑,这一刻皆是眼眶赤红,一个个都跟疯了一样,纵马追随在常遇春身后,他们的目光,皆是紧盯着常遇春手中长戈。 谨记着那一句话,长戈所指,便是杀戮所至! 这辈子能够追随在大明第一猛将的身后冲锋,够吹一世!马革裹尸也值了! 此时,金军。 努尔哈赤在他的白甲巴牙喇护卫下,为保障安全,处于骑兵中的第二梯队位置。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努尔哈赤时代的八旗兵力,并不像皇太极时代那般重甲骑兵满天飞。 而是步骑混合,都是轻重步兵和轻重骑兵混合,并且其中的步兵居多。 毕竟这会的努尔哈赤还没把蒙古人搞定,大明又断了女真的边贸,挖的人参卖不出去,换不了银子。 而没有银子,自然就买不起那么多马。 至于白甲巴牙喇,这是努尔哈赤从骑兵中挑出的精锐者,组建为八旗护军。 这一支八旗护军也是努尔哈赤和以后得皇太极最为倚重的精锐突击力量,过些年被称为‘满洲第一勇士’的鳌拜,就是出自于八旗护军。 比如此刻,金军主力在回军都城的路上,骑兵都是在前,步兵都是在后,彼此行军时间至少隔了半个多时辰。 这也能理解,人的两条腿自然是跑不过马腿,博尔特来了也不行。 “这点兵力就想断我军后路,痴心妄想,这一路明军,简直就是自取其辱,跳梁小丑。” 说这话的,是五大臣之一的瓜尔佳·费英东。 这位号称万人敌的努尔哈赤麾下第一猛将,驰马紧随在努尔哈赤身侧。 一声嗤笑,眼中透着傲然,显然对自己的刀很有自信,毕竟他跟着努尔哈赤征讨女真各部的时候,威名赫赫。 “大汗,让我去斩了此人。” 万人敌瓜尔佳·费英东主动请战。 “嗯。” 努尔哈赤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骑兵冲锋与其他兵种作战不同,尤其是这种小股骑兵。 领军之人就是这支骑兵的灵魂,只要将领军之人给阵斩,基本上就可以彻底吃掉这一支骑兵。 “领命!” 瓜尔佳·费英东猛的一夹马腹,跨下战马的速度骤升,飞速从第二梯队冲到了第一梯队,瓜尔佳手持一柄长刀,领军在前冲锋。 他的目光,死死锁定在明军最前方的红马黑将。 这一刻,将镜头远远拉开。 可见两军骑兵维持着各自方阵冲锋着。 而在各自冲杀方阵最前,晨曦照耀,鹅毛飘雪,有着两匹快马以极快的速度正在极速接近。 一百丈。 三十丈。 十丈。 终于,在这两道快马交错而过的瞬间。 晨曦剪影之下,可见一颗睁大着双眼的金钱鼠辫人头,迎着喷涌鲜血,飞跃数丈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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