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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好了! (第1/2页)
以人类的身份在怎么成长也比不过那些只需传播诅咒与恐惧就能迅速变强的妖怪。 而与其用人类的身份在他们猎杀中挣扎,还不如赌上生命的搏一把。 也许……有可能成功呢? 至于计划…… 嗯,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好了。 虽然创造都市传说最终会被自己创造的都市传说吞噬。 但你换个思维来想——既然都市传说可以吞噬人成为真实。 那么人为什么不能反过来吞噬都市传说,从而成为都市传说,拥有幻想的力量呢? 毕竟两者都是相对的。 你能吞我,我也肯定能吞你。 之所以以往没有出现过这种案例,寺烨猜测只是人类在都市传说面前太弱了。 自己…… 自己除过执念之源外也许和他们一样。 但……别忘了他可是知晓都市传说的真相的。 而知晓都市传说的真相,那么可cao作性就大了。 寺烨沉住呼吸,坚定的张口:“我选择去怪人科。” “怪人……烨君?” 正等着寺烨回答的铂木美莎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满脸愕然的看着他。 只见他毫不动摇,又将自己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我说我选择去怪人科。” “烨君,你……” 铂木美莎的大脑即刻陷入了宕机。 可当她看到寺烨那认真的表情与眼神时,心里万般无奈也不禁强忍着吞下。 “行吧。” 铂木美莎深吸口气,调整状态。 “我明天安排你入职。” “那么,谢谢社长了?” 寺烨闻言顿时脸上露出了笑容。 然后不出意外的,铂木美莎沉浸在笑容中愣了愣,心里的阴霾也随之消散了。 她与寺烨交谈甚欢,两人一路聊到今晚怪人科值班的桥本回来,才开始下班带着寺烨的朝自己住处而去。 1988年,经济泡沫未崩塌之前。 作为一个公司社长,铂木美莎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所以年纪轻轻的她就在附近弄了一套房子。 当然,不是九十年代那种典型的二层居。 而是后来的公寓楼。 在这公寓楼下塞满了密密麻麻的车子与小吃摊。 虽然看起来乱了点,但却让寺烨的心情舒服不少。 他还真怕铂木美莎的房子在什么荒无人烟的地方。 要是在那种地方……沾染了诅咒还没解除的他怕不是天天要提心吊胆的生活。 所以……寺烨对于这里很是满意。 两人一同进了客厅,铂木美莎洗了点水果的让寺烨先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 自己则是跑去整理床被与寺烨的住处。 屋内,白昼的灯光轻洒在寺烨身上。 寺烨仰躺在沙发上,一边咬着手里的苹果,一边思索和整理自己得到的信息。 毫无疑问,都市传说的部分是真的。 至于由人蜕变为妖怪…… 嗯,在这里要科普一下。 霓虹的妖怪和华夏的妖怪不是同一个概念。 华夏的妖怪是动物类因机缘巧合成精。 而霓虹的妖怪则是针对于非人类生物的一种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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