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这个案子的被告是 (第2/2页)
br> 小姑娘是前大公的养孙女,卡尔来到之前,在嘉西科岛上的地位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卡尔看到伊诺华穿着黑袍,便问道:“你们现在在开庭?” “是的。”伊诺华回答道,“今天是个不幸的日子,有人蒙主召唤了。” 卡尔一听是人命案子,就说道:“那就继续开庭,不要因为我的到来而中断,我旁听便可。” 伊诺华是卡尔的附庸,他在这块领地上拥有独立司法权,除非是有村民上诉到卡尔那里,或者审判不公事情闹大了,否则卡尔无权干涉。 不过骑士没有立法权,在多年的政治斗争后立法权只有伯爵及以上贵族才有,而且主要法律必须以国家法律为基准,所以伊诺华只能遵守大公颁布的法律。 众人很快就来到了不大的村广场,伊诺华叫人从家里搬了桌椅到高台上给大公殿下。 出于尊重,卡尔没有坐中间的位置,而是让人把自己的桌椅搬到旁边一点。 伊诺华用木锤捶了一下桌子,现场安静了下来。 “原告和辩护人上来!”伊诺华大声喊道。 很快,有一位中年男人带着两个十岁出头的孩子走到高台上面,他们哭得眼圈都红了。
伊诺华又喊道:“被告和辩护人上来!” 然后卡尔一脸懵逼地看到一个垂头丧气的年轻人牵着一只母山羊走上高台。 卡尔在想着怎么会有人用山羊当辩护人的时候,听到被告居然是那只山羊,牵着羊的是它的辩护人兼主人。 ???? (⊙o⊙) 卡尔满头问号地听完了原告陈述,终于明白是什么回事了。 死者是原告家里的婆娘,今天早上,死者和往常一样去田里给豌豆除草。 当死者路过牧草地里面的时候,嫌疑羊突然从路边的牧草地里冲出来,撞在她的背后将其撞倒在地。 不凑巧,路边有块尖石头,死者脑袋磕上面,人就没了。 当时正是下田干活的时候,路上很多人目睹了悲剧的发生,他们逐个作为证人上台作证。 伊诺华听完案件经过,就问被告辩护人是否指示嫌疑羊去杀害死者。 被告辩护人哆哆嗦嗦地说,自己今天一早把嫌疑羊牵到自家牧草地里面让它自己吃草,然后就去给自家的豆子浇水了,案发时有不少人看见自己在浇水。 伊诺华传唤了那几位证人,他们都证实了被告辩护人案发前确实是在豆田里浇水,没有在一旁教唆嫌疑羊行凶。 最后伊诺华传唤了原告与被告的邻居和村里的几位长舌妇,确认了被告辩护人和死者之间没有矛盾,双方最近也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不大的村子里就是个人情社会,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有些什么风吹草动那些长舌妇肯定知道。 很显然,这是一次意外事件。 于是,伊诺华按着惯例来判了。 死者遇害凶手负全责,凶手……伊诺华看了看卡尔,然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辩护人因为管理责任赔偿原告三头成年公牛或者等价货币与物资,可在三年内分期付清,付不清就当奴隶吧。 双方表示对此判决无异议,判决正式生效。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