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管家? (第2/2页)
/br> “宁菲:圣诞聚会,给思思房费那次。” “林宁:哦,那我撤回了。” 那边很干脆,才刚看到消息,钱就已经撤了。 看在眼里的宁菲,稍稍愣了下。 事实证明,网友说得对,跟土豪玩啥都行,唯独别玩矜持。 事实还证明,明城墙的风,没有历史的沧桑,只有扑面的冷。 书院南巷,景点的缘故,林宁到的时候,这条位于城墙下的小巷。 除了冷怂的风,多是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 这其中,有位留着金发的混血小萝莉,一口地道的伦敦腔,格外引人注目。 “Dad,Idon‘tlikehere,iwanna。” “宝贝乖,不可以说英语,这是家乡,在这部片土地上,要说汉语。” “达,额不喜欢城墙,额要看喔烂怂大雁塔~” “...” 烂怂大雁塔? 所以,这当爹的,平时都给闺女教的啥? 嘴角微抽,看着身前渐行渐远的父女,稍显错愕的林宁。
就事论事,喔烂怂,啊呸,那大雁塔,非但不烂,还巨牛。 据史书记载,其第一任住持方丈,就是那位被尊称为“三藏法师”的玄奘。 “林总,您来了。” 这是夏小敏,伴着高跟的响,快步迎来的她。 依旧是那身打扮,只是多了件修身剪裁的大衣,便多了rou眼可见的轻熟。 “辛苦,大冷天的,还让你跑这么趟。” 说话的同时,下意识扫了眼衣摆下的丝腿。 需要提的是,在乱瞄这件事上,林宁有下决心戒掉这个臭毛病。 奈何坏人太多,只是决心,目前看来,还远远不够。 “应该的,林总这边请,您电话里让我看得那栋楼,就在不远。” 踩着高跟的脚,下意识扭了扭。 这一刻的夏小敏,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脚跟才起的水泡,应该是磨烂了。 “边走边说,我那楼怎么样,适合做公司吗?” “回林总,就我個人而言,用做公司的话,未免有些奢侈。” 有市无价的地段,四层带露台的格局,近千平的面积,浓厚的历史底蕴。 回想才刚看过的独栋小楼,想到那位自称林伯的管家。 夏小敏悄悄于心底,给林宁批了层名为背景的纱。 换句话说,这种有钱都买不到的地段,没点背景,狗都不信。 “房子是给人用的,一栋楼而已,这有啥奢侈。” “林总说的是,在您而言,他的确只是一栋楼罢了。” “呵呵,走着。” “...” 一阵脚步,书院南巷,08号。 古色古香的小楼,栩栩如生的石狮,气势磅礴的门。 门外,身着唐装的大叔,硬朗的体格,古怪的眼神,微颤的唇。 “你好,林,林总,我是这儿的管家。” “嗯,交接的事跟我秘书谈,我进去转转。” 不难发现,这位自称管家的大叔,对这栋楼,感情深厚,多有不舍。 未免横生枝节,说罢就走的林宁,才刚行至中庭。 错愕的视线,一袭旗袍,饱含深情的她,没理由出现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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