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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渡劫当日 (第1/2页)
从前的车马很慢,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现在人的一生,大概能随时随地爱人。 只不过,这个淡蓝色头发的小女生,依旧是所有人的心头爱。 乔安辞的生日晚会,在唐软软的歌声中结束,虽说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所有人都觉得值了。 祁宸擦了擦眼角的泪花,萝卜夕到现在还不明白,总觉得过于夸张了。 可她不知道,祁宸听的是歌,想的是人和回忆。 回到家,已经很晚了,但是迟穗穗还没有睡着,煮了一碗泡面给祁宸当夜宵。 祁宸细细的将生日宴会的事情告诉她。 “然后呢,那灵药呢”迟穗穗眼睛闪亮,盯着祁宸,等看到一把灵药后,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一定值很多钱。” “财迷。”祁宸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接着,他让迟穗穗将这些灵药和排骨一起炖了,事实上,这样虽然很浪费,但为了穗穗的身体,浪费就浪费了。 等祁宸查看功德值的时候,发现又已经过万了,只不过这一次他可没怎么开心。 “宿主,你现在成为宗师,所需要的灵气,无论是浓度还是品质数量,都和开光境差很多。” “修炼的难度,是呈现指数爆炸提升的,比如你以前吃两根变异的白萝卜,就能成为修士,但现在,你吃一两千根萝卜,恐怕还是现在的修为水平。” “所以.....”祁宸困惑道。 “在天地灵气恢复之前,你就改吃人参吧,以你现在的体质,也不会补过头,而且一株人参能够容纳将近五千功德值,相当于一株九品上等的灵药了。 “当然,有灵药就更好了。” 祁宸算了一下,自己从宗师到大宗师,如果没有灵药的帮助,恐怕会消耗掉数千根人参。 果然,穷人是无法修仙的。 当然,最主要是因为现在天地灵气没有回归,否则的话倒是会好一些。 迟穗穗坐在厨房里,两根小脚丫子在空中一晃一晃的,她的手臂纤细,腿上也没多少rou,只是当闻着锅里的香味后,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两眼弯弯,恰似明月。 她乖乖按照祁宸的吩咐,喝了一大碗rou汤,说来也奇怪,那些汤水进入胃里,像是突然消失了一般,不久后,她全身暖呼呼的,一张蜡黄的脸,也有了不少红晕。 不过多时,她只觉得手臂有些痒,抓了抓,竟然从上面撕下或者说搓下了一小块干巴巴的皮肤。 新的皮肤,像是被粉红色的天使亲吻过一样,光滑而带有一种光泽。 迟穗穗的眼睛亮了,她看向厨房里的灵药排骨汤,吞了吞口水,又跑过去喝了一碗。 rou饱汤足后,她躺在小小的沙发上,看向祁宸的房门,那里贴着一张唐软软的海报。 “我比你漂亮啊.......” 迟穗穗同学像是赌气似的,于是又跑去喝了一大碗。 …… 荔城市风云涌动,像是有一口漩涡,静静的在整个地下世界旋转,一不小心,就会把人吞没。 这段时间,赫连从从又跑去出差了,对于自己的上司,祁宸觉得挺抱歉的,毕竟一直隐瞒对方,于是写了一个字,贴在了对方的车子座位下方。 他的字,虽然无法到达符篆的效果,不过也能够保证一帆风顺。 三天的时间,很快便过去了,这一次费尔古庄园举办的宴会,对外声称,乃是升仙大会。 当祁宸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差点把眼珠子都翻到后脑勺去。 连道都没有入,竟然敢叫升仙,你怎么不升天去。 只是,对于很多荔城市的大势力,这名字就意义非凡了。 大部分人都没见过真正的修士渡劫,尤其是这么年轻的一位修士。 一下班,祁宸就被萝卜夕给拉去了。 “升仙大会要是被我师父知道,那恐怕一拂尘下去,屎都给他揍出来。”萝卜夕摇头晃脑道。 炎夏自古以来,对仙都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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